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高管減持計劃減持時間過半未減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管黃生田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高管黃生田先生在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吳證券”)辦理的300萬股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將履約保障比例提升至不低於預警線,觸發質押協議約定的違約條款,可能被東吳證券實施違約處置而導致黃生田先生被動減持公司股票。公司於2018年10月17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於公司高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120)。黃生田先生計劃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12,031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29%)。

截至2018年12月3日,黃生田先生本次減持計劃減持時間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現將其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黃生田先生本次減持計劃減持時間已過半,黃生田先生未減持本公司股份,東吳證券也未對黃生田先生質押的股份實施強制平倉。

二、其他相關說明

1、 黃生田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黃生田先生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情況,亦不存在違反相關承諾的情況。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黃生田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在黃生田先生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其及其股票質押質權人東吳證券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等規定,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本次減持的股東黃生田先生是公司高管,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造成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三、備查文件

1、黃生田《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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