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吃狗肉,爱狗人士阻止我们吃,双方发生冲突,责任该怎么划分?

爱狗狗奴好狗一条


真是中了邪了!吃个饭还被人家来干涉, 就不让吃狗肉,还说的振振有词。本来吃饭是一种享受,现在被他们搞得没心情。越想越气愤,筷子一放,火冒三丈就与人家吵了起来。大家评评理,就吃个饭,招谁惹谁了?

一,吃饭谁都不得干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是杀头之前也要让人家美餐一顿,不做饿死鬼!是谁给这些爱狗人士这个权利,让他们来干涉人们正常的生活,吃饭!这些爱狗人士的行为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寻衅滋事,轻者违法,重者犯罪!

二,吃饭吃狗肉,错了没有?没错!国家法律、行政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不准吃狗肉!狗肉也不属于国家免疫类禁止食用的食品。因此吃狗肉就像吃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肉一样,你完全有权利根据你的爱好,选择哪一种食材。任何人没有权利来干涉你吃饭,更没有权利来干涉你吃狗肉。如果谁横加干涉,那么就是寻衅滋事,就是违法。可以通过报警由警察来处理。

三,如果在吃饭,吃狗肉的时候,爱狗人士态度横蛮,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使的吃饭的人怒不可遏与他们争吵,甚至双方动手打了起来。这个责任首先是由爱狗人士来承担。如果吃狗肉的人,被他们打伤,那么这些爱狗人士,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的赔偿。如果爱狗人士被吃狗肉的人打伤,打人者也最多是过失伤害,因为爱狗人士有错在先,所以在分清双方责任的时候,也是爱狗人士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总之,当你在吃饭,吃狗肉的时候,遇到像爱狗人士这种寻性滋事、无理干涉、无理取闹的事情,还是要保持头脑冷静,据理力争,要知道邪不压正,真理在自己一方,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

大家认为我这样说对不对?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依旺情深1


前几天刚刚看了一则新闻,再次刷新了我对某些爱狗人士的看法。

虽然新闻的视角是从志愿者(爱狗人士)救狗开始的,但我唯一记住的是狗场主人杨老板两次哽咽的场面,他说他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要养。而这100多只狗都是杨老板以每斤9元从附近的人家收购的,这次大概损失3万多元。

我没有看出所谓志愿者的勇敢和爱心,倒是感觉他们把自己的爱好强加给别人是一种恶毒的行为,尤其这种事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别人的生计问题。

当然,这则新闻下面的留言也是一面倒地同情杨老板,谴责所谓的志愿者(爱狗人士)。

回到问题,爱狗人士或许真的能阻止别人吃狗肉,如果因此发生冲突,责任更大的也应该是先挑起事端的爱狗人士。不过,责任划分还是得看哪一方先动手的,以及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如果爱狗人士先动手,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涉嫌寻衅滋事,应该依法受到严惩。而吃狗肉的食客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了。

最后我想说,有爱好没有错,但是也要有底线,如果因为自己爱狗就不允许别人吃狗肉,那真的是岂有此理了。


夜雨如书


这个东西,是一个活动冲突

你们在一起吃饭,吃的是狗肉

对吧?

可是,你们是在哪里吃饭啊?

反正,不管你们在哪里吃饭,反正你们吃东西了

吃饭这个东西,叫【民事】,如果伤人了,叫【刑事】,你们吃饭有人不准你们吃叫【寻衅滋事】,如果因为吃饭引起的纠纷叫【民事纠纷】,因此而上诉的叫【民事诉讼】,因为民事发生斗殴如果有损伤的,就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轻重,反正挺复杂的。

然后,有一帮人,觉得你们吃饭的时候,吃了他们认为你们不应该吃的东西,于是,你们打起来了

然后,有损伤

于是,你来问,责任怎么划分?

这个要问警察

还要问律师

我们吃什么东西,需要别人同意吗?

是是是

这个肯定是

国家有法律规定,有的东西,你不能吃

比如穿山甲,北极熊,老虎,熊,啥的,吃了那是犯法

可是,狗肉,国家有没有规定说不可以吃吧??

既然国家没有禁止,意思就是可以吃狗肉

对吧?

好了

当我们在吃国家允许吃的狗肉的时候,有人干扰,就是骚扰[民事],因此而有打斗损伤严重到一定程度就是[刑事]

你们应该报警才对

当然

剩下的,警察与律师处理

谢谢


太素老道


吃狗肉会死!这种肉来路不明,易中毒,死了再变成狗,再被别人吃。恶性循环。


明天回更好126


干就完了,看谁拳头大,不口水,说件真事,几个哥们出去吃狗肉,喝点小酒,过会就有人上来叽叽歪歪,被我朋友拉到街上揍了一顿,说句,不服,可以在约,老子吃狗肉,你喜欢管,那老子没钱买房,买车你是不是也管管?说后,会餐馆继续吃,喝😄😄真事


阝冇矢呿哙冇徊憶


大家注意,这个问题狗肉贩子问得好!爱狗人士为什么阻止大家食用?看看央视十二频道就知道!这些狗肉馆子多半


从偷狗贼手中廉价收售毒狗肉!毒狗肉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懂。当食客吃下这有毒狗肉,通过肝脏代谢,而肝脏有很强的解毒功能,只要没达到致死量并不等于肝脏没受损害!狗贩子就利用人们毒而未死的观念引诱食客,其实多次食用毒狗肉己经严重损伤了肝脏,极易诱发肝炎,肝硬化,肝坏死,甚至肝癌!甚至引发多器官疾病。往往仅出现类似脑溢血,心梗脑梗等症状或不明原因的猝死!很多怨死鬼到死也无法明白其病因。因此奉劝食客,狗肉不能吃!口口都危险!!!!


大珍珠他奶奶


狗屁爱心人士!只要不违法!吃什么那是个人的爱好和权利!狗是六畜之一,本来就可以做食物!也没比鸡鸭鹅猪牛马羊有什么特别之处!论贡献,牛马比狗大多了!论灵性,马比狗有灵性多了!牛马肉还不是遍布全国各地菜市场!狗只是个人财产!仅此而已!就象我养的猪,我是随时可以杀来吃肉的!!!何来不让吃一说!!!讲歪理我也会:我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不能吃肉!我又是植物保护组织的,反对素食主义者!请问阁下吃啥?喝西北风?佛家都讲以生养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报警啊!这些都是精神分裂患者!!!





海阔天空232714359


吃狗肉犯法吗?屠宰和加工狗的场所违法吗?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私闯别人的工厂、饭店,影响别人生活、聚会,影响公共秩序违法吗?都TM是没事闲的他们,管闲事也得做点有意义的吧?我亲眼看到过在狗肉馆里吃饭呢,突然一帮人冲进来说是什么爱狗人士的,然后就一桌一桌不让人吃饭,有几个看着就是学生的一桌客人,就跑去和人怎么怎么理论,然后纠缠不休的,最后那桌学生看也纠缠不过他们,就埋单走了。但是就在隔壁桌一帮大老爷们边喝边吃,桌子上都是狗肉,这帮所谓的爱狗人士连边都不敢上去,屁也不敢放一个,这算什么?这和欺负老实人有毛区别?难道爱狗爱的都和狗一样了吗!还反对吃狗肉,那你去朝鲜族自治州看看!那是吃狗肉的祖宗!而且那边很多狗肉馆子都是很有名气的,很多县城乡镇都有,慕名去的人都非常多,你去要砸人家买卖,估计当地县长、乡长都得叫人把你赶出去。


润陸枂


大实话:这种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应该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判刑。

不得不说,现在的一些爱狗人士真的是疯狂到了近乎癫狂的地步了。街上的流浪狗那么多,他们可以做到视而不见,而人家杀狗自己吃他要阻拦,商家卖狗肉他搅和得人家做不了生意,现在就连食客吃狗肉这群人也看不下去了,也要闹事。

最近网友小王就给我留言说了这么一件事,说的是最近天冷了,自己晚上和朋友在一家饭店吃狗肉火锅,正喝酒喝得进行呢,这时候来了三五个自称是爱狗人士的要求他们向锅里的狗肉道歉和默哀,以表示歉意,并且还要他们停止继续食用狗肉。本以为这些人就是犯神经病,小王和朋友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就没搭理他们,没想到这伙儿人可就来了劲儿,开始对小王一行人进行推搡。而小王他们也正在酒劲儿上,双方就发生了互殴,最后都被抓进了警察局,而双方也都有轻微受伤。

说实话,现实中碰到这么一个事确实让人心里窝火,自己就吃个饭,就遭受到这些人无理取闹的人身攻击,那这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而在这件事中,小王要想维权则可以通过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这些爱狗人士,二就是饭店老板。

首先,就这些爱狗人士来说,这些人肯定是涉嫌寻衅滋事的,毕竟,吃狗肉在大陆并不违法(在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是不能吃狗肉的),所以这些人的行为连见义勇为都谈不上,就是赤裸裸地寻衅滋事。当然,有的爱狗人士会说,那小王他们也动手了,双方也都受伤了,不应该是扯平了吗?拜托,我希望这些人还应该知道一件事叫“正当防卫”。也就是说,当我们的自身利益受到外界伤害时,我们是有权利进行合理反击的。所以,这件事是一定要追究这些故意找茬的爱狗人士的责任的。

然后就是饭店老板,作为饭店老板而言,自己在饭店提供狗肉给食客吃,那么就有责任和义务考虑到这个“狗肉市场”的大环境,就应该想到提前预防这事,比如说当看到这些爱狗人士在饭店找茬的时候,首先应该做的就是组织饭店的人力物力对这些找事的人进行组织,维护客人的的利益,并且作为饭店自身而言,也有责任和义务给食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而现在客人因为在你的饭店吃饭受伤了,那饭店老板肯定是有责任的。最后,也希望及时能够对这些涉嫌违法的爱狗人士严加惩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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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吃狗肉跟吃普通饭菜并无区别,如果有人恶意打扰你用餐,可以用以下方法解决:a.让店主过来处理。b.报警求助。c.别让他们走了,打电话叫兄弟,将他们手脚打断,顺带去抄他们家,并要求赔偿。一般在老家选c,城市选a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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