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趙薇的嫂子離婚能分到5個億?

為啥趙薇的嫂子離婚能分到5個億?

(10月10日),A股市場迎來了一起“高價”離婚事件,因為離婚事件的男方趙健,是國內知名演員趙薇的哥哥;而女方——趙薇的“前嫂子”陳蓉,則是伴隨著趙薇從籍籍無名到大紅大紫的經紀人,此次事件備受廣大“吃瓜”網友的關注,那麼我們今天就一起來從法律原理上分析一下,為啥人家離婚能分到5個億呢?

首先,人家在選擇結婚對象時獨具慧眼,嫁了個有“錢途”的老公,而且人家老公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投資的公司

這是大前提,很重要。為什麼呢?離婚能分配的財產必須是具有“共同財產”屬性的範疇,人家如果婚前就有這個股權了,婚後能算共同財產的部分頂多是你們婚後產生的一些收益啊,分紅啊,通過這個想拿到幾個億還是很有難度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次,人家老公有能力,投資的公司上市了

這一點很好理解,

1)上市最直接的的好處就是能夠將價值變現和參與流通,上市之後,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公開市場上交易了,有眾多的投資者追逐公司的股票,所以就會更值錢

2)可以明確估值,通過資本市場的公開價格,股份會有明確的價值,比如,按照唐德影視10月10日的收盤價27.05元來計算,陳蓉分得的股份的市場價值約為5.2億元

淡定,5.2億其實並不多,目前為止,A股最貴的離婚分割股權案例來自崑崙萬維董事長周亞輝離婚,股份分割過戶後,其前妻李瓊合計持有崑崙萬維2.98億股,佔崑崙萬維總股本的26.4361%。價值已超過76億元

最後,人家老公人品不錯,願意多分份額給前妻

根據10月10日唐德影視(300426)晚間公告,當婚姻走到盡頭,持有唐德影視3202.20萬股的趙健,將其中的1921.32萬股劃到了陳蓉名下。也就是說,不管是什麼原因,趙薇的哥哥還是比較講究的,自願將自己名下60%的股份分給了前妻。

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以夫妻一方的名義投資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人民法院可調解或判決雙方各佔一半份額。”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5條:“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什麼意思呢?離婚的時候股份能分多少先協商,這時就是分手見人品的時候了,如果人品好,全都給你也是有可能的;協商不成的,一般是一人一半,或者法院按比例分配,這個比例主要是根據在考慮夫妻過錯、家庭貢獻以及子女撫養等因素之後,由法院來酌定了。

綜上

如果你也想通過離婚能分到幾個億,那麼請記好上述要點:

1. 選擇潛力股老公/老婆且讓TA在結婚後去投資公司;

2. 祈禱公司發展好能上市;

3. 最好TA還人品好願意多分一些份額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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