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镇“5·31”交通事故续:14名责任人被严处

记者10月30日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东莞市黄江镇“5.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4名事故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东莞黄江镇“5·31”交通事故续:14名责任人被严处

发布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对已结案的东莞市黄江镇“5.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据悉,这起事故因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满载废塑料纸的轻型厢式货车失控,撞向道路上占道经营的摊档、行人及机动车等,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5车不同程度损坏。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东莞市黄江强记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者任某驾驶制动及灯光系统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且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疏忽大意没有注意路面情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査査明,事故车辆注册登记机关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东莞市黄江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黄江分局对事发路段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对黄江镇长龙社区存在的占道经营等问题未及时查处。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城管办对事发路段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查纠占道经营行为。

省应急管理厅对14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将事故车辆驾驶员任某和事故车辆买卖人张某、钟某、汪某以及长通货运部实际控制人何某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黄江镇梅塘劝导站指导民警等5人党纪处分,对黄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机动中队中队长和黄江商务局副局长、东莞市城管局黄江分局副局长等4名公职人员诫勉处理。认定强记回收站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安全监管部门对强记回收站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其不按规定向商务部门备案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法查处。对长通货运部、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作其他处理。

在发布会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还通报,今年以来,广东共发生27起涉及运输车辆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9月份2起,10月份1起,环比、同比均大幅下降。

截至10月29日,广东已有7起调查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并结案,有8起调查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并结案。在已结案的8起生产安全事故中,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给予39人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问责处理,对25个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文/图: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张丹羊 通讯员 粤交警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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