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昨日,湖北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湖北省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湖北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42个。湖北要求,省级机构改革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明年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云南、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甘肃、重庆、四川、江西、广西、陕西、湖北24个省(区、市)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信息由当地官方媒体公布。

其余尚未透露相关信息的7个省(区、市)包括:天津、内蒙古、上海、贵州、西藏、青海、新疆。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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