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軟組織挫傷,“耍無賴”索要7萬被拘14天

21日,成都商報記者從西昌市公安局獲悉,近日,西昌天元駕校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車主被判全責,但被撞人以自己無責為由,要求對方賠償7萬元,並限制車主人身自由,通過調查取證,西昌市公安局決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對其另外兩名同夥進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交通事故致软组织挫伤,“耍无赖”索要7万被拘14天

一起交通事故

傷者軟組織挫傷

據民警介紹,10月4日5時50分許,王某從天元駕校附近的一條小路穿出,準備往城區方向行駛,在轉彎處突然感覺撞到物體,於是便停下車來查看,發現車旁有一人倒地,並表示身體疼痛。隨後王某與傷者李某確認了傷情,且外表來看無明顯傷痕,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到達處理後,將傷者送往涼山州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在此期間,王某共墊付了檢查、治療等費用3700元,經過醫生檢查,李某是軟組織挫傷,雖然李某一再要求入院觀察治療,但是醫生表示病人無需入院,於是李某離開醫院。

隨後,西昌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對本次事故進行了事故認定,判定小轎車負責本次事故的全責。

交通事故致软组织挫伤,“耍无赖”索要7万被拘14天

車主遭遇“天價”賠償7萬

並被對方限制人身自由

隨後,事故中隊對該交通事故進行了進一步的處理,在10月16日當天參與事故雙方當事人的協調工作。因為此次交通事故是小車全責,所以在調解過程中,小車車主王某表示願意承擔醫藥費,雖然傷者李某隻是輕微的軟組織受傷,但是王某因撞人是事實,於是除之前墊付的醫藥費之外,還願意支付額外2000-3000元的賠償,但是李某以自己是行人為由,要求對方賠償7萬元,於是當天的調解協議未達成。

協商無法達成,隨後事故中隊民警也向雙方表示,可向法院起訴進行判決,無奈李某及親屬不願意走法律途徑,並強制要求王某當日給7萬元現金才準其離開,並在當天對王某進行了人身自由限制。

王某說:“在事故發生後,至限制人生自由當天之前,已經多次接到對方打來的電話進行威脅,”在16日當天上午,更是不允許王某離開,王某無可奈何之下只有報警了。

構成敲詐勒索

傷者及家屬被行政拘留

隨後,西昌市公安局小廟派出所接到了報警稱,在事故中隊有人拉著自己不讓走。在接到報警後,小廟派出所警員立即出警,趕往現場。

據民警介紹,從現場的執法記錄儀來看,當天上午李某杵著柺杖,拉拽著王某,李某的其餘兩名親屬攔住王某及王某的隨同人員不允許他們離開。派出所民警多次提醒警告,李某及親屬依舊不依不饒,於是民警對李某及親屬三人採取了強制措施。

通過警方調查取證,確定三人無理由要求7萬元的賠償金高出實際需要的金額十餘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構成敲詐勒索,情節嚴重。李某三人對敲詐勒索的行為也供認不諱,小廟派出所決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對其另外兩名同夥進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西昌公安提醒:

交通事故中,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請訴訟,由交通法庭來進行判決,而不是以個人的意願來作為衡量賠償金額的標準,更不能採取無理取鬧、威脅等手段來索取對方的財物。 遇到此類交通事故,西昌交警將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違法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通過此事件能夠起到警示作用,“耍無賴”“亂敲詐”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對此類現象,西昌公安將予以嚴厲打擊。

沈智 成都商報記者 江龍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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