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道路交通“百日整治”在行动,醉酒女子酒后闹事袭警被拘

案情简要2018年9月19日22时许,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兴安北路某歌厅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民警通过报案人了解到,肇事车辆驾驶人疑似饮酒,按照报案人所提供的信息,民警在兴安北路盟电台北侧路口发现嫌疑车辆,但未发现驾驶员。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联系拖车到达现场,准备将嫌疑车辆拖离现场。

此时,一名浑身酒气的女子突然出现挡在车前,声称自己是车主,阻止民警拖车。民警再三劝说,该女子仍然不配合,反而变本加厉,并辱骂厮打其中一名民警,该女子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民警执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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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兴安盟:道路交通“百日整治”在行动,醉酒女子酒后闹事袭警被拘

辱警、殴打警察、妨害执行公务挑战的绝不仅仅是警察个人,而是挑战法律的尊严,执法的权威,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这种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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