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電影《天狗》嗎?
傷殘退役的李天狗,
被安排到偏遠的國有林場當護林員,
一進村就受到了村民異常熱烈的歡迎,
家家戶戶送錢送東西,
讓他非常感動。
當他明白了,
村民們靠山吃山,
送他東西也是一種行賄後,
耿直而又倔強的狗子
將東西都退了回去,
並勸說大家以後別再靠砍樹發財了。
換來的卻是村民很鄙夷的一句話:
一任更比一任貪。
當 “貪”成為一種常態,
成為一種幾乎印在內心深處的
價值觀的時候,
不貪反而是一種另類了。
正如,
當說謊被看成一種能力,
或者美德的時候,
誠實反而如同犯罪的囚犯一樣,
見不得陽光。
北周開國的奠基者宇文泰,
是曹操的粉絲,
作北魏的丞相
模仿“挾天子令諸侯”,
遇到蘇綽學士,
向他討教治國之道。
宇文泰問曰:國何以立?
蘇綽曰:具官。
問:何為具官?
曰:用貪官,反貪官。
既然是貪官,
為何又要用呢?
蘇綽回答說:
想讓別人為你賣命,
就得給人家好處。
他得了好處忠於你,
你皇位才坐得穩。
但是官又多錢又少,怎麼辦?
給他們權,
叫他們用手中的權去搜刮錢財。
他們要保護自己的財產,
所以希望穩定,
也就會維護你了。
宇文泰又問:
既然用,為什麼又要反?
蘇綽說:
官不怕貪,就怕不聽話。
以反貪官為名,
消除不聽話的,
既鞏固權力,
又可以得到人民的擁戴。
即使用貪官招致民怨,
還可以祭起反貪大旗,
把責任都推到這些貪官身上。
總之,
用貪官以結其忠,
棄貪官以肅異己,
殺大貪以平民憤,
沒其財以充宮用。
的確,
如果人人都是清官,可了不得,
清官因為性格耿直,犯言直諫,
不僅給當權者很多尷尬,
更可氣的是,
不能隨隨便便把他下放或者罷棄,
否則人民不答應。
反之,
倒是善用貪官對於統治者最有益。
一旦社會出現這麼多問題,
不是政策不好,
不是初衷不好,
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執行政策,
歪嘴和尚念歪了經。
拜祖先們所賜,
加上大部分人貧窮的認知,
“貪”在中國可以說是一種文化,
一種哲學。
大概中國社會的習氣,
數千年以來是沒有什麼大的變化的,
反腐常提,而腐敗也常在。
這不僅是因為制度土壤,
環境養分,
更重要的是根植于思想的“理論基礎”。
中國人的思維裡,
遇事首先想到的
不是法律,不是制度,
而是找熟人,託關係,走後門。
儼然這已成為公序良俗。
在行賄受賄或者貪汙腐敗上,
幾乎處處都是五十步笑百步的情形。
正如有人說中國的腐敗是全民腐敗,
沒關係的埋怨有關係的,
受賄少的埋怨受賄多的。
也許人心本就有很自私的一面,
所以貪一點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至於那些所謂的“老虎”“蒼蠅”,
大概一是敗壞了群體的名聲或者影響了群體的利益,
二是不忠於統治者而成為異己,
因而才獲得“以肅貪之名棄之,
則內可安枕,外得民心”的下場,
算是咎由自取吧。
電視劇《走向共和》裡,李鴻章有幾段臺詞:
“不任人唯親,
還要讓我任人唯疏不成!
非要讓我的部下不聽話,
處處和我作對,
就不叫培植私人勢力了!”
“倘若有了生殺之權,
就嗜殺無忌,
有了行政之權就作威作福,
有了度支之權就為己斂財。
甚至有一點小小的權力,
比如說縣衙的差役,
收稅的小吏,官員的隨從,
如果把權力都用的無所不用其極,
那真的是國將不國!”
“一個當權者有了權力,
第一要緊的什麼?
不是運用權力,不是濫用權力,
而是要遏制自己的權力慾呀!”
盛宣懷認為,此番議論,直追古哲先賢。
一種根植於文化,
鏽蝕到骨子裡的貪腐文化,
不是三兩句誅心之論能輕易改變的。
正是應了劇中閻敬銘的一句臺詞:
話好說,事不好做。
就此而言,我更喜歡前期的康有為……
人生如戲,真誠才是最高級別的情商
做人最不可缺的是良知和氣節
堅持原則的代價,有時候是付出獻血甚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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