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 准驾车型不符——汾阳一货车司机一次被扣24分

为扎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稳定。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汾阳市交警大队三泉中队在辖区内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巡逻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J0XXX9的重型半挂车映入执勤民警眼帘,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某准驾车型为B2,而驾驶重型半挂车需要驾驶员准驾车型为A2以上的驾驶资质,周某某属于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随即,民警发现该车挂车的车牌并未悬挂,问及为何不悬挂挂车牌时,周某某说因为审车将车牌号拿走了就没有挂,周某某这种违法行为属于机动车未悬挂车牌。

根据驾驶人周某某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汾阳市交警大队三泉中队依法对其处以扣24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李婧 任树茂 雒相武

未悬挂车牌 准驾车型不符——汾阳一货车司机一次被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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