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持續10年誰之過

校園欺凌持續10年誰之過

浙江溫嶺的王女士從高中一年級時,就受到校園欺凌,而如果誰敢幫她,就會一起受到唾棄。高中畢業後,欺凌從網上到網下一直沒有停止,幾乎持續了十年。她終於忍無可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起訴一個帶頭誹謗者。4月12日,溫嶺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三個月拘役。(4月17日新華網)

從高中到大學,直到參加工作,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無論網上還是網下,王女士一直處在“口誅筆伐”之中,可謂“忍辱負重”。而參與“圍觀”及“助陣”的人數之多,猶如一場對弱女子肆意嘲諷、侮辱乃至誹謗的“盛宴”。可以說,在既往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中,王女士的這種“境遇”,實為罕見。

譬如,讀高中期間,她幾乎淪為“公敵”,被描成“所用茶杯300萬、父母年收入幾億、小學就整容、男朋友成群”的“神女”,甚至不乏有人以“賣淫女”稱之。正是緣於這頂“桂冠”,她曾遭同學連打數十耳光。而這場“盛宴”的“高潮”部分,莫過於一次全校數千同學湧進她所在的班級,將她作為“異類”圍觀。

校園欺凌持續10年誰之過

顯然,這種羞辱,對一個弱女子而言,實在是不能承受之“痛”。不知從何時起,她有了嚴重的憂鬱傾向,先後數次試圖自殺未遂。但儘管如此,那些人並未放過她,反誣她是“精神病”,讓“戰火”再一次升級。繼而,王女士的這種任人“圍攻”的“待遇”,一直持續到大學以及進入社會,且沒有絲毫“消減”的跡象。

有人將王女士的遭遇歸咎於其性格使然,似乎不夠“厚道”。或許,王女士“比較自信,愛表現,上課回答問題很積極”,在某些人眼中,就成了“輕浮、好出風頭”的代名詞。換句話說,王女士的性格可能並不討人喜歡,在同學中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但儘管這樣,也沒有理由對一個弱女子如此“毀人不倦”。

問題還在於,即便有不少人“討厭”她,若非某些網絡平臺“助紂為虐”,也不致造成如此“陣勢”。在某貼吧,後被判處拘役的一“大V”發出詆譭王女士的帖子,即有眾多“粉絲”紛紛附和,其勢洶洶,讓人難以招架。其後,在王女士就讀的大學論壇,以及經常光顧的“知乎”、微博和某母嬰網站,一俟“露面”,就會被人“群起而攻之”,可謂沒有一片“淨土”。

校園欺凌持續10年誰之過

必須正視的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上述網絡平臺彷彿成了某些人為所欲為的“舞臺”,任憑誣人清白的帖子“蓋樓”,成為喧囂一時的“熱帖”。不僅沒有一絲監管,甚至“領頭之人”還是某貼吧名正言順的“管理員”。顯而易見,對王女士持續10年的校園欺凌,不能不說與相關平臺的監管“失位”有關。

換言之,倘若在某些人針對王女士的“發難”起始,相關平臺即能嚴格審查,不給這類帖子以“面世”的機會,並適時將違規之人清出“管理員”及“版主”崗位,即便不能讓這類欺凌消弭於一時,最起碼也不會讓網絡為其“助勢”。同理,王女士當時所在的學校,在這次事件中(包括那次數千同學“圍觀”王女士的鬧劇),也給人以“隱身”之感,客觀上縱容了這些人日後的“驕橫”。

好在經過10年“煎熬”後的今天,王女士終於不再沉默,懂得依靠法律,去捍衛自身的權益,並把“首惡之人”送上了法庭。但痛定思痛,希望相關平臺及學校,能夠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勿忘自身的道義及責任,時時關注弱小群體,力求把校園欺凌遏制在萌芽階段。如此,才是對王女士遭受10年校園欺凌一事應有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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