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學習之4

今天,我們主要熟記安全生產法的26條-31條。

為了方便記憶,每天學習一個小點。

這次,主要涉及的內容為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

首先,這兩類項目需要進行安全評價。

其次,在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驗收四個階段中相應的部門和人員均需對相應環節復責。

最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學習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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