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打击“三驾”违法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受好评

化德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打击“三驾”违法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受好评

化德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打击“三驾”违法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受好评
化德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打击“三驾”违法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受好评化德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打击“三驾”违法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受好评

为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造安全舒适的交通通行环境。近日,我县交警大队开展集中打击“三驾”(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民警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深入细致地向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和居民宣传“三驾(酒驾、醉驾、毒驾)的对自己及他人的危害。同时,出动大批警力,在全县城区主要路段及农牧区道路,对所有过往机动车辆实施严密型“三查”(查酒驾、查醉驾、查毒驾)。对触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绝不手软留情。

据该大队民警介绍,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他们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醉驾者约束至酒醒,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醉驾者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毒驾机动车者,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移送公安禁毒部门依法严惩。

我县交警大队的此次专项行动有效地地打击了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受到了城乡居民的一致好评。

审核:郝凤雄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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