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社保斷了,補繳就行了?NO,滯納金和利息一樣不能少!千萬別疏忽
社保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當社保斷繳了,更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買房、買車、孩子落戶上學等;最直接的影響是社保待遇問題,拿著醫保卡卻報銷不了,但是很多職工不以為意,就覺得我們社保斷繳了,那我把之前斷繳的錢給補上不就好了?!
真的是能夠補繳就好了,想的是太簡單了!先不說,社保補繳之後,我們的社保待遇仍會受到影響,有些報銷項目還是報銷不了的。現在就只說說,補繳不僅需要繳納之前欠繳的保費,還需要加收滯納金和利息!
之前看過一篇媒體報道,成都的一位市民想要補繳2010-2014年間共4年的養老保險,保費是34195.5元。除此之外,還有利息2291.24元、滯納金28766.84元,利息+滯納金共計31058.08元。
有的朋友一看就方了!平常各種名目的滯納金和利息就已經夠讓人頭暈了,沒想到補繳社保也要利息和滯納金!今天我們就來聊聊社保滯納金和利息是怎麼回事吧。
滯納金
從2011年7月開始,國家人社部對社保的滯納金做了規定: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規則為:
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
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
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全國統一執行滯納金的收取比例,是萬分之五。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如果某人6年沒有交社保,欠繳金額為1萬元,那麼應交多少滯納金?
應交社保滯納金=10000*(6*365)*0.5‰=10950元
計算結果表明,1萬元,欠6年,滯納金已經超過了本金!
利息金
如果小夥伴沒有按時繳納社保的話,除了滯納金,還需要補繳欠繳期間產生的利息。補繳的利息主要針對基本養老保險來定,利息的額度根據銀行當年的利率計算而出,這個是有一定的計算方法的,由電腦自動生成。此處補交利息主要是為了使欠費人與正常參保人將來有同樣的待遇,繳納的利息會計入你的個人賬戶,最終受益的還是我們自己。
有朋友可能就要問了:我不補繳,直接繳納不就好了嗎?
在原來的基礎上繼續繳納:
養老保險:可以直接續交,之前交的年限不會清零,參與累計年限計算;
醫療保險:醫療保險自中斷之日起,將有3個月的緩衝期,一旦超過這個期限,將視為中斷參保,再繳納便要重新計算繳費年限;
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自斷繳的次月開始直接失效,直接可以交,但是想要享受待遇,需要累計繳納一定的時間。
重新參保:如果是重新參保,就好說了,一切從零。
因此,社保斷繳很危險,如果忘交的時間長了,那麼滯納金金額可能相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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