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张天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张天柱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天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服刑人员礼品并接受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探监人员财物,对服刑人员违反监规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并出具服刑人员虚假悔改表现材料,导致服刑人员被违规违法减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天柱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收缴其违纪所得。

张天柱简历

张天柱,男,汉族,1977年6月生,山西河津市人,大学文化,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曲沃监狱二监区副主任科员;2011年6月,任曲沃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副教导员、主任科员;2016年5月,任曲沃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主任科员、党支部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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