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雪峰受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飞飞)9月13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雪峰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日前,经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雪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雪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服刑人员减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雪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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