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以“群眾利益”為先——我院圓滿執結一起租賃合同案件切實保障數十家商場租戶權益

劉法官,你一定要幫幫我們,商場的空調和電梯已經停了好幾天,有些租戶已經熱得發燒了!

某商場承包商與業主發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商場租戶受到影響不能正常營業,為此前來城區法院執行局尋求幫助。處理上述案件的執行法官劉鑫瞭解情況後,與執行幹警多次前往現場強力執行,不僅執結了案件,也順利解決了租戶的困境。

案情回顧

2015年7月,被告廣州某投資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承租原告清新縣直機關名下位於清城區的某商場二、三樓進行經營,租賃期限為2015年7月15日至2030年7月14日。但被告自2016年11月起未再支付租金給原告,原告遂將其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決廣州某投資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歸還租金及利息共55萬元,並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政府採購合同書》。判決生效後,被告廣州某投資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沒有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原告清新縣直機關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执行工作以“群众利益”为先——我院圆满执结一起租赁合同案件切实保障数十家商场租户权益

執行幹警向租戶送達公告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打算與執行幹警“賽跑”,利用停空調、損壞監控等手段,逼迫租戶自動退場,試圖趕在執行工作開始前將商場打包轉手給第三方。商場租戶多次向業主反映情況,均沒有得到解決,無奈之下,商場租戶找到該案承辦法官劉鑫,向其說明了情況。

執行過程

8月2日下午4時,執行法官劉鑫與6名執行幹警出發前往涉案商場,並在商場內找到被執行人廣州某投資管理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紅。“這是搜查令,請打開辦公室的門,配合我們的執行工作!”劉鑫嚴肅地宣讀完搜查令內容後,便立刻進入商場辦公室內搜尋證據。搜查完畢後,劉鑫勒令其必須安排人員第一時間修復空調、電梯等公共設施,保障商場租戶的正常運營。

隨後,執行幹警將陳某紅帶回執行局。在執行法官劉鑫的耐心釋法下,陳某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協議:一、雙方定於2018年8月6日下午3時對商場場地進行交接;二、被執行人所欠租金55萬元,以押金30萬元抵扣後,尚欠25萬元定於2018年8月31日前還清。

执行工作以“群众利益”为先——我院圆满执结一起租赁合同案件切实保障数十家商场租户权益

8月2日下午4時,執行法官劉鑫向被執行人陳某紅出示搜查令

8月6日下午3至5時,在執行幹警的參與下,被執行人廣州某投資管理發展有限公司將商場順利移交給申請執行人清新縣直機關。第二天下午6時,執行法官劉鑫再次來到商場向全體租戶送達租賃合同履行事宜的通知。

执行工作以“群众利益”为先——我院圆满执结一起租赁合同案件切实保障数十家商场租户权益

執行法官劉鑫在搜查商場的租金收據

“劉法官,我們要給你‘點贊’,你們盡心盡力保障我們的利益,沒有你們的迅速行動,恐怕我們還得在這個停電的商場裡受煎熬。”商場租戶向執行法官劉鑫表達謝意。“雙方的糾紛不能傷害你們的利益,在執行工作中,保障人民的權益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執行法官劉鑫說道。至此,牽涉數十家商鋪租戶權益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圓滿執結。

执行工作以“群众利益”为先——我院圆满执结一起租赁合同案件切实保障数十家商场租户权益

8月7日下午6時30分,執行幹警向租戶送達通知書

————往期精彩文章————

执行工作以“群众利益”为先——我院圆满执结一起租赁合同案件切实保障数十家商场租户权益

識別下方二維碼,關注“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