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人遇事之前,自信应该摆在第一位

文/余念林

遇人遇事之前,自信应该摆在第一位


遇人遇事之前,自信应该摆在第一位

正德八年(1513年),杨廷和升任内阁首辅,即所谓拜相了,这对杨家来讲可谓大喜事。

岂知这继室喻夫人无福,就在这一年病逝。

对喻氏之死感到难受的人,除了杨廷和,应该就是杨春了——当然他的难过是为了儿子杨廷和。

杨廷和在京为朝廷重臣,日理万机,身边没有一个女人照顾怎么行?当杨廷和的第一任夫人黄氏去世后,杨春一回到新都就为儿子张罗婚事,给儿子找了第二任夫人喻氏。

怎知不到10年,喻氏就病逝了。如今杨廷和年龄已大,更得为他再张罗一个女人——不求门当户对,只要贤惠就行。可见老人对儿女的幸福得付出多少啊!

于是,杨廷和的第三任老婆又被他这位苦心的父亲找到了。这个人就是穷苦读书人家出身的余氏,她比杨廷和小30岁,还没杨升庵年龄大,只能是杨升庵的小妈。

可能杨升庵对生母黄夫人的感情太深,所以他对两位后妈的感情都不是很好。自从这位小妈上门,他都没有叫过人家一声妈。看来状元也是凡人。

遇人遇事之前,自信应该摆在第一位

不过,这位小妈虽然出身寒门,却是一个有能耐的女人,居然让杨升庵服服帖帖地叫了小妈,而且还对她心存感激。

这件事情发生在正德十四年(1519年),杨升庵的原配夫人王妍去世一周年之际,也正是蜀中才女黄峨女扮男装到新都打探情况之后不久。

杨升庵到遂宁求亲后,就必须回家和父母商量婚事了。而父亲杨廷和远在北京,家里的事情由余氏在主持,他只好和余氏商量。

余氏告诉杨升庵,杨廷和因公务繁忙不能返乡,他的婚事将完全交给她来操办,并且婚事一定要大办——首先,从黄杨两家的门第看,应该大办。其次,杨升庵是再婚,不能委屈黄峨,也不得不大办。

杨升庵当然不能违背父亲的要求。只是大办婚事,就要招待来自省府县的各级官员。他担心,父亲不在,恐怕失礼。

这时余氏的魄力就表现出来了。她对杨升庵说,虽然你父亲杨廷和不在,但她这位首辅夫人接待那些官员是绰绰有余的。

趁此机会,她还以“读书人讲究‘礼’,这次大办婚事更得讲礼”为由,要求杨升庵在这次办婚事时叫她妈。

当然,杨升庵此时是不能拒绝的,但还是忍不住说:“你还没有我大,我叫你‘妈’怕你脸红!”

“我小是小,但你父亲明媒正娶,把我娶进了杨家大门。你叫我一声‘小妈’也是应该的!”

于是,杨升庵不得不叫她一声“小妈”。余氏这才真正感觉到自己成了杨家的一分子——在杨家,光是做杨廷和的妻子是不够的,还应该做杨升庵的后妈。

原来余氏虽是出身小户人家,但也是书香门第。她嫁给杨廷和好几年了,但杨升庵两口子从来就没有把她当长辈。杨升庵和王妍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她心里是很不满的。

余氏在给杨升庵讲了自己嫁入杨家的经过后,他们这对“母子”也就互相理解了。而杨升庵与黄峨的婚礼由余氏操办,而且办得规模很大,很成功。这让杨升庵十分佩服,由此也就真心诚意地承认她这位小妈了。

婚礼过后,余氏按照杨廷和的要求回京去照顾他,新都家里的事也就交给杨升庵和黄峨打理。

我要单独写一写杨廷和的第三任妻子,这位年轻的余氏,不是因为她很出名,也不是因为她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我觉得,不管你的出身如何,不管面对什么样的人,你都应该自信,因为你一定会有他人不及的长处。

而余氏,在这方面就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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