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價新規徵求意見:進一步降低保障房地價水平

來源|人民網

北京12月18日電 (記者 孫紅麗)為了統一地價管理體系,簡化地價管理和測算規則,12月17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布《深圳市地價測算規則》(徵求意見稿)。

據瞭解,此次《規則》修訂中,新增了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價標準,並專門設置了“不得轉讓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產權調節係數,進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價水平。在地價管理層面,支持多渠道供應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政策要求。

據悉,本次《規則》的修訂將就落實產業用地類別化供應,深化土地有償使用方面,從地價政策方面進行了充分的銜接,目的是通過有效的地價政策調節手段,促進土地資源的供給側改革,實現土地資源,特別是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有效配置。

《規則》(修訂稿)主要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通則,主要是針對地價測算和繳納的基礎性事項進行了統一的規定;第二部分是變更與補繳,主要歸併不同供應方式,不同用途土地的規劃建築指標調整,竣工超面積的地價測算方式;第三部分是特殊情形,涵蓋了各類特殊類型及歷史遺留用地地價的測算。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表示,《規則》(修訂稿)將土地出讓、棚改項目、城市更新、土地整備等各類地價的管理及測算規則統一整合到土地市場價格這一共同的基礎,體現了地價政策對存量土地利用的政策傾斜和支持,保證地價水平的基本平穩,實現新舊政策的順暢過渡和有機銜接。

針對不同產權限制的用地,《規則》(修訂稿)提出設置產權政策調節係數,能夠大幅降低不得轉讓性質產業用地地價水平,充分體現對實體經濟的政策支持。

另外,《規則》(修訂稿)新增了“地下軌道、地下市政場站、綜合管廊和連接兩宗地塊的對外開放的公眾地下通道”這一特殊類型的地價空間利用調節修正係數0.1;同時針對一般性的地下空間也將調節係數從0.5降低到0.3,加大對立體空間開發利用的支持,鼓勵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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