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寧區優化營商環境108條正式出臺

重磅!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正式出台

先來回答一個問題

誰都有創業夢,

可你想過開公司要花多長時間辦手續嗎?

據市工商局最新數據顯示:

南京平均每個工作日新登記845.5戶

截至6月末,千人企業數為75.2

而在開辦企業用時上,南京用時最少,排全省第一

江寧人,快來聽這108個好消息!

重磅!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正式出台
重磅!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正式出台

近日,

江寧區優化營商環境108條

正式出臺!

這些措施利好在年內就能實現啦!

重磅!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正式出台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打造全國營商環境最優示範區,更好地服務企業發展,激發市場活力和創新動力,特制定我區優化營商環境 108條。

一、開辦企業

(開辦企業領域 8 項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總牽頭推進)

1.工商登記更便捷

工商註冊登記、印章刻制、領取稅票、銀行開戶 3 個工作 日內辦結。全面推行網上登記、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個體工 商戶手機 APP 登記。通過“全鏈通”平臺提供刻制公章預約送 達、涉稅事項辦理、銀行預約開戶、辦理社保業務等。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稅務局、發改局(金 融辦)、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減少企業申辦材料

新辦企業申辦材料一單清,現場申請的,除涉及前置審批 事項外,只需要向行政審批部門提交 6 項材料:公司登記(備 案)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 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全體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 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 件複印件;公司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及經營性市場主體 (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全程電子化登記的,無需提供紙質 材料。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江寧開發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企業名稱自主確定

作為全國名稱自主申報城市試點,率先開展除涉及前置審 批事項外,取消以“南京”作為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人可以自主申報的企業名稱與設立登記一併辦理。以“江 蘇”作為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 0.5 個工作日完成報省審核;提 供“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網上申報服務。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提供“新辦企業套餐”服務

全面實行“三十證合一、一照一碼”,同時以“證照分離”改 革試點為突破口,按照“取消審批、改為備案,簡化審批、實 行告知承諾制,提升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的改革要求, 進一步拓展“多證合一”改革的廣度和深度,將更多涉企證照整 合到營業執照上;依託新建的開放式、組件式、流程式、共享式的信息平臺,提供“證照套餐聯辦”服務,打破“前置審批”、 “後置審批”壁壘,通過減少辦事環節、整合共性材料、壓縮辦 結時限,使申請人僅填寫“一張表格”、提交“一套材料”、進入 “一窗申報”,即享受“一次領證”,大力提升審批服務效能。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江寧開發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 政銀合作攜手推進企業登記

以銀行網點“代辦”模式推進不見面審批,加強與銀行合作 的深度和廣度,協助銀行新增代辦點以拓寬工商登記銀行代辦 制的覆蓋範圍。銀行網點按照登記提交材料規範要求,利用網 上登記系統,幫助申請人申辦營業執照。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 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

簡化註銷手續,優化註銷流程,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 記工作。充分尊重企業自主權和自治權,對未開業企業和無債 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註銷登記程序,只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 公示系統上免費進行 45 天(自然日)的簡易註銷公告,並上 傳全體投資人的承諾書,無須再在報紙上進行公告。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實行“證照分離”的審管方式

完成江寧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任務,按照省政 府文件要求,對“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實行“一次性承接、分批 實施、成熟一件推行一件”的原則,進一步優化運行事項的流 程清單再造工作;與區部門商定運行事項(含後期賦權事項) 的事中事後監管推送機制;對專業性要求較強的審批事項,與 省市部門協調承接的可操作性,並落實事中事後區級監管主 體,確保事項安全承接。 牽頭部門:江寧開發區 責任部門:區編辦、市場監管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外商投資企業“一口辦理”

推行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一口辦理、證照聯 辦”制度,將負面清單以外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 與工商登記,整合為“單一窗口”申請辦理,實現全程網上在線 辦理商務備案和營業執照登記,實現“信息多跑路,企業少跑 腿”;行政審批局整合外資登記窗口與商務備案,實現同時領 取營業執照及備案回執。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二、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領域 6 項事項由國土分局總牽頭推進)

9.全面壓縮登記時限

江寧區範圍內的商品房交易登記、純更址的變更登記,以 及符合條件的存量房交易登記、補換證,實行現場辦結、當場 發證;其他存量房交易登記壓縮至 2 個工作日內辦結。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0.深化不動產登記“不見面服務”

拓展聯網銀行抵押權註銷登記“不見面服務”範圍。依託 “南京不動產”微信公眾號、南京市不動產登記網站和“我的南 京”APP、“我的江寧”APP 等,打造網上辦證大廳,構建不動 產登記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 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個人純更名的變更登記、純更址的變更登 記等 4 類業務“最多跑 1 次”,實行“外網申請,內網審核,當 面查驗,即時領證”;預購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不見面服務”, 實行“外網申請,內網審核,快遞送證”,根據市國土局試點情 況同步跟進。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單位:區智慧辦、住建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1.提升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

推行房產測繪配圖“不見面服務”、不動產權證書附圖(含房產分層分戶圖、宗地圖)網上查詢和完稅憑證電子化,實現 網籤後提前核驗計稅價格核定信息完整性(信息缺失的,稅務 部門提前補充完善)。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單位:區智慧辦、行政審批局、住建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12.住房貸款審批服務優化

推廣應用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服務系統(銀行版)和“互 聯網+政務服務+普惠金融”服務平臺,深化業務協同和信息共 享,督促各商業銀行優化住房貸款審批流程,實現 1 個工作日 內完成純商業住房貸款審批。大力推行抵押權電子不動產登記 證明的應用。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國土分局、智慧辦分別 牽頭 責任部門:區編辦、行政審批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13.開展“微信預約,即到即辦”服務模式

依託“南京不動產”微信公眾號,實現不動產登記業務網上 預約辦理。市民進入“南京不動產”微信公眾號,選擇“網上預 約”,實名認證通過後,輸入身份證後六位,選擇預約辦理地 點、辦理事項、辦理時間,最快在 1 分鐘內即可完成。預約完 成後,根據預約情況前往市民中心服務大廳、河定橋服務大廳 辦理,避免排隊。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區行政審批局、住建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4.實現水電氣數字電視過(立)戶與不動產登記聯動辦理

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聯設水、電、氣、數字電視服務窗口, 辦理包括一般過戶、公用設施報裝等手續,實現與不動產登記 聯動服務。探索在“我的江寧”APP 拓展水、電、氣、數字電視 過戶服務,實現便民服務過戶一個申請入口辦理。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智慧辦、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三、建設項目審批

(建設項目審批領域 17 項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總牽頭推進)

15.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

貫徹國務院、南京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 程、全覆蓋的改革試點要求,結合江寧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承接並運用工程建設審批管理系統平 臺,探索建立一個“集成窗口”受理,各部門並聯審批機制,實 施建設項目審批統一標準化管理,確保江寧審批制度改革走在 南京最前列,力爭實現“864 減 5”的改革目標。依託代辦服務、 系統平臺、快遞送達的改革成果,紮實推進建設項目審批“一窗受理、合併審查、高效審批、一站辦結”的一個大廳辦完全 流程,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電子化不見面審批”。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建工局、規劃分局,以及工程建設 項目涉及到的其他審批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6.改革項目用地審批

全面貫徹落實南京市《全市工業項目土地帶方案出讓工作 實施意見》,推行工業項目土地帶方案出讓制度,帶方案出讓 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查。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規劃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7.簡化中小型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針對工程建設項目特性、規模大小、工程內容,明確不符 合申辦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條件的工程類型,分別由市、區、 街道進行管理。允許建設單位實行自管模式、採取總承包模式 或委託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等其他管理模式。簡化小型社會投 資項目施工臨時用電、用水的辦理手續,一次性告知施工期間 用電、用水接入方案。壓縮小型社會投資項目的首次不動產登 記辦理時限,符合登記條件的 3 個工作日內辦結。 牽頭部門:區建工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水務局、南 京供電公司江寧營業部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8.實現“企業一窗受理、部門並聯審批、全程限時辦結” 的集成化審批

按照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 驗收四個階段進一步優化並聯審批功能,各審批階段完成“一 張藍圖、一個系統、一個窗口、一張申報表單、一套機制”的 相關配套機制,打造“五個一”的審批體系。立項用地規劃許可 階段由規劃部門牽頭在 2-7 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建設許可階 段由規劃部門牽頭在 3-15 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含設計方案公 示和區政府審定時間) ;施工許可階段由住建局牽頭在 8-13 個 工作日內完成;竣工聯合驗收階段由建工局牽頭在 9 個工作日 內完成。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建工局、規劃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9.開展全區“多規合一”業務協同服務

利用全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的空間協同機制,強化 項目儲備, “一張藍圖”統籌協調項目建設條件、加快項目落地; 建立服務協同機制,提供無償代辦服務,政府部門提前介入, 統籌協調項目建設方案,強化項目審批服務,壓縮項目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實現“受理前服務指導最優、受理後辦結 時間最短”。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規劃分局 責任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國土分局、住建局、商務局等 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0.推進區域評估

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氣候可行性 論證、雷擊風險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物 評估等事項探索開展區域評估,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 評估評審結果。 牽頭部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區環保局、氣象局、科技局(地震辦)、文廣 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1.精減審批事項

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取消施工,勘察、設計、監 理合同備案手續;取消人防設計審查批准,人防設計數據由圖 審機構直接提供給區人防辦;取消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的 初步設計審批和人防初步設計審查;將抗震設計審查併入施工 圖設計文件審查一併進行,不再保留抗震設計審查許可;適當 縮小用地預審範圍,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 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使用已批准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可不進行項目用地預審;取消施工許可申請中的“建 設資金已經落實”證明材料;全部使用非國有資金或非國有資 金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 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建工局、國土分局、人防辦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2.“不再審批”的許可事項

制定施工許可豁免清單,並向社會公佈。建立小項目庫, 實現陽光操作。以下九類建設項目可不申領施工許可證: (1)項目總投資中,工程合同總額在 100萬元以下(不 含 100 萬元)或建築面積在 500 平方米以下(不含 500平方米) 的建築工程。 (2)除公共建築外的既有產權建築裝修裝飾和非新增面 積的建設、修繕。 (3)個人住宅裝飾裝修活動。 (4)城市建設中的一般性環境綜合整治內容,如房屋立 面出新、屋頂改造、街巷整治、杆線下地、河道清淤、綠化升 級、門面門頭亮化等。 (5)道路橋樑、供水排水、城市照明等基礎設施的不改 變結構的日常管養、維修加固等,但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 活動仍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許可。 (6)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和古建築等的修繕。 (7)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 宅的建築活動。 (8)軍用房屋建築工程。 (9)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牽頭部門:區建工局、行政審批局、開發園區分別牽頭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規劃分局、文廣局,以及其他相關 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10月

23.實行告知承諾制

總結我區“不再審批、有效監管”的試點經驗,對通過事中 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 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中小型社會投資工程建設 項目,施工許可證核發之前的審批事項,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 以施工許可證核發為承諾期,先行做出審批決定。制定工程建 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事中事後 監管措施,明確告知承諾制適用類型及範圍。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編辦、發改局、住建局、建工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4.實行審批材料和結果共享

審批材料和結果共享,每個審批階段實現“一份辦事指南、 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確保同一要件材料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中只需提交一次,政府部門生成的結果性文 件無需作為要件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交。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建工局、智慧辦,以及其他相關部 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5.規範審批收費

清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及相關中介服務收費,編制收費清單。探索建立工程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服務窗 口。 牽頭部門:區物價局、江寧開發區 責任部門:區財政局、行政審批局、智慧辦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6.推廣項目審批代辦服務

深度融合預審代辦制與服務協同機制服務理念,推行一窗 受理、合併審查、高效審批、一站辦理,提供投資建設項目的 普遍代辦服務,供企業自主選擇。全面公佈幫辦代辦事項清單, 強化市區街道(園區)“二級機構、三級功能”的代辦服務體系 建設,規範代辦服務標準,拓展代辦服務範圍,逐步擴充區投 資建設代辦服務中心註冊代辦員隊伍,落實項目代辦責任制, 將項目代辦工作納入對街道(園區)的考核,形成區代辦中心 與街道(園區)項目代辦員緊密聯繫的管理體系。創新項目代 辦服務體制,充分調動全區項目代辦力量,發揮對一般項目普遍代辦、重大項目集中服務的優勢,探索市場化運行代辦服務, 開展項目代辦企業化經營。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相關審批部門,各街道(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7.實行聯合圖審

將消防、人防、氣象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設立審批綜合服務窗口,住建部門牽頭受理後,由審圖機構在 12個工作日(工業項目 7—10 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性審查。 牽頭部門: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人防辦、氣象局、消防大隊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8. 開展聯合踏勘

在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辦理過程中,相關審批部門統一到 項目建設現場進行實地聯合踏勘,並提出後期辦理和審批指導 意見,實現“一家牽頭、多家響應、按期踏勘、缺席默認、資 料共享”。 牽頭部門:規劃分局 責任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國土分局、環保局、文廣局及 各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29. 深化預審代辦制

拓展預審代辦制服務理念,為具備土地條件項目進行“預審代辦”。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 革試點要求,改變以往項目逐個對接各審批窗口的模式,通過 在投資審批大廳設立代辦受理綜合窗口,由代辦窗口負責對街 道(園區)代辦員提供的項目審批材料進行預審,後臺分揀至 各審批科室,代辦中心對審批全過程進行督促,確保事項在最 快的時間內完成審批。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2018 年 9 月

30.深化“不再審批、有效監管” 改革

逐步擴大我區推進企業投資“零用地”、技術改造和非獨立選址等項目“不再審批、有效監管”的試點範圍。探索創新以政 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 式。以更徹底的放權、更嚴格的監管、更精準的服務,切實轉 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創造便利創業創新的營商環境, 激發社會活力,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為建設“強富 美高”新江寧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編辦、發改局、環保局、經信局、各有關部 門 完成時間:2018 年 9 月

31.開展竣工聯合驗收

工程建設項目具備法定竣工驗收條件後,建設單位根據竣 工驗收需要,向竣工聯合驗收窗口申報限時聯合驗收服務。竣 工聯合驗收窗口受理當日,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將相關材料推送至區規劃分局、住建局、環保局、消防大隊、 市場監管局、人防辦等專業驗收部門進行審查,相關部門在 2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向竣工聯合驗收窗口反饋審查意見,具 備聯合驗收條件的,建設部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標準在 3 個工 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驗收。踏勘驗收通過的,各相關部門應在 2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並將驗收意見和認可文件反饋聯 合驗收窗口;踏勘未通過的,各相關部門應提出意見,一次性 告知不通過驗收的原因和整改要求,由竣工聯合驗收窗口統一 發放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後,向 各專業驗收部門申請驗收。對於再次申請驗收的,專業驗收部 門應在 2 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審批工作。對通過驗收的,建設 部門應在 2 個工作日彙總各部門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符合竣工驗收備案規定的,竣工聯合驗收窗口即時辦理竣工驗 收備案。聯合驗收服務以各部門核准的圖紙為準,圖紙應當與 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相一致,參照各部門行業標準出 具驗收審批意見。對於驗收涉及的測量工作,規劃部門牽頭協 調國土、人防、住建等部門,實行“一次委託、統一測繪、成 果共享”。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時限為 9 個工作日,技術調整、 專題協調、技術整改、複驗和法定公示的時間不計入驗收時限。 牽頭部門:區建工局、規劃分局 責任部門:國土分局、區住建局、環保局、人防辦、消防 大隊、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四、跨境貿易

(跨境貿易領域 9 項事項由區商務局總牽頭推進)

32.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國家標準版貨物申報應用率

推進申報人通過電子口岸平臺一點接入、一次性提交所需 標準化單證和電子信息,相關部門通過電子口岸平臺將處理結 果統一反饋給申報人,年內主要申報業務覆蓋率提升至 70% 以上。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33.報檢報關“串聯”改“並聯”

推進現有貨物報檢報關流程由“串聯”改為報檢報關同步 “並聯”融合申報,檢驗檢疫部門轉隸海關後,優化作業流程, 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進一步壓縮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及 時開展口岸通關效率評估。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34.實行財關庫銀聯網和稅單無紙化

推進在全國率先試點進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財關庫 銀”系統上線和稅單無紙化改革,將電子稅單主動推送到企業 電子口岸賬戶,企業不再取單且可進行網上全程辦理。經海關 審核通過的通關貨物,從申報到提貨實行全程無紙化和自動放 行。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5.進一步降低通關查驗率

推進我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海關 AEO 認證企業。降低 高信用企業布控查驗率。深化“雙隨機”(隨機抽取查驗對象, 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應用,提升非侵入式查驗比例。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6.強化通關保障

協助推進執行 7×24 小時預約通關制度,正常工作日之外, 企業有特殊通關需求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實施 7×24小時預 約加班,加急貨物加急通關。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7.減輕企業口岸收費負擔

口岸經營服務單位必須在經營場所公佈收費清單和標準, 在南京電子口岸門戶網站公佈口岸費用情況,為企業提供口岸 費用參考。價格主管部門對口岸收費的清理和規範,並對違規 收費行為進行查處。實行獎懲並舉,鼓勵企業舉報,加大違規 收費行為查處力度。 牽頭部門:區物價局 責任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8.免除查驗作業服務費用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推進在海關係統查驗環節發生的 查驗沒有問題的集裝箱(重箱)貨物(固體廢物進出口貨物除 外)的外貿企業(失信企業除外),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 用。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39.實行區港聯動、快速分撥

加強兩個一類口岸與綜保區聯動,實現“先進區、後報關”, 一線進境貨物企業可憑艙單信息,經簡單申報後直接提貨入 區,且企業可在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 14 天內,向海關正式申 報備案;實行“先出區、後報關”,先行實物放行前往口岸,之 後企業在 72 小時內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牽頭部門:江寧開發區 責任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0.進口關稅擔保服務

進一步擴大海關“彙總徵稅”受惠範圍,在銀行保函和保險 公司“銀關保”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好南京市大數據貿易融資風 控平臺和進口關稅擔保政策,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獲得銀行關 稅保函的融資門檻和成本,促進我區進出口平衡發展。 牽頭部門:綜保區江寧管理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金陵海關駐江寧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五、水電氣及網絡報裝

(水電氣及網絡報裝領域 6 項事項由區行政審批局總牽頭推進)

41.優化工商類用戶(非居民)接水服務

接水位置在既有市政供水管道沿線且用水量<250立方米/ 小時的用戶,資料齊備後,從項目申請到供水企業完成現場查 勘、方案制定並將合同交由用戶進行商業談判的時間累計不超 過 8 個工作日(供水企業辦理時限),涉及城市道路佔用、挖 掘審批的,按佔用、挖掘行政許可公示辦理期限辦理;接水位 置附近 100 米範圍內無市政供水管道或用水量≥250 立方米/小 時的用戶,從項目申請到供水企業完成現場勘查、方案制定並 將合同交由用戶進行商業談判的時間累計不超過 15 個工作日,涉及城市道路佔用、挖掘審批的,按佔用、挖掘行政許可 公示辦理期限辦理。用戶在辦理施工相關行政審批手續時,供 水企業明確專人與用戶對接。建立企業用水客戶服務經理制。 對企業接水全程引導、協助,對企業用水的各環節進行全程協 調跟蹤,服務至用戶簽訂合同通水。 牽頭部門:區城建集團、水務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年 9 月

42.縮短一般接電辦理時間

10千伏高壓客戶辦電平均接電時間不超過70個工作日; 400伏低壓非居民客戶辦電平均接電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縮減客戶辦理環節和時間,客戶受理環節開展“互聯網+”線上 辦理和試行預約上門服務,平均 1 個工作日內完成;供電方案 答覆環節(含現場勘查和方案制定),外部線路就近接入和內 部受電工程推薦典型設計方案,500KVA 及以下正式用電和 630KVA 及以下臨時用電免審批備案制答覆,5 個工作日內完 成答覆,高壓單電源客戶 10個工作日內完成答覆,高壓雙電 源客戶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答覆;裝表接電環節(含竣工驗收 和安排電網停電計劃),平均 7 個工作日內完成。 牽頭部門:南京供電公司江寧營業部 責任部門:各開發園區、各街道、規劃分局、區行政審批 局、住建局、城管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3.壓減合併工程項目辦電環節

高壓客戶由原 9 個環節壓減合併為 4 個環節:申請受理、 供電方案答覆、外部工程實施、裝表接電;低壓客戶由原 6 個環節壓減合併為 3 個環節:申請受理、外部工程實施、裝表 接電;具備直接裝表條件的壓減為 2 個環節:申請受理、裝表 接電。 牽頭部門:南京供電公司江寧營業部 責任部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4.提供“一站式供氣服務”

由供氣企業全程代辦相關手續,最大程度提供便利,並盡 可能優化氣源接入路徑,實現時間和成本雙節約。增加全區“一 站式供氣”服務點。結合各園區規劃,優化氣源接入路徑。在 燃氣報裝領域創新“無縫隙”服務機制。主動提供全流程跟進服 務,項目前期主動提供燃氣報裝諮詢,施工階段同步配套建設 燃氣設施,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燃氣接入事宜,通過主動服務 有效降低時間成本。 牽頭部門:區城建集團 責任部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5.燃氣安裝全面提速

全區中壓及以下工商用戶申請燃氣安裝,無外線工程接入 的,不超過 9 個工作日(其中小型工程不超過 7 個工作日);

有外線工程接入且無需辦理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不超過 15 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接入且需辦理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 的,不超過 40 個工作日(其中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總辦理 時間原則上不超過 26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區城建集團 責任部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6.明確企業網絡接入辦理時限

從項目申請到運營商完成現場查勘、方案制定、預算編制 並將合同交由用戶進行商業談判的時間不超過 2 個工作日,完 成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和通網的時間不超過 5 個工作日;附近 無通信管網的企業用戶,在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建設管網 後,從項目申請到完成現場勘查、方案制定、預算編制並將合 同交由用戶進行商業談判的時間不超過 5 個工作日,完成工程 施工、竣工驗收和通網的時間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區經信局 責任部門:電信江寧分公司、移動江寧分公司、江寧聯通, 各街道(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六、產權保護

(產權保護領域 16 項事項由區法院總牽頭推進)

47.立案登記“綠色通道”

將涉產權保護糾紛案件納入立案登記“綠色通道”,優先審查立案、保全。優化網上訴訟服務系統,當事人可以通過南京 市中級人民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12368 訴訟服務熱線)開 展網上立案、網上信訪、訴訟指導、案件查詢、網上繳費等,

符合立案條件的,做到當場立案,需要進一步審查的,確保最 遲在 3 個工作日內完成。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8.涉產權糾紛多元化解

依託速裁調解中心,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將部分案件委託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建立律師訴調對接工作室,由律師參與調解,促使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協議。對於到法院登記立案的當事人,及時進行訴訟指導和風險提示,鼓勵和引導當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選擇仲裁、調解、公證等非訴訟途徑經濟、快捷解決糾紛。充分發揮訴訟費用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槓桿作用,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可免收取訴訟費用;開庭審理前,當事人自行和解申請撤訴的,免交案件受理費;在開庭審理前達成調解協議的,適當減免訴訟費用。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區法制辦、司法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49.縮短涉產權民商事案件審理週期

訴訟力求集中審理、一庭閉庭。提高當庭裁判比例,原則上案件在法定正常期限內審結,疑難複雜案件堅決杜絕超審限,最大限度壓降長期未結案件數量。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月

50.嚴格規範涉產權民商事案件延期開庭

法院開庭審理涉產權糾紛案件,認為需要再次開庭的,應當依法告知當事人下次開庭的時間,兩次開庭間隔時間不得超 過 1 個月,但因不可抗力或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1.推廣運用仲裁和公證

加強仲裁宣傳。配合市仲裁辦舉辦論壇、講座活動,引導 媒體宣傳仲裁品牌形象,宣傳仲裁法律制度;以典型案例宣傳; 積極參與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活動,發出仲裁聲音, 強化社會仲裁意識;配合市仲裁辦,力爭在金融、房地產買賣 等領域有穩定發展,為仲裁穩步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進一 步完善區屬部門仲裁聯絡表、區律師事務所名冊、園區規模性 企業法律服務聯繫表,形成區仲裁網格體系。規範合同文本。 在全區推廣法務專員制度,每個街道聘請法務專員,參與全區 PPP 項目合同的審查,解決涉法問題。拓寬主體資格公證、合 同公證、協議公證、保全證據公證等公證業務,為知識產權設 立、流轉、權利救濟、爭端解決、國際合作等提供全程公證服 務。 牽頭部門:區法制辦、司法局

責任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2.企業申請財產保全

出臺《財產保全集中辦理流程管理規定(試行)》 ,將財產保全案件集中交由法院保全中心辦理。當事人對企業財產申請保全的,依法嚴格審查,防止當事人惡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於錯誤實施保全致使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案外人等財產權利受到侵害的,依法及時解除或變更保全措施。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3.嚴格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適用範圍

各類企業投資者、生產者、經營者、專用技術人員等涉嫌犯罪,認罪態度較好,社會危險性不高、積極配合調查的,一般不採取羈押措施;確需採取羈押措施的,依法保障其正常行使企業經營管理權等權利;已經羈押的,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一旦發現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及時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正在投入生產經營或者正在用於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等,原則上不予查封、扣押、凍結;確需查封、扣押、凍結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往來賬戶和關鍵設備資料;細緻審查偵查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對確與案件無關的,依法督促偵查機關解除查封、扣押並及時發還;及時開展查封、扣押財物清理,對確與案件無關的,依法解除查封、扣押並及時發還,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區檢察院、公安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4.保護企業家財產權

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系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確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造成企業家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給予公平合理補償。對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犯罪的申訴案件,及時指定專人進行復查,經審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及時予以糾正並賠償當事人損失。協調聯動受理行政訴訟案件法院妥善審理涉及企業投資的行政協議、行政允諾案件,依法保護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區檢察院、公安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5.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

企業家依法進行自主經營活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正確處理意思自治與行政審批的關係,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准許當事人在判決前補辦批准、登記手續。涉企刑事案件專人辦理,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重大涉企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併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佔國有資產等界限。防止將投資、經營中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以犯罪論處。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區檢察院、公安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6.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處理“零”收費

企業在遇到專利侵權糾紛時可以選擇向行政機關提出處 理請求,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區知識產權局處理專利侵權 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案件辦理週期不超過四個半月(不含專 利無效程序中止、鑑定等時間)。 牽頭部門:區科技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7.減輕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負擔

協調聯動受理知識產權案件法院在案件審理中依法減輕權利人的舉證負擔。通過案例發佈、法治講座等形式,向市場主體宣講證據保全、財產保全、舉證證明責任分配等問題,提高權利人的應訴能力。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使市場主體充分了解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提高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成本。 牽頭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59.實行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服務

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聚集發展試驗區建設,集聚符合產業特色的各類服務機構,構建集專利代理、信息服務、科技諮詢、戰略研究、維權等為一體的支撐區域創新創業知識產權 服務“生態鏈”。建設中國(江蘇)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江寧分中心,設立知識產權巡迴審理庭,承辦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受理、調查、調解、審結、移送。實現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提升區法院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服務力度,妥善化解知識產權糾紛。加大維權補助力度,鼓勵區行政區域內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主動採取維權措施,對獲得勝 訴或和解的,按實際發生律師費用的 50%予以補助,最高不 超過 10 萬元。 牽頭部門:區科技局 責任部門:區法院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0.企業救治和退出

暢通企業法人破產通道,及時審查破產申請,對符合破產條件的依法裁定受理。對被申請破產的企業法人進行甄別,對有挽救可能、發展前景較好的危困企業,積極適用重整、和解的方式,幫助企業擺脫困境;對競爭力低下、產能過剩、無市 場前景的“殭屍企業”及時啟動清算程序,使其依法退出市場。 進一步提高破產案件的審理效率,根據破產案件的難易程度進行繁簡分流,有效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區司法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1.建立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

由政府牽頭組織市場監管、稅務、金融辦、銀行、公安、社保、國土等職能部門和法院共同參加的破產工作聯席會議,法院及時通報案件進程,形成府院常態化信息互通制度。協調解決職工安置、資產處置、信用修復、稅收處理、工商註銷等突出問題,為破產程序運行暢通提供外部保障。建立破產扶助資金管理制度,規範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發揮資金的保障作用。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責任部門:區法院、國資辦、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國土 分局、經信局、商務局、公安分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2.強化勝訴權益的兌現

綜合運用各項強制措施,加大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打擊力度。集中執行常態化,經常性邀請代表委員見證執行。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措施,通過最高院、省法院失信體系平臺向經信、市場管、銀行、高鐵、航空等部門推送信用懲戒信息,通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銀行貸款和參與招投標等,加大其失信成本。設立司法拍賣評估專項資金,暢通被執行人財產變現渠道。建立網絡司法拍賣助拍機制,委託助拍公司對拍品進行包裝宣傳,通過法院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擴大宣傳效果。協調成立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區公安分局成立協助執行工作專班,協助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身份信息、查找並協助控制被執行人及被查封車輛;區城管局增開停車收費系統端口查找被執行車輛;與市交管局建立專線,專人線上查控被執行車輛;在不動產登記大廳開設專門司法窗口協助執行。 牽頭部門:區法院 責任部門: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七、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領域 7 項事項由區發改局總牽頭推進)

63.降低貸款門檻與成本

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文化)企業,在市授牌的科技(文化) 銀行申請貸款。對單筆不超過 500萬元的貸款申請,市區財政 安排利息補貼(基準利率貸款)、增量補貼等專項扶持資金, 鼓勵和引導科技(文化)銀行採用信用、知識產權質押等弱抵 押、弱擔保方式為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市區(比例承擔)財政 安排風險代償專項扶持資金。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財政局、科技局、文廣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4.完善金融信用服務

對接市科技區塊鏈金融徵信平臺,運用大數據技術和金融 機構數據處理模型,輸出信用結果,主動發掘各類金融機構和 金融業務的潛在客戶(產生“白名單”)。通過平臺開展不見面 金融交易,促進各類金融資源高效、充分地投入我區優質誠信 科技創新企業與人才。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與央 行徵信系統對接。鼓勵商業銀行運用信用評價結果,優化貸款 審批環節,進一步壓縮企業獲得貸款的時間。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責任部門:區智慧辦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65.通過大數據貿易融資平臺獲得融資

積極推進我區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外貿企業登錄南京市天 商助貿大數據貿易融資平臺(www.skytradechina.com),在平臺 上註冊登錄,授權平臺使用企業相關數據信息,即可向平臺上 入駐的合作銀行申請授信和融資。該平臺彙集了企業備案登 記、進出口、出口退稅、出口信保等數據信息,以及銀行提供 的貿易融資產品(保單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應收賬 款融資和純信用融資產品),降低銀行和企業間信息不對稱, 打造銀企間貿易融資的線上交易市場,緩解中小外貿企業融資 難、融資貴的問題。牽頭部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6.通過保險增信獲得銀行貸款

在江寧區域內註冊登記,具有一年以上連續經營記錄,無 欠繳稅費、逃廢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的中小微 企業,為生產性用途申請貸款,指導至試點保險機構購買小額 貸款保證保險進行增信,獲取合作銀行貸款支持,其中經認定 的初創、成長期科技型企業還可享受 50%的保費補貼。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責任部門:區科技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0月

67.申請互助基金節省轉貸成本

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到南京市聯合產權(科技)交 易所申請南京市小微企業應急互助基金,也可申請“江寧區轉 貸應急資金”,進行先還後貸的貸款資金週轉操作,幫助企業 防範和化解因暫時性資金週轉困難而引發資金鍊斷裂的風險, 同時大幅降低短期資金借款成本。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責任部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8.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可獲風險補助和代償分擔

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開展的擔保業務,按照申報年度季均在保餘額給予不高於 1.5%的風險補助;對科技型企業、涉 農企業、文化企業、“創業南京•人才計劃”項目開展的擔保業 務,按照申報年度季均在保餘額給予不高於 3%的風險補助。 對於單戶在保餘額 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 “三農”項目貸 款擔保代償,由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合作銀行、市區財政 共同承擔貸款本金代償責任。推進“江寧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 運用,對合作銀行、創業擔保公司比例承擔信貸融資風險,並 給予信貸風險補償。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 責任部門:區財政局、科創投集團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69.股權投資企業可獲開辦獎勵、投資獎勵及風險補償

對新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按照公司制企業實繳到位註冊 資本規模或合夥企業實際募集到位資金規模,給予最高 1500 萬元的開辦獎勵;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投資的股權投資 機構,按照投資額 5%給予投資獎勵,單個機構最高可獲得 500 萬元獎勵;對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於我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 新企業形成損失按照最高 60%予以風險補償,單個項目補償 金額最高 300 萬元,單個股權投資企業年度累計補償最高 600 萬元;符合條件的合夥制股權投資機構中個人合夥人取得的收 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 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20%。 牽頭部門:區發改局(金融辦)責任部門:區財政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八、企業用工保障

(企業用工保障領域 6 項事項由區人社局總牽頭推進)

70.提供更便捷的企業用工方式

用工企業登錄“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聘就業 頻道,註冊後發佈招聘信息和參加現場招聘會。錄用備案窗口 為企業開通綠色窗口提前預約辦理。就業大廳實現窗口綜合 化,提高辦事效率。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1.搭建各類專業招聘平臺

加強資源對接,組織缺工企業與中介服務機構、高校和大 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及求職者的對接。舉辦就業援助月活動, 春風行動招聘會,扶貧招聘會等,為就業困難人員(包括當地 剩餘勞動力,殘疾人,社區矯正人員等)舉辦專項招聘會。建 立活動平臺,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企業行、就創業指導校 園行、就創業指導社區行、創業指導園區行系列活動,在滿足 企業一般性用工需求的同時,力促高校畢業生快就業、好就業。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2.鼓勵各類職業技能培訓

企業自主開展崗前培訓的經核定給予企業定額獎補;企業職工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並取得文件規定相應證書的,給予培訓補貼。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3.加大企業高層次人才供給

進一步發揮博士後制度在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推 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我區企業博士後工作 站建設和博士後集聚,加速我區博士後產學研成果產業化;突出“精準創業服務”,集聚市場化服務資源,建設創新創業服務集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人才服務平臺建設;聯合知名人力資 源服務機構,運用其服務網絡,與海內外人才培養機構、社團達成合作關係,為新型研發機構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特殊專業人才需求建立供給渠道;建立初創企業聯盟,幫助科技型初創企業破解面臨的缺資金、缺市場、缺人才的普遍性難題,確保科技型初創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4.全面落實“三降三補”用工扶持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市政府出臺的新的降低社會保險費費率政 策的要求,繼續做好面向企業的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失業保 險、工傷保險費率工作,切實擴大降低企業成本的實效。進一 步落實企業穩崗補貼、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崗位 補貼及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一次性獎勵等政策。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5.就業手續無門檻一網通辦

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鑑證手續、市內就業調整 手續和就業報到手續,實現畢業生就業手續無門檻辦理;同時 服務對象檔案轉進轉出、查詢檔案和集體戶口基本信息、開具 檔案證明;可網上查詢招聘信息、投遞求職簡歷、尋找合適工 作,實現就業後續服務“一網通辦”。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九、企業獲得用地

(企業獲得用地領域 13 項事項由國土分局總牽頭推進)

76.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制度

對全區工業企業用地建立績效評估體系,形成差別化政策 機制,用地保障向產出能效高、用地節約、環境友好的項目傾 斜。確立以“畝產論英雄”導向,進一步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的貢 獻率。探索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制度,經“一窗受理”後, 用地企業可直接開工建設,不再需要各類審批,建成投產後, 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各街道(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77.多方式保障項目用地

對適合多層標準廠房生產的中小微企業建設項目,鼓勵和 引導其進入高標準廠房,原則上不再單獨供地;對於符合投資 標準要求的項目,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出讓” 的方式供地。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8.重大項目重點保障

對列入年度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建設計劃的項目用地,結合 區域土地資源要素承載能力,按照國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要 求,予以應保盡保。縮短急需開工重大項目審批時長。 牽頭單位:國土分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79.科技研發項目精準保障

落地在我區高新園區範圍內的新型研發機構,土地出讓起 始價按同區域科研用地基準地價的 20%確定(但不得低於所 在地等別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依託高校 建立的新型研發機構,落地在本高校周邊的,出讓起始價按不 低於同區域科研用地基準地價的 50%執行。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0.主導產業優化升級項目優先保障

優先保障我區“3+3+3+1”主導產業(詳見《關於加快推進 全區主導產業優化升級的意見》)的項目用地需求。符合市 “4+4+1”主導產業方向,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需使用土地的, 可按不低於所在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的 70%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區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1.縮短用地預審與測繪時限

區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時限由原 10 個工作日縮短至 1 個工作日;勘測前置(前提是需提供規劃紅線範圍),將地 籍勘測辦理時限壓縮至 10 個工作日,經現場巡視,如供地範 圍較徵地範圍未發生變動,進行一次勘測定界。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2.明確徵地報批與補償安置時間

國土分局承接市國土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市局審查 職能,辦理時限由原 20 個工作日縮短至 5 個工作日;優化徵 地補償安置審核環節,內部審批時限壓縮至 4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3.加快規劃條件報建審批速度

推進“多規合一”工作,開展規劃階段並聯審批,改革規劃 條件出具方式,一次性出具建築規劃條件、市政規劃條件及城 市設計要求,建築、市政管理部門並聯審批,週期縮短至 10 個工作日,實現審批週期減半。在服務窗口開闢規劃審批綠色 通道。 牽頭部門:規劃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4.縮短供地審批時間

我區劃撥供地方案呈報工作審核時限由原 20日縮短至 4 個工作日;我區劃撥土地補辦出讓、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設 施中配套商服設施用地等其他類型協議出讓供地方案呈報工 作審批時限由原 20 日縮短至 5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5.優化工業用地公開出讓審批

辦理時限由原 20個工作日壓縮至 5 個工作日;優化出讓 土地改變原用地條件協議出讓審批,辦理時限由原 20 日縮短 至 6 個工作日;優化低效用地再開發協議出讓審批,辦理時限 由原 20日縮短至 6 個工作日;優化臨時用地審批,審批時限 由原 10個工作日縮短至 4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6.合併辦理建設項目用地抵押轉讓備案與不動產登記

用地抵押備案和登記,辦理時限由原 5 個工作日縮短至 3 個工作日;用地轉讓備案和登記,辦理時限由原 7 個工作日縮 短至 3 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87.鼓勵企業自有低效用地再開發

企業自有工業用地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可至國土分 局簽訂補充協議,繼續用於生產的可通過建設標準廠房的方式 提高容積率,無需補交出讓金;其他類型的企業自有低效用地, 列入江寧區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年度計劃,在符合城市規劃及 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重新建設或改造為非商品住宅類經營 性項目或科研用地,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88.明確協議出讓條件

(1)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近期建設 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2)符合以協議出讓方式提供 土地使用權相關政策; (3)政府投資項目需經行政審批局等部 門批准立項;(4)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部門的審查; (5) 屬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築物拆除和房地產證註銷工作已完成, 且申請主體已取得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確認文件。 牽頭部門:國土分局 責任部門:規劃分局、區環保局、住建局、建工局、行政審批局等立項機關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十、企業納稅及降本

(企業納稅及降本領域 13 項事項由區財政局總牽頭推進)

89.涉稅業務“一廳通辦”

納稅人在一個辦稅服務廳,可以“一廳通辦”所有涉稅業 務,並享有稅務機關提供的“事前引導、按需輔導、窗口受理、 內部流轉”的辦稅便捷服務。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0.涉稅問題“一鍵諮詢”

納稅人撥打江寧區稅務局特服號 96888710 可直接諮詢原 國地稅所有涉稅業務,由專人接聽並負責解答。開發區稅務局 特服號 96888717,負責管轄區域內稅戶諮詢業務。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1.辦稅“全天候、足不出戶”

納稅人申報辦理網上全覆蓋,諮詢在線答、政策在線查、 服務申請網上約,縮短辦稅時間。“全程網上辦”事項範圍包 括 7 大類 110 個事項,“最多跑一次”事項範圍包括 5 大類 16 個事項。每個辦稅服務廳都設有自助辦稅服務區和網上辦稅體 驗區,方便納稅人網上辦稅,並有專人提供現場輔導。納稅人利用自己的納稅信用,通過“江蘇稅務稅銀互動服務平臺”,可 以享受稅務機關與江蘇銀行、光大銀行、南京銀行等 25家銀 行聯合推出稅 e 融、鑫聯稅等 27 個無擔保授信業務的稅務和 金融“互動服務”產品。拓展多元化繳稅方式,藉助銀行手機客 戶端實現手機實時繳稅功能,開展“掌上繳稅”體驗。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2.頻發業務“套餐式”辦理

納稅人的頻發業務整合為 6 個業務“套餐”,實現基本辦稅 事項全線上“套餐式”辦理,變多次跑為一次跑、資料多次提交 為在線一表填報、多次處理出件為一次辦結出件。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3.領用發票郵遞配送

納稅人可通過登錄“江蘇政務服務網”在線申請,實現發票 免費郵遞配送。納稅人領用發票“線上快捷申請、訂單式智能 處理、自動發放打印、集中物流配送”,發票領用“朝約夕至, 次日必達”“不見面”辦理。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4.辦稅容缺受理

納稅信用級別為 A 級的納稅人在辦理涉稅業務時,可享 受容缺受理辦理服務。納稅人報送資料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在納稅人簽署書面協議承諾規定時限補齊(補正)情況 下,先予容缺受理(辦理),即先辦事、後補資料。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5.辦稅和社保費申報“免填單”

納稅人在江寧辦稅服務廳辦理的 90%以上的涉稅事項, 均無須填寫相關表單,只需在文書上籤章(字)確認即可,並 有專人輔導。社保費繳費人無需填報表單即可申報。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6.稅收優惠精準導航服務

納稅人通過“南京市局稅收優惠政策垂直搜索系統”,可以 第一時間瞭解最新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分行業、分專題的稅收 政策彙編。納稅人通過該平臺自行編輯搜索需求,可以獲取定 制的優惠政策彙編。納稅人重大項目、重組等複雜涉稅問題, 由稅務部門組建政策服務團隊,提供個性化服務。稅務部門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大數據比對分析,企業可以獲得稅收優惠 政策的精準推送及精準提醒。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7.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資料免報送

對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事項不再進行事前審核。納稅人在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時,不需要再到稅務機關報送資料,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 企業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 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享受稅收優惠。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8.擴大退稅當場辦結範圍和減少退稅流轉環節

將所有“誤收多繳類、入庫減免類退稅”都納入“當場辦結” 範圍,對納稅人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 依法屬於本機關職權和業務受理範圍,納稅人提交資料符合受 理條件的,讓納稅人只跑一次即可完成退稅。對需要審批的退 稅減少一個審批環節審批,提高退稅效率。實現退稅業務全過 程電子化。 牽頭部門:區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99.實行政府定價的收費清單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取消、停徵、免徵、降 低收費的各項減負政策。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 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政府基金項目,出臺年度分類收費清 單,並向社會公示。凡未列入收費清單或未經省、市政府批准 的收費項目,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及相關委託機構一律不得擅 自立項、向企業收費。 牽頭部門:區物價局 責任部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00.清理中介服務收費

中介服務機構由企業自主選擇,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 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開展行政審 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逐步實現區級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對企業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服務“不再收費”。 牽頭部門:區物價局 責任部門:區編辦、各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01.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協助推動中歐班列穩定開行,落實相應政策性扶持,做好 加快鐵海聯運物流通道建設的有關工作,推動企業參與“一帶 一路”發展戰略。落實國家和省“綠色通道”相關政策,對符合 條件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落實取消船舶港務費等費用,努 力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牽頭部門:區商務局 責任部門:區交通運輸局、郵政管理局、金陵海關駐江寧 開發區辦事處、各開發園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十一、全程兜底服務

(全程兜底服務領域 7 項事項由區政府辦(智慧辦)總牽頭推進)

102.開展綜合諮詢服務

在全省統一的江蘇政務服務網建設江寧旗艦店,將“不見 面審批”標準化全程無縫嵌入,對外公佈辦事指南,發佈最新 政策、辦理流程,提供各項材料準備的指導說明和模板,實現 行政審批標準體系與網上辦事大廳審批系統有機融合。在區政 務服務中心開闢企業服務綜合窗口,建立“統一諮詢,綜合受 理,統一出證”的工作機制。提供全面諮詢和代辦服務,探索 精準代辦增值服務。依託 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通過智能問答、 人工應答、大廳諮詢等方式,實現簡單問題電話答,複雜問題 當面答,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諮詢代辦服務指導、總諮詢和 總訴求服務。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智慧辦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103.打造企業服務總門戶

依託“我的江寧”APP 提供“店小二”一站式企業服務總門 戶,在“我的江寧”APP 上全面打通企業服務實名認證、在線受 理、電子證照共享、移動支付、快遞送件各環節,通過新建和 接入市、區有關部門業務系統的方式,為企業提供登記開辦、 不動產登記、建設項目審批、跨境貿易、水電氣和網絡報裝、 產權保護、金融服務、企業用工、企業用地、納稅與降本等各 項服務。 牽頭部門:區智慧辦責任部門:區行政審批局、經信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104.政務服務一網通

按照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統一要求,依託市級政 務服務綜合管理系統建設區級政務服務“一張網”,從“線下跑” 向“網上辦”、“分頭辦”向“協同辦”轉變。依託市級“我的南 京”APP 和“我的江寧”APP,企業法人或者經辦人在完成工商 註冊登記後可自主選擇刻章、銀行開戶、稅務報到、申領發票 等業務。同時,可隨時查詢辦理進度。營業執照、印章、開戶 許可證、稅控盤、CA 證書和發票等均可通過快遞方式送達。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區智慧辦,以及其他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105.政策兌現一網清

針對企業掌握政策信息不對稱,找不到辦理入口等實際困 難,建立國家及省市區(園區、開發區)涉企政策動態更新工 作機制,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在線提供政策搜索、自動匹配、 智能推送、通知提醒等功能。各項工作統一接入“我的江 寧”APP,實現所有相關涉企政策在線諮詢,全程網上辦理和 績效評價。 牽頭部門:區智慧辦 責任部門:區其他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11月

106.信用服務強監管

市區兩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與審批服務系統、部門監管處 罰銜接,將企業信用承諾履約情況納入市區兩級公共信用信息 平臺,依法公開公示,各部門實施聯動獎懲,對守信主體予以 支持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生產許可、資質審核等 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 制度,實現“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後管處罰、信用管 終身”。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信用辦) 責任部門:區智慧辦、市場監管局、各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 9 月

107. 弱勢群體的特殊增值服務

豐富政務中心服務功能,引入醫療室、母嬰室、ATM 機 等便民設施,建立自助上網區、人才服務專區、商務洽談區、 心理諮詢室、法律維權室等。逐步建立導辦、陪辦、代辦等“三 辦”制度,為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開通綠色辦理通道, 按需增設便民服務設施,營造人性化、精細化政務服務環境。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完成時限:2018 年 12月

108. 拓展節假日延時服務內容和範圍

推行“早晨提前開,午間不休息,晚上延點時,週六正常 辦,實行兩班制”的延時服務,實施早八晚七,週六不休息工作制。通過預約、輪休等辦法,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延時、 錯時服務和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探索實行“5+X”工作日模 式。在我區現有延時服務改革基礎上,從便民利企角度出發, 以辦事人實際需要為導向,鞏固服務內容,拓展服務範圍,適 時探索將延時服務拓展至企業設立服務領域。 牽頭部門:區行政審批局 責任部門:各進駐政務中心部門 完成時限:2018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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