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鄉風文明建設 平谷區司法局推動成立“老郭鄉賢調解室” 積極開創鄉村治理新模式

為有效化解新時期社會矛盾,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平谷區以全面落實“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工作為基礎,嘗試將人民調解和鄉風文明建設有效融合,在峪口鎮東凡各莊村成立“老郭鄉賢調解室”,調解室由村內16名鄉賢組成,以調解室主任姓氏命名。日前調解室正式揭牌,並充分發揮其“調解+鄉賢”的職能作用,助力鄉村依法治理。

一是當好村內“信息員”。發揮鄉賢在村內生活的便捷條件,加強對村內矛盾糾紛的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在重要節假日、重大會議期間,帶頭加強村域巡邏,確保重點時期村內安全穩定。

二是當好村民“和事員”。通過鄉賢德高望重、公道正派、善良熱心的良好品行,積極引導村民依法依理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做到歷史問題深挖根源、新生問題擺清事實,遇難點問題引導矛盾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維護鄉村和諧鄰里關係。

三是當好法律“宣傳員”。在日常生活中採取通俗易懂、靈活多變的形式積極向廣大村民宣傳、講解各項法律法規,有效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在村內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是當好文明“倡導員”。發揮鄉賢的道德模範引領作用,積極傳播村規民約,並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則,倡導村民依法依規辦事,共建和諧美麗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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