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海南將設立船舶 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區

記者26日從海南海事局2018年度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海南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在沿海推行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工作,將設立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區,控制區內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要求的燃油的船舶,將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悉,2018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制定並頒佈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對中國沿海、長江干線和西江干線實施船舶大氣汙染排放控制。該方案還單獨劃定了海南島周邊水域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區,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海南將在原有的基礎上,實施比其他沿海水域更加嚴格的船舶排放控制標準。

《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明確,海南排放控制海域為20個邊界控制點位座標依次連線以內水域。對於違反規定,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者要求的燃油的船舶,海南海事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