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改革開放40週年|回顧分稅制改革決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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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上海態度還好

那年去上海已是金秋十月,浙江書記、省長也到了上海,是分別談的。

項懷誠部長的回憶說:

我跟朱總理去上海,住在虹橋賓館。那時邦國同志是上海市委書記,吳邦國知道我們這個代表團來的目的,他當時派了3個女將對付我一個人,這3個女將有一個是當時上海財政局副局長陳靜萍,後來當了計委副主任。還有一個是當時的預算處處長,現在就在財政部當部長助理,叫劉紅薇。第三位叫周杏英,後來當了上海市第一任國稅局局長。這三個女將一個比一個厲害,說起話來像打機關槍一樣。我們到的當天下午,吳邦國同志到我的房間來跟我聊天,實際上他是來摸底的,吳邦國同志當時的表態很漂亮。我送走他以後,就到朱鎔基副總理房間我說:上海的姿態很高。朱鎔基總理說:你不要太天真。他還說:吳邦國也做不了主。他們水平都是非常高的。朱總理有一天專門請上海市的老領導 向他彙報。包括陳國棟、胡立教、汪道涵吃飯,高規格、高水平,高度藝術而又誠懇地介紹中央的意圖,希望他們體諒中央的困難。上海當時提出的要求不多,但含金量比較高,朱鎔基同志表態,作了必要的讓步。

對這一輪談判我的體會是:這樣大的改革,如果不照顧地方的利益,如果不作出必要的妥協,這個改革是推不開的,改革是進行不下去的。

在上海,項懷誠與上海的同志,就上海的財政收支情況、分稅制方案以及相關的政策進行了座談,他們一起對了賬以後,共同確認了1992年上海市財政支出和各項基礎數據,對1993年財政收入的預測也基本一致,對上海市上繳中央財政的計算口徑,以及分稅制方案和相關政策中的問題,取得了一致的看法。項懷誠說:“對賬是在充分理解、互相信任、彼此體諒的融洽氣氛中進行的,雙方基本的共同點在於團結一致,齊心協力來貫徹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意圖。對中央實行分稅制,逐步增加中央的財力,以便集中力量辦幾件大事這個精神,或者中央有了力量以後可以更好地支持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這個戰略意圖,上海同志給予充分的理解。”他認為:上海市長期以來對國家財政做出了重大貢獻,上海市上繳中央的收入居全國第一,實行分稅制之後,中央財政來自上海的收入仍然居全國第一,所以上海對國家的貢獻是大的。

朱鎔基對身邊的人說,那幾天他“不幹活了”,因為他曾經在上海工作過,他只是聽聽彙報,找人談談話,不參與具體意見。即將離開上海時,他在大會上表揚了上海同志水平高。他說,吳邦國、黃菊既充分代表了上海發展的利益,又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維護大局這個原則把握得好。他說:“上海同志們最後都是‘講的北京話’,講得很好。”

5F西部的意外

在推行分稅制中,中央原本只擔心沿海發達地區不買賬,因為這些地方經濟發達,在包乾制財政體制下,他們拿大頭,現在要換制度,中央要拿大頭,你想人家能願意嗎。對於中西部地區,除去財政體制改革要達到的集中中央財力的目標之外,另外一個主要目標就是縮小東西部財力差距。江澤民同志在西北地區經濟工作座談會上說到過這個問題。當時,發達省份的不同意見比較強烈。在全國財政會議上一宣佈分稅改革方案時,提出異議的都是富裕省區,而給予中央最大支持的恰恰是那些邊遠、貧困的省區,他們希望中央富起來,“大河有水小河滿”。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出現了一個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情況,就是中西部地區對實行分稅制也有意見,強烈要求增加增值稅、消費稅的分成比例。

從廣東回到北京後,9月25日朱鎔基副總理一行再啟“談判”之旅,來到新疆阿勒泰。在新疆,朱鎔基說:

分稅制改革對貧困地區是有利的,你們應該舉雙手贊成。但是你們也不能太焦急,不可能一下子就得益很多,分稅制之後,中央財力可集中一些,對民族地區的支持也可增加,但是目前還不行。稅制改革,全國必須統一,你們提出的要求增加增值稅、消費稅的分成比例,這些要求一概不能接受。稅制必須統一,沒有哪個地區可以摘特殊。

1993年下半年與各省市的對賬、交換意見,總體上比較順利,偶爾也有意外。1993年9月,江澤民同志在廣州召開中南、西南兩個大區各省區的書記省長座談會,西部的一位省長有些疑慮,提出了一些問題。江澤民同志讓曾慶紅同志通知項懷誠趕去做一些解釋工作。項懷誠接到曾慶紅的電話,連換洗的衣服都沒帶,立即趕往北京機場乘最後一班飛機,趕到會議地點。

項懷誠回憶了這段歷史:

1993年9月下旬,澤民同志在廣州的珠島賓館開中南大區和西南大區10個省的省委書記、省長座談會議。參加這次會議的還有國務委員兼體改委主任李鐵映、中央辦公廳主任溫家寶、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曾慶紅。這個會議開始我沒有參加。那個時期我非常忙,我在財政部的辦公室整天門庭若市。各個省的副省長帶隊到北京來“對賬”,他們得弄清楚自己省裡怎麼分稅啊。有一天,大概是26號下午,曾慶紅給我來電話,他在電話裡說,老項,首長讓你馬上就來,今天晚上到廣州。今天趕不來,提頭來見。他接著說,你的飛機票,我已經讓中辦安排了。我就拿起我的公文包,直奔機場,連換洗衣服都沒帶。我那時的秘書送我到飛機場,然後我就按照中辦的安排上了飛機。晚上我到了廣州,那時家寶同志已經睡下了,我沒讓叫他。我住下後先到了曾慶紅同志的房間,那時已經10點多了。第二天,我到澤民同志那裡報了到,就參加會議了。在參加會議之前,我先找貴州省的副省長交換了意見,他說,現在思想都通了,不用再跟我解釋。就這樣我參加了那次會議。

劉克崮回憶說:

我們本以為它們作為改革的最大的受益者,會擁護這項政策,但貴州等幾個西部省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後來瞭解主要是它們沒有把改革方案完全搞明白,如佔當地收入比重較大的菸酒的消費稅劃分為中央稅了。我們向他們解釋道,第,以前的消費稅已經含在返還基數里了;第二,這個返還每年是增長的;第三,中央是拿走集中了一部分,但主要是從發達地區集中的,再以轉移支付形式主要用於支持西部地區。經過說明,它們很快就理解支持了。

最後一站是河北。朱鎔基對河北省委及財政廳的同志說:“這種改革是非常溫和的改革,地方既得利益沒有損害,而且退回去的不是‘死麵’,而是一塊發麵’。”

轉戰南北,17個省跑完了,取得了一個個勝利,分稅制得以在全國實施了。

由此可以看出,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一方面是非常堅決的,定下來就得幹,開弓沒有回頭箭;另一方面又是非常謹慎的,中央高度重視。

6F“你們的功績將載入史冊”

參加這次談判的人員,受到了朱鎔基副總理的高度評價。他曾經動情地說:“黨是不會忘記你們的,人民是不會忘記你們]的,你們的功績將載入史冊。”

劉克崮每想到總理對他們工作的肯定,激動之情溢於言表:

事後,朱鎔基同志曾經半開玩笑地說過,自己那段日子是東奔西走,南征北戰,苦口婆心,有時忍氣吞聲,有時軟硬兼施。調研期間,隨行涉及各項改革人員,包括央行、發改委、體改委、財稅等部門人員,行程安排的非常緊張。一般每到一處,晚上8點朱鎔基同志與有關部門領導碰頭(我經常陪著部裡領導去),談到10~11點。回來部長領著我們再討論落實總理的指示,調整思路和方案 一般都要到12點。接下來工作人員再根據這些意見重新測算,一干就幹到第二天凌晨4、5點。第二天早上8點將調整後的方案及測算表送給朱鎔基同志,9點就與地方同志進行新一輪的溝通。在廣東一站,財政部的工作班子連續三、四天通宵工作。9月16號中午,朱總理到餐廳看望地方預算司算賬的同志(包括姜永華、許宏才和夏光),得知我們沒來吃飯,總理冒雨到了姜永華房間(當時在廣東測算的工作室)看望。朱總理先對我們夜以繼日的工作精神和卓有成效地測 算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們所做的這項工作(即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是件很有意義的事情,並對我們動情地說:“黨是不會忘記你們的,人民是不會忘記你們的,你們的功績將載入史冊……” 我們當時深受感動,因為我們只是在總理的直接指導和領導下做了應該做的事。

7F《人民日報》打破常規全文刊登三個稅法

實行分稅制的道路暢通了,實施的有關法則、條例等相關的文件急需制定。而且分稅制是一個新事物,領導階層明白,但大部分的稅務和財會人不太清楚,需要進行培訓。一場修煉內功的戰役又開始了。

起草法規草案是一件繁重的工作。項懷誠回憶:

1993年下半年,我們幾乎全部精力都撲到了分稅制改革,做了很多準備工作,其中許多是非常緊急的。因為分稅制要從1994年1月I日開始實行,分稅制改革的基礎——工商稅制要從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當時變動非常大,原先38個稅種精簡為18個,流轉稅方面實行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正式立法,許多稅制要公佈。按照我們國家一般的情況,一個新的稅制從中央貫徹到基層,大體要兩個月,因為大家要學習,要試運算,要調查研究,要調整賬表,如果緊張一點也要個把月。當時不允許,這幾個稅法和暫行條例是1993年12月13日簽署的,但還得要公佈啊,用公文的程序按部就班地發下去肯定不行。所以很特殊,1993年12月14日《人民日報》全文刊登三個稅法或條例,一竿子插到底,這是史無前例的。

實際上,國家稅務總局早已把這些稅法的主要內容提前在內部釋放出去了,辦了很多培訓班,改革的精神和具體辦法已經貫徹到基層了。現在看來財稅改革的準備工作比較充分,執行也比較順利。

劉克崮回憶當時的情況是:

北戴河會後,在奔赴各地宣傳解釋方案的同時,財稅部門根據中央的決定和鎔基同志的部署,集中隊伍起草法規。稅務總局的工作量最大,張忠誠同志帶隊封閉運行了幾個月,創造了法規起草工作的奇蹟。1993年10月31日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統一了內外個人所得稅,1994年1月1日起執行。11月14日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決議》。11月25、26日,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先後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六個稅收暫行條例,12月13日正式發佈,從1994年1月1日起實施。12月25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從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至此,三項改革的“一法六條例一決定”法律法規性文件全部出臺。

改革方案從通過到實施僅有短短的幾個月時間,從正式法規公佈到實施只有半個月的時間。為保證各項改革全面有效的實施,財稅部門在1993年10月份稅收法規的初稿出來之時,就開始對數十萬地方財稅工作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在法規定稿後,再進行一輪補充培訓,為改革順利實施打下了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

稅收法規在公佈方法上也作出了重大調整。在此次財稅改革之前,所有國家稅收政策都是以內部“紅頭文件”逐級下發。1993年改革高峰時我向劉仲藜建議,有兩種人必須及時知道,一是基層徵稅人,二是所有納稅人,應該將稅收法規公開化。重要的稅收法規在《人民日報》和《經濟日報》等大報公開刊登,“一竿子插到底”。財政部實施細則也應直接見報。同時,財政部和稅總聯合一個月出一期《稅收法規公告》,刊登最新稅收法規和政策;一年出一本《中國稅收制度》,將當年有法律效力的稅收制度彙編,中外納稅人一翻就知道中國現行的稅制。這些建議均被採納,大大提高了財稅改革的準備、實施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同時也形成了一個良好的政務公開機制。

當時在財政部稅務總局利潤監繳處工作,後任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的陸煒接受本書採訪組採訪時回憶:

分稅制改革前,就財稅體制改革曾做了一系列準備工作。一是數據上的準備工作,二是設計稅種,第三就是要介紹分稅制,因為上上下下並不熟悉。時任財政部部長的劉仲藜在北京龍泉賓館主持召開了一次體制改革座談會,當時我記得是項懷誠常務副部長,在會上他發言,第一次比較全面地介紹了分稅制。龍泉賓館會議對統一思想非常有益,隨後工商稅制改革和分稅制改革就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1993年下半年,無論財政部還是稅務總局兩個辦公樓晚上經常燈火通明。那時我記得在財政部體改司吳翠蘭司長、陸兵副司長,劉克崮副司長進行方案計算,此時比起1983年已普遍使用計算機,大大提高了效率。稅務總局在金鑫局長領導下,出了很多改革方案,還開了很多座談會,包括納稅人的、地方政府的、專家學者的、海外一些人的。就工商稅制改革聽取各方面意見而言,這次可能是歷史上最充分的一次了。我認為在分稅制改革中當時的國家稅務總局做了大量工作。

為什麼要讓廣大稅務和財會人員明白分稅制及其有關的規定,主要是為了解決實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如果政策不清楚,解釋不明白,就會影響分稅制的運行。主持這次會議的劉仲藜部長更加知道這些情況:

方案的設計、政策措施、實施步驟等制訂好了,總體方案定下來以後,就具體執行了、組織實施了。兩個改革決定發佈之前只有一個月的時間培訓,全國稅務人員、財會人員,這是相當大的工程。1993年12月,國務院決定一發出去,1994年第一季度,財政部或直接發文、或與國稅局聯合發文,總計84個。就是百密一疏,再好的方案在實施當中,總是會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及時解決,對一些具體問題進行微調。舉個例子,電力部反映這水電17%稅率,負擔太重了,因為這個水是天上下的雨,不是買來的,沒有進項可以扣除。我們一聽這個反映有道理,這得給人家確定一個扣除標準,具體標準我記不準了,扣掉10%還是扣掉7%,反正就是按照7%還是10%徵收的,人家馬上滿意了。還比如,搞IT產業、腦力勞動的,他買的材料很少,通過腦力勞動把這個東西增值了,所以說賣的時候1萬元的東西,可是成本只有500元,其餘9500元錢是他的,這是他的智力成果,是需要鼓勵的。結果你只扣了500元的材料進項,等於是不支持知識經濟、自主創新。類似這樣的問題很多,因為我國國情很複雜,各行各業都有其特殊性、複雜性。

後來我們還有一個會議,提出了四項調整政策意見,這是在7月財政工作會議之前召開的。原因是財政收入1月份高速增長後,2月份增速開始遞減,5月末6月初,就請了12個省市開會商量對策,到底怎麼辦。有的省市表態說沒問題,今年還是可以的;有的省市說有點問題,於是在那次會上提出了四項調整政策報國務院,7月份又召開財政會議,朱總理親自到會講話統一了思想。8月份收入增長速度又開始上升了。這個文件是國務院發的,可以找得到,四項政策調整中的三項記不清了。我記得其中有一項非常重要,就是把增值稅超基數部分,各省 自己掛鉤, 你不增長或少增長,我少給你; 你多增長我多給你, 這是很大的一個調整。 下半年, 從 8 月份開始增速又上來 了 , 那年增長 了 18% 多一點, 中央沒吃虧, 按照這個體制這麼算賬, 分 了 20 多個億 。 就那次會議講 了 , 和氣生財.和衷共濟, 朱鎔基就這樣講的 , 共同的努力 完成, 我們請他來講的話 , 那是對咱鼓舞很大的 。

初步的成效及評價 (1994 年)

1994 年年初分稅制實施後, 方案設計者和執行者最關心的是分稅制能否實現預期的效果 。

他們回憶, 分稅制實行前心裡沒有底, 盼望著能夠成功 。 正式推開後, 不知道會出現什麼問題, 如方案是否有遺漏? 方案中哪些地方還不夠完善? 不可預知的情況會有哪些? 心中的石頭不僅沒有放下, 反而懸得更高了 。 即使在取得初步成效後, 他們也沒有輕鬆, 一直在總結成功經驗, 反思不足, 思考著如何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分稅制 。

1

心是懸著的

1994 年1月1日曆史上範圍最廣、內容最多、動作最大、影響最深的三項重大的財稅改革在全國全面實施。三項改革同時推出,涉及各級政府、所有企業、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由於準備時間確實太短,大家有許多擔心,特別是增值稅的實際操作狀況和1月份的財政收入狀況,心裡不踏實。

劉仲藜部長後來描述當時的心情是 “新方案出臺了 , 我如履薄冰" 。

中央審時度勢對財稅改革的問題拍了板,各地區 、各部門的思想已經統一到了中央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上,下一步工作就是把中央的決策付諸實踐,把文件中的方案變為現實體制,實現中央的改革意圖 。完成具體組織實施的任務, 財政稅務部門責無旁貸。我時任財政部長, 1994 年初又兼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 應當說是這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讓財政部長劉仲藜最擔心的有三件事。 他曾憂慮地對同事說:

分稅制推行出去有三件事, 如果出現其中一件事, 我這個部長就得下臺 。 第一、分稅制會不會推動通貨膨脹?也就是設計方案的稅率比原來高了,企業肯定要把費用轉嫁給消費者;第二,如果這個稅制不合理,不是刺激了生產,而是打擊了生產,經濟增長會往下走;第三,這種新的方法企業不懂,儘管大規模的培訓已經完成,但稅收徵管人員懂不懂,錢是否能夠收得上來還難說。

劉仲藜強調說:“從方案來說我比較有信心,從實際操作來說我非常擔心擔負實際操作的人不懂。因為增值稅的計算和原來產品稅不一樣,也因為是一邊設計方案,一邊培訓人員,所以我始終比較擔心。”

為了瞭解實際情況,春節前的時間裡,劉仲蔡經常到各地轉一轉,商場、企業,只要有稅收的地方他都去,看看會計會不會用新方法做賬。看過之後他有些放心了。但還不完全放心,為了預防意外,他想到去中央銀行臨時借款150億元放在國庫裡,時限一個季度,他在想錢如果徵不上來,國家還要開支。

當時的財政部長劉仲藜回顧了這一幕。他說這是應急之策:

方案實施的第一季度,我的心是懸著的。1994年元旦剛過,我到朱總理那去了,我說我向人民銀行臨時借款150億。我是擔心萬一操作上有問題,儘管培訓了,儘管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萬一實施當中有問題,錢收不上來,這日子咋過啊,我下臺也不能解決問題。我對總理說有幾件事你放心,解放軍、武警的錢我都已經撥出去了,頭一個季度已經撥一次了,他們的一定要保證,要到連隊的。政府的錢呢,一般提前一個月,就可以撥到,但是得預備點。這件事他同意了,向人民銀行臨時借款150億。

1994年那個春節,大概是2月10號左右,我正好在北京市國稅局進行春節慰問,國家稅務總局值班室來了一個電話,說收入快報出來啦,比上一年同比增長40%,1個月多收了100多個億!啊呀,我這一聽,沒問題了,運行沒問題,心裡就有底了。第二天,我向總理報告,接著就把借的150億還了。

1994年第一季度的收入不擔心了,但還惦記著對當時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他接著回憶說:

當時組織實施工作還面臨著嚴重的通貨膨脹等宏觀經濟形勢。雖然改革的決策是中央定的,但是方案是財政部門建議的,而且我們是具體的實施者和執行者。這些工作高層做完之後,組織實施是我們的事情。1993年,我國經濟過熱,通脹率達24%。國務院發了6號文件,採取了16條政策措施。當時朱鎔基總理實行儲蓄利率補貼,最高補到24%。由於增值稅是價內稅,實施當中如果推動了通貨膨脹,那就罪該萬死,這是其一。第二,如果由於我們設計不當,影響企業積極性了,生產下來了。第三,如果出現由於培訓不到位,納稅人不懂,收稅人不懂,稅收不上來,日子沒法過了。三項當中任何一項出現我們都得承擔責任,如果三項中有兩項或者三項疊加,那我就準備犧牲了,這話我在財政部黨組會上說過,不知道記錄下來沒有,我說我準備犧牲的。金人慶同志補充了一句,你光榮犧牲,我們前仆後繼。

但是當時中央也有別的措施在採取。1993年派出7個工作組,7個正部長帶隊到14個省進行調研,我帶的隊是去浙江和福建去查金融規模。後來就是這7個組彙報,產生了國務院6號文件16條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執行有效果,但是過緊了。1993年8月份就發現企業流動資金沒有了。太緊了馬上就放一點,很及時地進行了微調。朱鎔基領著7個省省長、十幾個中央部門領導到南京金陵飯店,開了一天會,聽完真實情況,就解凍了幾十個億,這生產又上去了。6號文件順利實施,通脹開始緩解。1994年24%,1995年15%多一點,1996年降到了9%以下,1997年就是基本正常了。但是,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和1998年的特大洪澇災害使形勢急轉直下,經濟過冷了或者叫通貨縮緊了,需要財政拉動了。

作為負責分稅制改革的副部長項懷誠來說,他更加擔心中央的稅收上不來。直到1994年2月8日之前,他一直睡不著覺。據說I1月份全國財政收入報表擺放在項懷誠面前的時候,心中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項懷誠副部長高興得無以言喻,疾步走進部長劉仲藜的辦公室:“月份的數字上來啦,今年的情況真是太好了!”劉仲藜微微一笑,提醒道:“小時候胖不算胖,你還要看看再說。”

項懷誠回憶說:

到了1994年2月8日,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臘月三十,一月份稅收數字上來了。一月份的財政收入收了27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億元,增長62%。這是從來沒有過的速度!我高興得不得了,一塊石頭落地了。按照財政部的慣例,農曆大年初二、初三部黨組歷來是要開會的,那年的春節是2月10日,我向仲藜同志提議,1月份情況太好了,今年春節就不要開會了吧, 仲藜同志欣然同意。在不經意中是我把財政部的優良傳統給破壞了。這其實是表明當時的一種心情。

後來2月份,3月份,4月份一直到12月份,每個月稅收都在增長,全年的稅收增長了900多億元,從此上了一個大臺階。項懷誠說:“報表一出來他們馬上告訴了朱鎔基副總理,他的反應和我們不一樣,他沒有喜形於色,所發生的切似乎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財政收入數據顯示,1994年每個月的財政收入都比上年同期增加,全年財政收入增長了869億元,比上年增加20%,是以前歷史上少有的。自1994年實施財政改革以來到1997年、1998年、1999年,全國財政收入每年增加將近1000個億。從分稅制實施至今,經過了十年,財政的盤子從4349億元增長到20000億元(2003年預計數字),到2007年,財政工作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財政收入由1993年的4349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51300億元,14年平均年增3354億元,平均年增長19.3%.這一切充分說明了分稅制是成功的。

劉克崮說,1994年是一個難忘的年份,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國稅總局都在密切關注著這一年財政經濟的態勢。他回憶:

1994年元旦休息一結束,1月8日財政部的同志就兵分兩路直奔現場。劉仲藜親自帶隊去河北廊坊,我帶一隊在北京就地調研。加上彙總各地的報來信息,我們很快出了個改革實施情況及問題建議的調研報告,1月12日上報國務院,朱鎔基當天就有批示。請財政部、稅務總局立即準備有關情況和意見,近日聽彙報。1月12日,朱鎔基親自主持會議,聽取了財稅部門關於改革運行情況、出現問題和解決意見建議的彙報,並果斷作出決定:財稅部門要及時全面掌握信 息,就新制度特別是新稅制運行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迅速分析研究,制定過渡性政策、辦法隨時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和平穩過渡。

此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密切配合,按照“邊實施邊完善”,“快發現快研究快解決”的思想,深入調查研究,財政部制定下發了83個過渡性政策文件,稅務總局也下發了近70多個操作性文件,主要解決蔬菜、生豬等農裔產品生產和流通環節,煤炭、鐵礦、石油、黃金等礦產企業,以及廢舊物資回收、電子、軟件、殘疾人福利企業等特殊行業稅負增加過大的問題。通過認真細緻的工作,改革實施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問題得到了及時的反映和解決,保證了改革的順利進行。應該說,整個過渡期是緊張的、平穩有序的。

改革實施後全國稅收收入狀況能否正常、各部門最基本的支出能否保證好,是財政部領導最揪心的事。當時分管預算工作的副部長項懷誠說,他是“憂心忡忡、寐不安席”。劉仲藜部長則請朱鎔基破例批准財政向央行臨時借款150億元,以備“萬一”。1994年2月8日,1月份的財政收支報表出來了,1月份收入27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6億元,增長62%,這是從來沒有過的速度!看到簡報,項懷誠心裡的一塊石頭落地了。劉仲藜第二天就向朱鎔基報告了情況,接著就把借的150億元還上了。財政收入數據顯示,1994年每個月的財政收入都比上年同期增長,全年財政收入增加了869億元,比超高增長的1993年還增長20%,是以前歷史上少有的。改革得到了實踐的檢驗。

讓財政部長擔心的何止這些,還有不少意想不到的事更給他們火上澆油。

第一件事:地方稅收猛增慌了整個財政部。

在財政部分管預算、稅政和改革的項懷誠副部長,參與了財稅體制改革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唯有對以1993年當年財政收入為稅收返還基數這一決定,一直心存疑慮。

1993年,全國地方財政收入比1992年增長39.9%。其中山東增長39%,收入達到193億元;江蘇增長45.3%,收入達220億元;福建增長46.9%,達到110億元;上海增長32.3%,達到232億元;安徽增長32.8%,達到73億元;江西增長30.8%,達到66億元;廣東增長56%,達到346億元;四川增長42.2%,達到201億元。浙江增長38.6%,達到166.6億元。由於中央在9月下旬決定以1993年為基數,9月份稅收增長比前一年高出60%,10月份增長80%,1l1月份90%,12月份120%。當時的顧慮現在被證實了。10-12月份的收入比去年多了600多億元,當年的財政收入增加了900多億元。在幾個月內,地方稅收一下子增長了50%~60%,財政部慌了。按照正常情況,地方每年給中央財政上繳增量200億元左右,1993年希望超收300億元,如果這些全部返還,中央的算盤將要落空。地方是否做了手腳?這裡面有多少正常和非正常的情況誰也說不清楚,因為以1993年為基數,所有在1993年增收的部分,最後都要返還給地方。

當時,財政部採取的措施是組織工作組到有關省市檢查1993年收入的真實性,試圖通過清理虛收和過頭稅等途徑擠幹水分,壓縮返還基數300億元。實際檢查結果並不理想。

為什麼查不出來?地方保護主義嚴重,而檢查的手段又十分原始。為了抬高基數,地方有許多高招。比如,一個企業原來承包了,稅補繳已經減免,現在叫他繳稅,把基數抬高,繳了以後在私下返還。又如,把死欠、積欠當基數。死欠就是企業已經倒閉了,從來沒有繳過稅,現在通過轉賬或者從銀行借款繳稅,這樣把基數拾高了。還有就是寅吃卯糧,收過頭稅,把明年的稅在今年收了,把基數抬得很高。做這件事很不容易,一要財政廳出主意,二要省長市長批准,三要銀行拿錢,四要企業肯揹債,只有各個關節打通才行。

朱鎔基對此事非常生氣。他認為,這種事情省、市長做不出來,只有財政廳長才會出這種餿主意。他在河北指著財政廳廳長說:

請你向你的部下約法三章,千萬別出餿主意,別弄虛作假,大家規規矩矩,實事求是。你只要真正增收了,我一定退回去,一定給大家減免基數或者減免遞增比例,能夠減掉多少,要看能收多少。如果你搞過頭稅,把明年的稅拿到今年 收了,到那時,我不但不能返還,我還要查稅票,只要查出,必須撤幾個人,甚至刑事處分。但是,你收死欠是可以的,把十幾年欠的稅都收了好呀。因為是以前的欠的,不能作為基數返還。

當時任浙江省財政廳廳長的翁禮華回憶:

當時財政部採取的第一個措施是組織工作組到有關省市檢查1993年各省收入的真實性,試圖通過清理虛收過頭稅等途徑擠幹水分,壓縮返還基數300億元。工作組到浙江、雲南、江蘇等省檢查以後,結果並不理想。對浙江省檢查後,不僅沒有發現虛收、反而在紹興市發現有5億元稅收還未收上來;對雲南檢查後僅發現只有6500萬元的稅收不真實;對江蘇的檢查結果表明,不實稅收也僅為2億多元。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稅收名義稅率高,實際徵收率低;再加上改革 開放以來,又長期實行減稅讓利政策,社會上積蓄的稅源比較豐富,故只要依法徵稅,稅收增長比例高於正常年份的水平是不足為怪的。

另外,1993年下半年,地方各級領導都在抓經濟,經濟上去才能保證稅收,甚至出現財政給稅務錢讓他們]抓稅收,這也是一個原因。

第二件事:300億預算缺口的出路。

如何解決1994年中央財政約300億元預算缺口的問題成為分稅制第一年的最大問題。300億元是什麼?財政部經過測算,發現1993年財政新增的900多億元收入中,中央要返還地方的基數所佔比例過大,中央淨得收入的比重達不到預定要求,如果都返還給地方,1994年的財政預算將有300億元的窟窿。初步估計要調減約300億元對地方的返還基數,約佔增收總額的1/3左右。只有通過檢查核實認定才能確定。但是,大檢查組從年初到4月底陸續回來,都未能發現有虛增,300億元成了1994年預算執行中令人頭疼的事。

經過反覆研究討論,財政部先後拿出三套解決300億元的方案:一是稅收增長與各地方GDP增長率掛鉤;二是把300億元按照各省的基數增長率進行相應的抵扣;三是向前看,承認地方上報的1993年基數在此基礎上增長16%。

1994年7月13-15日,財政部在北京剛剛建好的德寶飯店召開了京、滬、浙、蘇、遼、鄂、粵、滇、黑、陝和大連11個省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長座談會。在會上劉仲藜部長作了一個多小時的報告,提出瞭解決返還基數過大的難題,也就是說,這300億元窟窿該怎麼辦?他請大家集思廣益,研究解決辦法。

據當時財政部地方司司長姜永華回憶,根據缺口數和1993年的兩稅增長率,財政部地方司在反覆商討研究後曾經形成了一個增16%的方案,在1993年的基礎上增16%,兩稅可增長320億元,這樣既可以補300億元的缺口,還可以有20多億元解決地方困難問題。在德寶會議前,姜永華將增16%的方案徵求包括翁禮華、黃可華等在內的一些財政廳局長的意見,他們認為此方案是解決300億元缺口的中央與地方雙贏的好辦法。姜永華特請翁禮華、黃可華等帶頭髮言。翁禮華在會上首先發了言,表明了地方擁護增16%的方案。時任浙江省財政廳廳長的翁禮華在會上的發言得到了上海、廣東、江蘇、山東省等代表的認同。

當時曾參加德寶會議的浙江省財政廳廳長翁禮華回憶:

1994年7月13~15日,財政部在北京德寶飯店召開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蘇、遼寧、湖北、廣東、雲南、黑龍江、陝西等11個省(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長座談會,並要求不準帶助手入場。新任常務副部長金人慶主持會議,會上劉仲藜部長作了一個多小時的報告,提出瞭解決返還基數過大的難題,請大家集思廣益,研究解決辦法。會上,劉仲藜部長首先指定我發言。我在長達一個小時的發言中以“同心同德向前看”為主題,以共贏為目標,提出了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不損害各省市利益且能圓滿解決問題的兩個建議:一是財政部對各省市實施扣減基數的辦法似乎缺乏依據,建議通過對各省市下達中央“兩稅”增收指標來解決,沒有達到部定指標的省市願意如數賠補;二是上劃“兩稅”比1993年基數增加的部分以1:0.3返還各省,不要與全國平均增長百分比掛鉤,要與本省的增長比例掛鉤,以調動省市本身增收的積極性。這兩項建議除黑龍江省財政廳廳長曹廣亮開始對第二項有所保留(主要黑龍江企業經營收入不佳,“兩稅”增長困難,與本省掛鉤將會影響本省1:0.3返還)外,獲得了上海、廣東等10個與會廳局長的一致贊成。嗣後,經過深思熟慮的黑龍江省財政廳曹廣亮廳長在會議中間審時度勢地宣佈,在1:0.3返還與本省掛鉤問題上也願意與其他10個省市(單列市)廳局長保持一致,但要求財政部在考慮困難補助時給予適當照顧。接下來,會議便圍繞如何下達中央“兩稅”增長指標問題展開了討論。當時有兩 種不同意見:一種是與各省國內生產總值(GDP)掛鉤增長比例掛鉤;另一種是與各省1993年“兩稅”增長幅度掛鉤。第一種意見,由於國內生產總值本身有水分,如掛鉤,則GDP的絕對額將會出現“縮水”問題,可能會在國外產生我國國民經濟搞不上去的感覺,其副作用太大,特別是與鄧小平同志把國民經濟搞上去的要求大相徑庭,財政部門自身政治風險實在太大。第二種意見大家認為較為合理,1993年得益多的省市增幅相對高一點,應該多承擔把財政收入“蛋糕”做大的任務,對中央多貢獻一點。會議期間,財政部劉仲墓部長、金人慶副部長 等部領導和主持國稅總局工作的項懷誠同志將座談會的要求向朱鎔基同志作了彙報,朱鎔基同志原則同意了大家的意見。經過1994年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以及10月廣東中山召開的全國預算座談會和12月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的不斷充實和調整,形成了四條意見。這四條意見是:(1)全國以1993年當年“兩稅”增幅的1/3即16%為目標,各省以本省上年增幅的1/3為目標;(2)完不成“兩稅”增收任務的省市以地方收入賠補,完不成上年基數的要扣減返還基數;(3)凡完成“兩稅”增長目標的地區,中央對其稅收返還基數按當年本地區 兩稅”增長率的1:0.3返還。凡“兩稅”收入超過增長目標的地區,其超過部分給予一次性獎勵,返還係數由1:0.3提高到1:0.6;(4)“1:0.3返還係數”不再與全國平均“兩稅”增長水平掛鉤,而與本省上劃“兩稅”增長掛鉤。為了突出德寶會議的同心同德精神,1994年8月4日,《中國財經報》頭版頭條以《同心同德,確保財稅改革成功和預算任務完成》為標題,強調了財政部長劉仲藜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要求。如果歷史可以假設,當年真的動手擠於水分,削減各省返還基數300億元,那麼各省財政又走向“做小”的老路,不可能有1994-1997年每年1000多億元的稅收增長,中國財政乃至整個財稅體制改革將是另一副面孔。

2

成功之原因

對於分稅制成功的原因,現在學術界有了很多總結,但我們還是來聽聽當時的親歷者的總結吧。

時任財政部長的劉仲藜總結說:

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之所以能成功推進,與朱鎔基總理的主觀努力是分不開的。他親自帶領財政部、稅務局等有關部門跑了17個省,首先去海南,之後直奔廣東,這是兩個最開放的特區;然後再去上海,第四站到江蘇,第五站到浙江。發達地區做完工作後再到貧困地區,對貧困地區說你們有好處沒有壞處,然後方案就順利地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朱總理親自做工作,我們財政部不能貪功,方案是我們建議的,決定是中央做的,真正說服地方是中央出面的。

注重實地調查研究無疑是分稅制順利推行的重要原因。劉仲藜部長說:“財稅體制改革實施前後,我非常注意深入基層和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目的是瞭解實際情況,掌握工作主動權;發現新問題不斷完善改革方案;尋找解決問題的關鍵;總結經驗和規律指導面上的工作。”由於當時身兼兩職,工作繁忙,很難抽身遠出調研,劉部長說當時焦慮的心情至今難以忘懷:“在沒有辦法遠行的情況下,我採取了‘短、平、快’的調研方式,經常帶兩三名同志,利用週末到北京所屬各縣(現改稱區)及附近的保定、涿州、武清等地轉一轉,往往是早上七點不到就出去,很晚才回來。”

在調查研究中,讓劉仲藜部長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解決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

分稅制辦法規定,將75%增值稅和全部消費稅等收入上劃中央,同時中央對地方實行稅收返還。稅收返還制度使財政資金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大量流動。為了保證地方正常用款需要,避免資金無效流動,財政部制定了各地區的資金留用比例。地方財政每日按中央核定的資金留用比例從應繳稅收中預留一部分,作為“預抵中央稅收返還收入”劃入地方金庫,用於地方財政日常支出,年底中央與地方之間再統一結算。我在河北調研時,涿州提出富裕地區執行中央的辦法沒有問題,但困難地區留用比例偏低,資金在途時間長,不能及時保證基層運轉的需要。他們提出的問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在想其他困難地方會不會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回京後我請財政部地方預算司的同志馬上了解面上的情況,並要求他們根據各地區實際收入重新進行測算,合理確定地方留用比例。地方預算司的同志非 常努力,幾天後就將文件發了出去。至1994年底,全國初步建立了新的財政資金調度機制。現在看來,當時通過調查研究確定的調配資金的比例是有效的。它確保了分稅制體制的順利運行。

劉仲藜部長指出:“財稅體制改革的成功得益於黨中央、國務院的高瞻遠矚、英明決策、凝聚了財稅部門、專家學者的智慧心血,體現了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在組織實施財稅改革過程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時對地方提出的各種要求給予了函覆,對某些特殊行業的財稅政策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對某些不準確的理解和做法予以瞭解釋、澄清和糾正,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原方案個別地方進行微調和完善,僅僅1994年第一季度就發出了80多個文件。這些操作性文件,保證了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財稅改革的戰略意圖,實現了財稅改革的效果。”

劉仲藜部長感嘆:“我親身參與了十幾年前那場轟轟烈烈的財稅體制改革,回憶起其中具體組織和實施工作,確有不少經驗和教訓。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條件差異大、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個行業千差萬別,改革除了要制定一套統一的、科學的方案,還應當把組織實施過程放在重要位置。否則,及時改革方案搞得四言八句,花團錦簇,也會變成一紙空文。有些改革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很多時候是組織實施工作沒有到位造成的,恰恰是方案沒有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決定了方案,職能部門在改革中的主要任務就是負責組織實施。需要我們積極主動地把中央改革方略層層分解為實施策略、計劃和任務,並且艱苦細緻地去工作;需要在實踐中檢驗並完善改革方案,處理好好整體與個別、普遍和與特殊的關係,實現文件與實際的結合;將長遠目標和當前情況有效結合起來;必要實採取漸進性和過渡性措施,確保改革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時任財政部常務副部長的項懷誠,對分稅制實施的成功經驗也做了一番總結:

分稅制的改革之所以能夠順利地推開,能夠平穩地運行了十四五年,是有原因的。我認為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是領導重視。這個地方講的領導,不是指一般的領導,而是最高層的領導。首先是鄧小平同志、陳雲同志支持;當時黨的總書記江澤民同志非常支持。他講,調整分配關係,中央要得大頭。他不僅口頭上支持,而且親自帶隊,給全國各個大區的省委書記、省長先後開會,做工作。這個改革有領導關心、支持,要是沒有澤民同志一個省一個省地談,鎔基同志一個省一個省地交換意見,只靠我們是不行的。所以第一點是領導重視。

第二個原因,是將士用命。朱鎔基對當時財政部實行分稅制這套東西是很欣賞的。分稅制對大家來說是個新事物,很多人不懂,他在那年的經濟工作會議上講:分稅制你們要是不清楚,就去找財政部項懷誠。我這個人“臭名遠揚”就是被他“揚”出來的。結果,我一下子就成了“香餑餑”,一個省一個省地請我去做報告。另外,對分稅制的改革,朱傛基在2002年12月下旬,曾經有過一個講話,這個講話對分稅制的改革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分稅制改革)設計最完美,推進最順利,意義最重大,……總之用了很多“最”來評價。最後,鎔基總理又幽默了一下,他說:不能再講了,再講項懷誠就要翹尾巴了。

第三個原因是地方理解。這次改革總體上比較順利,歷時14年而不衰。發達地區擁護,欠發達地區也擁護。我非常感謝地方同志的理解和支持。

時任財政改革司副司長的劉克崮,對成功的原因進行過深刻的研究。他說:

1.正確的決策

一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明確,那就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2年春天鄧小平同志南方談話提出這一思想;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正式提出,大會代表審議通過,體現了全黨的意志。二是財稅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明確,那就是統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理順國家和企業、中央和地方的關係,黨的十四大報告闡述的非常清晰。三是理順兩大關係的主要方式明確,那就是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工商稅制改革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這是黨的十四大立論,十四屆三中全會闡述,黨中央集體決定的。

2.強有力的領導

改革自始至終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江澤民總書記多次主持中央常委會議,聽取改革方案彙報,就改革方向、思路、制度和政策等問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並在改革方案醞釀形成的關鍵時刻,親自主持會議,直接而廣泛地與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對話洶通,統一認識,聽取意見,改進方案。李鵬總理在1993年的全國人代會和全國經濟工作會議上都強調要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中央常委、常務副總理朱鎔基同志是財稅改革的前線總指揮,親臨一線,與財稅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一起調查研究、設計方案、組織實施,面對面地與地方、部門的負責同志溝通商討;能夠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以讓財政體制基數來換取地方支持分稅制改革,以暫時放棄稅後利潤上繳換取企業支持,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關鍵時劉果斷拍板,強力推進,使得改革得以全面推出,並順利實施。

3.好的改革方案

在中央領導的直接指導下,財稅部門提交了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工商稅制和分稅制財政體制三個高質量的改革方案。方案既借鑑了國際經驗,符合基本經濟理論,也適合中國的國情實際;體系完整科學,依據充分準確,操作簡便可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財政部組織的全國企業財務稅收普查資料支持了三項重大改革方案的測算。它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初兩步“利改稅”,發展於“稅利分流”改革試點,包括全國全部6.6萬多戶國有工業和商業企業、1400萬企業財務報表數據,5.5萬多戶國有和集體工業企業、7.7萬多個產品的稅收資料,2.1萬戶城鎮集體工業企業和1000多戶抽樣的鄉鎮工業企業的財務稅收資料。其稅收佔全國的80%,利潤佔全國的95%以上。財政部財稅體改司開發了專用的分析測算信息系統。可以將數百萬的基礎數據掰開了,操作了,按照要求,進行各種組合、測算和分析。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各項措施的綜合利益,所得稅33%、增值稅17%的稅率,以及分稅制中央和各個地方的利益關係,都是用這套資料測算的。世界銀行的財稅專家在聽到我們的測算所依據的基礎數據的規模和質量時,深表驚訝和敬意。

4.各方理解支持

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方案是經過江澤民和朱鎔基同志與地方對話、溝通確定下來的。各省市,特別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廣東、上海、新疆、貴州等省、市、自治區,都對方案提出了積極的建設性的修改建議,支持和擁護中央決策。國家和企業分配關係改革以及工商稅制改革,得到了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等有關部門,以及地方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5.精心操作,平穩過渡

這次財稅改革方案從確定到實施,時間非常短暫,財稅部門創新工作方式,把稅收法規、實施細則等直接登報捅到基層;財稅部門一邊制定稅法、條例和實施細則,一邊對數十萬千部進行培訓,大大提高了法規政策宣傳、實施效果。先後印發100多個過渡性、補充性政策文件和近百個徵管操作文件,保證了新老體利實施。我們的動作之快,讓外來投資者不太適應。1994年初我到浦東新區調 制、稅制的平穩過渡。這一切超常的運作帶來了1994年1月1日各項改革的順研時,管委會主任趙啟正對我說:“你們改革的動作也太快了,稅法剛公佈十幾天就實行了”。一批外商對我說:“我們回家就過了個聖誕節(12月25日),回來一看怎麼稅法都變了。”

改革本來就是利益的重新佈局和調整,尤其是這次財稅改革涉及的利益主體廣,環節和層次多,如果沒有實事求是的態度和高超的協調應對能力,取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從與地方部門溝通意見.分稅制改革基數確定、與部門商議方案到實施後發佈那些補充文件,都是為了維護改革大局.加快改革步伐、推動順利實施所採取的必要措施,這種求真務實的態度是改革籌劃、方案設計和實施過程中的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

3

“怎麼評價都不過分”

從1994年實施財政改革到2007年,中國財政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是分稅制實施的結果,對此如何評價?可以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主流意見是持肯定態度的。今天,讓我們聽一聽親歷者是怎樣評價的。

劉仲藜認為,當時五大改革就財政改革是成功的。他的回憶中有這麼段話:

說財稅改革,如果只是關注在分稅制上,這是有侷限性的。分稅制改革確實是一個大事,但整個改革的背景和脈絡也需要了解。從改革開放以來的這三十年,其實還是有其他很多東西可以總結回顧。即使在市場經濟體制目標提出來以後,國務院提出要搞五項重大改革:財稅、投資、金融、外匯、外貿體制改革。現在回過頭來看,這五個方面的改革情況各有不同。改革部署一年以後,當時體改委的一些同志,包括樓繼偉、李劍閣等對於這五項改革進行了評價,他們曾經對朱鎔基說:“五大改革就財政改革是成功的,真改了,剩下的幾個沒動靜了”要我說,國務院部署之後的5年內,真正動起來的第一是財稅,第二是外匯,第三是外貿,第四是金融,投資體制改革是最差的,到現在沒改好。金融體制改革到1997年才開了個會,具體效果大家都知道,咱們就不去說了。外匯改革主要是價格並軌和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原來官方是兩種價格,一個叫市場價,一個內部結算價,實際上還有一種價格是黑市價,1994年並軌成一個價格以後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外貿體制改革主要是把收購制改成代理制,同時允許各個方面都可以經營外貿,不再由國有企業壟斷。投資體制改革最糟糕的,到現在還沒有真正取得突破,基本上是少數人定項目,比計劃還差。江蘇鐵本事件大家都知道,剛開始又是通報、又是撤職查辦,換了個人後項目照樣很快搞起來了。鋼鐵、電等一些行業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就表明,我國投資體制的問題仍然相當大,這是關係國家中長期發展的大問題,還不僅僅是眼前的問題。

五項改革當中,分稅制改革是個比較大的事情,中央也給予了肯定。2003年,我們在玉泉山討論起草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時,溫總理傳達了中央的結論:十年的實踐證明財稅改革是成功的。

項懷誠認為,怎麼評價都不過分。他回憶說:

短短14年裡,全國財政收入從40000多億,增加到5萬多億,你可以設想一下,這是一個什麼概念!我們這麼一個大國,人口多,底子薄,很長時間以來苦於沒有錢花。收入增加了,調控能力增強了,這是好事。錢多了總比錢少了好啊。至於現在人們普遍關心的減稅的問題,我認為可以探討,有條件,適當調低點也是可以的。但當年的改革是必要的,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功毋庸置疑。這段歷史是很可以大書特書的,就像朱鎔基總理曾經說過的那樣:對財稅體制改革取得的成功,怎麼評價都不過分。項懷誠在講這番話時,難以掩飾他的興奮。

樓繼偉再次回顧了分稅制改革,認為分稅制改革是一次制度建設的里程碑1992年著手設計、1993年方案出臺、1994年正式推開的宏觀經濟體制改革,其根本出發點是要給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個相適應的體制性框架,以期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經濟週期性波動和政策變動的問題。通過這次涉及價格、稅收、財政、金融、外貿、投資等多個領域的整體性改革,我們基本建立起了市場配置基礎上的國家宏觀調控新體制,它也因此成為改革開放以來最為重要的一次制度建設里程碑。

在基本形成了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財稅體制基礎框架後,我們也進行了改革開放後第一次成功的利用經濟手段完成的宏觀調控:1993年6月中央決定通過實行適度從緊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當時出現的經濟過熱現象進行治理整頓。實質上,這次財政政策發揮作用的本質來自於1994年財稅改革的內在機制:改革帶來了財政收入的大幅增長,同時嚴格控制支出增長,財政赤字沒能擴大,體現了財政上的從緊控制;稅制的統一,特別是增值稅主體地位的確定,有效地堵住了減免稅的漏洞;中央與地方稅務機構分設,強化了稅收徵管,等等。經過3年的時間,1996年國民經濟成功實現了“軟著陸”,1996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6%,物價指數比上年增長6.1%,形成了“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局面。

劉克崮認為1994年前後的財政改革是30年財稅改革的高峰,是分水嶺,是建立制度,此次改革之前是探索,之後是補充和完善。他說:

1994年前後進行的財稅體制改革,理順了國家與企業、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係,建立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財稅制度體系框架,形成了持續規範的財政增收機制,推動了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地區協調發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1994年前後的財稅改革是30年財稅改革的高峰,是分水嶺,是建立新的制度體系,此次改革之前是探索,之後是補充和完善,因此是歷史性的變革;它暫時放棄了一些局部和細節的問題,集中解決了基礎性和主幹性的問題,因此又是框架性和制度性的改革。

分稅制的成效是非常顯著的。當時的綜合司副司長,現任財政部長謝旭人從四個方面進行了總結:

(一)調動了各方面積極性,國家財政實力顯著增強。1994年的財稅改革較好地處理了國家與企業、個人的分配關係,規範了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係,充分調動了各級政府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稅收徵管、依法組織收入的積極性。我國財政收入保持了較快增長勢頭,財政實力不斷壯大。1993-2007年,全國財政收入由4349億元增加到51304億元,增長了10.8倍,年均增速高達19.3%;全國財政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則由12.3%提高到20.6%。從中央和地方看,1994~2007年中央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8.9%,地方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9.6%,實現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增長的“雙贏”。

(二)中央調控能力增強,促進了地區協調發展。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後,逐步建立了中央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為提高中央本級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提供了必要條件。1993~2007年,中央本級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由22%提高到54.1%,大大增強了中央財政財力再分配能力,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快速增長,為中央均衡地區間財力差異提供了財力保障。1994~2007年,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總額由497億元增加到13991億元,增長了28.2倍。中央從東部地區淨集中21390億元,對中、西部地區分別淨補助10249億元和13891億元。地方本級支出來源於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比例由12.7%上升到36.7%。同時,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實施“三獎一補”政策後建立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了中央和地方共同提高縣鄉財政保障能力的積極性。2004~2006年,省、市、縣級財政支出年均增幅分別為17.8%、20%和27.4%。2003年,全國財力不夠“保工資、保運轉”的困難縣為791個,2007年縣鄉政府“保工資、保運轉”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三)加強和改善了國家宏觀調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過熱。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將煙、酒等商品的消費稅全部劃歸中央,將增值稅的“大頭”劃歸中央(中央75%、地方25%),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也遵循了這一思路(中央60%、地方40%),有利於削弱一些地方粗放發展加工業和盲目投資上項目(包括小菸廠、小酒廠)的衝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抑制投資過熱。從近些年來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看,產業結構和發展方式都有所調整和轉變,各級政府的理財思路也發生了積極變化,各地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培植新的財源,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四)強化了地方財政的預算約束,增強了地方加強收支管理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建立和健全了分級預算制度,明確了各級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範圍,強化了地方財政的預算約東,提高了地方堅持財政平衡、注重收支管理的主動性和自主性,財政資金籌集和分配比較規範。《預算法》的實施,更強化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平衡意識。

分稅制的決策者和推行者的評價,並不是自吹自擂,這是歷史的總結。從分稅制的實施結果來看,確實可以說不論怎麼評價都不過分。但這並不是說它是十全十美的,只是說它的意義重大,開創了新中國財政體制的新紀元,也帶來了經濟社會的繁榮發展。從現在來看,分稅制雖然還存在著不足的地方,仍然需要進步完善,這是新時於期、新形勢的新要求。一種制度不斷完善和改進是正常的,並不會影響制度的進步性和學科性。

(本文摘編自劉克崮,賈康 主編/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財稅改革三十年親歷與回顧》一書,標題為編者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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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分税制改革决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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