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掛證”也會被查 自查自糾最後階段多“長點心”

自去年12月住建部等部委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以來,不少地方住建主管部門也專門發佈了“掛證”專項整治的文件,對於專項整治的範圍,從資質種類到涉及到的相關各方都做了明確規定。“掛證”行為可能涉及到的相關各方主要包括對於“掛證”人員、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掛證”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掛證”人員和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當然是專項整治的重點。對於違規人員和單位的處罰,基本上都和住建部發的通知一致:對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註冊許可,自撤銷註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佈;;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佈。

從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底,是自查自糾階段,在這個階段自查出的問題只要能夠及時改正,可以免於處罰。現在離1月底很近了,有人員“掛證”問題的企業應在這十幾天裡認真檢查,以免之後被處罰。對於社保和證書註冊不在一個單位的人員,是很容易被查出來的。住建部之前發佈的撤銷證書的通告,大多都是屬於這種情況。相信企業對於這種情況,是會盡可能改正的。但799資質代辦網專家提醒大家,企業在自查時還應該特別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異地“掛證”也會被查 自查自糾最後階段多“長點心”

異地掛證也會被查

一、證書和社保不分離,但人員並不在崗

這種情況,如果不嚴查施工現場人員到崗履職情況,一般是查不出來的。但是資質快車網專家注意到,最近有個別地方發佈的“掛證”整治文件中,特別提到了這點。比如黑龍江住建廳要求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安徽馬鞍山建築管理處發佈的文件中也有這樣的規定。但這個規定的前提是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如果企業在自查自糾階段能夠把人員掛證的問題都解決掉,後面現場排查的可能性就會比較低。

二、異地“掛證”也可能會被查出來

以前由於社保沒有全國聯網,住建系統的人員信息也沒有完全錄入系統,兩類數據的比對比較難實現,異地“掛證”的現象很難查出來。比如,一個人的工作單位可能在山西,社保也在山西的單位交,但同時把證書掛在河北,河北掛證的單位也給交一份社保。但今年,這種情況會不會被查出來,就很難說。我們注意到,在江蘇省五部委發佈的通知中專門提到,“全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庫和社會保險交納數據的對接工作已實現”。如果確實如此,那麼異地“掛證”也是很容易被查出來的。去年住建部發布的撤銷通告中,也有被處罰的異地掛證情形。比如,建督撤字〔2018〕18號,唐海燕在2016年12月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期間工作單位為西南大學(位於重慶市),註冊單位是西藏東旭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位於西藏拉薩)。

三、多個證書“掛靠”在不同單位

這種情況,其實很多時候都會包含上面提到的兩種情況。比如,一個人把多個證書掛在不同的單位,肯定有單位是屬於有證書但人員不在崗的;如果有證書掛在異地,那就是異地“掛證”。

無論如何,企業應珍惜自查自糾階段最後半個月的時間,儘可能自我改正以前的人員掛證問題,不要把問題拖到春節假期之後。

如果有建築資質申辦方面的問題,請諮詢799資質代辦網在線客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