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原社保部門開具這些證明以後不用再開了

這些證明再也不用你跑路去辦了!1月11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近日,市政府發佈通知取消了一批“證明”事項。社保領域究竟有哪些,一起看過來!

原由社保部門開具的這些證明以後不用再開:

用於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以後不再由個人提供。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辦理。

此證明原索要部門為規劃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原社保部門需要的這些證明以後不用再開:

NO.1

用於申請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待遇的被供養人的生存證明、婚姻關係證明、孤寡老人或孤兒證明、養子女身份證明,以後不再由個人提供。

取消“被供養人的生存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法定證照核驗辦理。

取消“婚姻關係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後,通過法定證照核驗辦理。

取消“孤寡老人或孤兒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辦理。

取消“養子女身份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法定證照核驗辦理。

NO.2

用於申請增發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待遇的獨生子女證明,以後不再由個人提供。

取消“獨生子女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政府部門主動核查、法定證照核驗辦理。

NO.3

用於申請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俗稱病退鑑定)的精神病、癲癇病患者病情、病史證明,以後不再由個人提供。

取消“精神病、癲癇病病情病史證明”

取消此證明後,通過政府部門間主動核查、法定證照核驗辦理。

以上證明原索要部門為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門。

上游新聞記者 劉真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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