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德克巴萊》的歷史背景是真的假的?

賽德克族,臺灣原住民的一個族群,原本被列為泰雅族的一支,經過多年的正名運動,終於在2008年4月23日成為第14箇中國政府官方承認的臺灣原住民族。

《賽德克巴萊》的歷史背景是真的假的?

賽德克族分佈在中央山脈分隔的南投、花蓮高山地帶,以中央山脈白石山腰的一棵巨大石柱為祖先發祥地,在南投仁愛鄉濁水溪上游的祖群,又可以分成“土魯閣 (Toroko)”、“督達(Daudar)”、“德古搭雅(Derqudaya)”三個社群,後者一度勢力最大,但日據時代因為發起霧社事件被誅反而人口最少。

賽德克族這三個社群在三、四百年前,開始陸續翻越中央山脈移棲東部,因而區分成東、西兩個方言口音發生歧異的亞族,督達群移到中橫天祥北方的陶塞溪而變成“鬥截 (Dorza)“,土魯閣群移到立霧溪流域而變成”德魯固 (Derlugu)”,德古搭雅群移到木瓜溪流域而變成“布哩告 (Puliqau)”。

民國三年,日軍發動近百年臺灣史上規模最大的「太魯閣蕃討伐之役」後,陸續強遷立霧溪流域的賽德克族部落,至山下的花蓮秀林、萬榮混居,意外使得德魯固群幾乎躍為東賽德克亞族當中最具優勢性的一支。

影片《賽德克·巴萊》講述的是1930年,臺灣在日本統治之下,原住民賽德克族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眾反抗日本政府而發動霧社事件的故事。“霧社事件”的結局很慘,因為我們是戰敗方,就像每一位華人心中的南京慘案一樣,氣憤之餘又隱隱作痛。只是因為當時的我們也飽受戰火的侵襲,沒有過多去關注那個島發生的那些事情。戰爭是殘酷的。假使最終邪惡的一方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站在屍骨成堆的高崗上搖旗吶喊:我們勝利了,可這勝利的代價是如此沉重,畢竟我們失去了太多太多。電影結尾處,日本軍官發出對櫻花的疑問,大概就是對戰爭無奈結局的一種反思了。可若沒有流血犧牲的鬥爭與反抗,你我又怎能享受和平和寧靜?又怎能悠哉遊哉地對電影品足論道?所以說,文明的道路是拿野蠻鋪成的。那麼請在文明前,足夠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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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中最可悲的不是酋長莫納,也不是犧牲的族人,而是花岡兄弟。族人犧牲了,靈魂可以榮歸彩虹橋,也算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歸宿。可花岡兄弟呢?即使以死尋求解脫,也還是不得不徘徊在帝國的神社與祖先的墓場間,做個萬劫不復的無家亡魂。一邊他們流淌著部落蕃人的血,一邊又接受了先進文明的文化知識。儘管自身的努力和較高的學歷並沒有換來同等的尊重和地位,但他們依舊渴望得到認同。“既然已經忍了20年,那就再忍20年吧。”哪怕做牛做馬、低聲下氣,花岡兄弟打心眼裡是一萬個不願起義的,因為一旦起義,他們所努力維持的都會付之東流,一夜回到解放前。可在後來的族人起義中,花岡兄弟還是拋開了家庭,選擇了落草。可悲的人無法擺脫命運的束縛,花岡一郎穿上了日本和服,用剖腹的方式了結自己,而花岡二郎選擇了上吊的方式。這樣一來,他們的靈魂或許會輕鬆許多,做個自在的靈魂吧,不必再為身份而糾結。

《賽德克巴萊》的歷史背景是真的假的?

從小以為高山族是負責唱歌跳舞的民族,看了賽德克 巴萊才知道這是一個多麼有血性的民族。出草,是賽德克 巴萊對殺人的稱呼,簡直低調的暴力啊,放倒一片人就如割下幾叢草。賽德克 巴萊從頭至尾都關乎信仰,片子裡仇恨消失的歌曲貌似說,如果我殺死了你,你我的仇恨從此消失,歡迎你的靈魂居住在我身體裡,我會用酒和食物供養你,我們不再有仇恨,當我進入祖先的獵場,你的靈魂也和我一同進去了。有這樣信仰的人殺個人或者被人殺算什麼,只是通往祖先天國的一條路罷了。

逃跑不是恥辱,整個片子裡,除了最後高潮死戰不退,其它時候要麼是殺了就跑,要麼是被殺就跑。電影院版本里被刪減的,交易的時候被出草一節,英勇的主角發現被出草,大喊XXX出草了,馬上一票人跑得乾乾淨淨,感覺很真實過癮。日本軍人在戰爭年代的殘忍被渲染的那麼的美麗,我覺得讓我看到了另外一個日本。日本當時的所作所為,我相信,日本人自己的絕對能夠清楚的認識的。他們所謂的文明化,更多的是為殖民買下了伏筆。當德國人敢於面對自己的歷史罪責的時候,日本人卻在不斷的逃避,這樣一部影片完全缺少了名族的責任感。

既然要說精神,就應該讓精神燃燒起來,而不是這樣的不溫不火,讓人舉得是穿著襪子洗腳,少了一種暢快淋漓的感覺。我們究竟在怎樣的一個社會中,我們自己很是清楚。首領們在名族存亡的時候,竟然還不忘記自己的怨恨,自相殘殺,這就是一個獻媚與日本的地方。當然或許也反應出來中國人在性格中的一些詬病。當時,當自己的族人被異族殺害或者滅族的時候,我相信,魏導你應該該會擯棄這些東西。但是你卻構造了一個漢奸。

《賽德克巴萊》的歷史背景是真的假的?

4個多小時的影片,看到片尾曲終止。當一個國家如果把真正的民族精神瓦解掉,代之以奴隸的文明,那也不必承認這個國家。領導人民的永遠是人民自己的心。恰如韓寒在博客中所說,“如果文明不夠文明,那就讓野蠻足夠野蠻。

迪倫馬特說,“只有愛與殺戮,依然真摯”。

霧社事件是臺灣受日本統治時期發生在臺灣臺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屬南投縣仁愛鄉)的抗日行動。事件是由於當地賽德克族(馬赫坡社),因為不滿臺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犧牲人數近千人,僅次於西來庵事件。

1930年10月27日,在日本佔領下的臺灣島,發生了血腥的霧社事件。這場原住民與日本人之間大沖突,在當時的中國大陸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因為此時臺灣正處於日據時期。

1895年,一紙《馬關條約》讓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對於臺灣,日本也算是苦心經營,1919年開始,日本政府在這一美麗寶島上,開始建造各項基礎設施,比如自來水、電力、公路、鐵路、醫療、教育等等,不過對於臺灣的原住民來說,日本人的掠奪是多於建設。

臺灣的原住民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他們採用遊耕,打獵的時候又跟著獵物跑,所以重視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而日本人認為土地的資源如果認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為公有,這樣一來,原住民生活的空間日漸狹窄。霧社事件的爆發並非偶然,而是此前長愁短恨的多年積怨所致。

霧社位處臺灣中部,風景優美,交通發達,曾經是日本的山地模範部落,也是日本人控制中央山脈的重要基地,不過在日本人的眼中,霧社的泰雅族人無非是蕃族蠻人,化外之流。

1930年10月27日,是臺灣神社大祭典,霧社地方照例舉行一年一度的盛大運動會,泰雅族人認為這是起義的最好時機。第二天,泰雅族人利用運動會,升旗唱國歌為信號,衝進會場,發動總攻擊,殺死日本人共計134人。

事件發生之後,日本人立即調動大批警察與軍隊,在日本正規陸軍及警察的進攻之下,抗日霧社的泰雅人退守斷崖絕壁,地形險要的山林洞窟。然而他們最終還是為日軍所攻破。

霧社起義的六個社當中,能作戰的壯丁共1236人,最後有644人死亡,其中290人自殺。

泰雅族人是以上吊的方法自殺的,從當時日本人所拍攝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吊了很多人,以至於樹枝都彎曲下垂。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而勇敢作戰,就自己先自殺,十分地悲壯。

霧社首領莫那·魯道看到大勢已去,把妻子打死,也在山洞中自殺,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有一半變成了木乃伊。

1933年他的遺骸被日本人意外尋獲,日人將其送至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研究室作為學術標本。1974年,國立臺灣大學在其族人和長老強烈的要求下,莫那·魯道的骨骸,方返還霧社的“山胞抗日起義紀念碑”下葬。

除了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自殺外,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佔領臺灣期間最後一次激烈的臺灣反抗行動。臺灣總督府於此事件之處理方式遭日本帝國議會強烈質疑,總督石冢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人遭到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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