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利辛县检察院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喜报」利辛县检察院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近日,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喜报」利辛县检察院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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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利辛县检察院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一、组织干警培训,与各科室干警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

二、广泛宣传动员,倡导“绿色出行”和“光盘行动”。

三、加强设施建设,对照明、输电线路、防热隔水材料进行节能改造。

四、杜绝办公浪费,精简办公用品、办公用纸,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降低能耗,节约开支。

「喜报」利辛县检察院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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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主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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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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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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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张贴节约小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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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利辛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节能环保意识,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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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检察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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