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作家協會個人會員申請須知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須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內居住、工作或學習滿3年。

1、原則上為廣東省作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個人會員。

(廣東省作家協會團體會員為:廣州市作協、深圳市作協、珠海市作協、汕頭市作協、佛山市作協、韶關市作協、河源市作協、梅州市作協、惠州市作協、汕尾市作協、東莞市作協、中山市作協、江門市作協、陽江市作協、湛江市作協、茂名市作協、肇慶市作協、清遠市作協、潮州市作協、揭陽市作協、雲浮市作協,省作協公安分會、檢察分會、司法分會、地稅分會、鐵路分會、青工分會、殘聯分會,廣東網絡作家協會)

2、為廣東省直省屬單位和中央駐粵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入會條件者。

(二)成果

申請者須在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報紙或有影響力的文學網站上發表過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文學作品,有獨立創作且在中國大陸成書出版的文學作品,成績突出。

1、主要從事文學創作的申請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或報紙,發表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5萬字(詩歌按10行1000字計)。

(2)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或報紙,發表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重大現實題材作品2篇以上,原則上累計不少於10萬字。

(3)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或報紙,發表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0萬字,併成書出版獨立創作的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0萬字。

(4)出版獨立創作的作品原則上不少於2部。

(5)網絡文學作品,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有影響力的網站上,發表均訂閱量(數)3000以上原創完本文學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00萬字;

在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有影響力的網站上,發表均訂閱量(數)1000以上原創完本文學作品原則上不少於50萬字,且有獨立創作並結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報紙發表文學作品原則上不少於5萬字。

(6)影視、戲劇作品參照以上發表或出版條件。影視、戲劇作品公演或公映視同發表。

2、主要從事文學理論研究或文學評論的申請者,應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和學術期刊、報紙上,發表文學理論研究或文學批評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0萬字,或出版有文學理論研究或文學評論著作。

3、主要從事文學翻譯工作的申請者,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成書出版有獨立翻譯作品1部以上,或在專業學術報刊和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報紙上發表過獨立翻譯作品原則上不少於10萬字。

二、申報途徑:

1、團體會員單位個人會員申請者由團體會員向本會推薦,並由兩名省作協會員向本會直接推薦。

2、廣東省直省屬單位和中央駐粵單位申請者經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後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由兩名省作協會員向本會直接推薦。

三、申報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或居住證複印件。入粵、無居住證的需提供社保或社區、單位、學校證明,證實其在廣東居住、工作或學習滿3年。

(二)申報作品:

1、成書出版的本人文學創作、理論研究評論作品:提供有代表性文學專集1至2部(原件),以及中國版本圖書館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頁打印件(查詢網址www.capub.cn)。

2、期刊、報紙發表的本人文學創作、理論評論作品:提供在全國公開發行文學期刊或報紙上所發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複印件均可)不少於3篇,且不少於5萬字。如非原件,提供作品發表當期刊物封面(或當日報紙版頭)、目錄及作品全文複印件。其他刊發作品請開列作品目錄,註明發表時間、刊物報紙名稱,以及作品名稱、體裁、字數。

3、網絡作品: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提供在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有影響力的網站上,發表均訂閱量(數)3000以上原創完本文學作品不少於10萬字的打印稿,註明發表時間、網站名稱、作品點擊量或均訂閱量(數)。

(2)提供在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有影響力的網站上,發表均訂閱量(數)1000以上原創完本文學作品不少於5萬字的打印稿,註明發表時間、網站名稱、作品點擊量或均訂閱量(數)。同時提供有獨立創作並結集出版的作品原件1部以上,或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報紙發表文學作品不少於3萬字(如非原件,提供作品發表當期刊物封面或當日報紙版頭、目錄及作品全文複印件)。

網絡發表作品須符合《著作權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申請者須擁有作品著作權;

4、影視、戲劇作品:提供文學腳本、相應影像材料和公演、公映證明;

5、翻譯作品:另附翻譯作品原文複印件不少於10頁。

(三)職稱、獲獎及作品影響情況:提供地市級以上重要文學獎項獲獎證書複印件(筆會、論壇等獎項除外)。作品被重要文學選刊、文藝理論刊物選載及評論等相關文字材料。從事文學翻譯者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複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

(四)《廣東省作家協會入會申請表》一式一份(見附件),連同以上材料同時寄交廣東省作家協會組聯部。在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動態服務與應用系統上線運行前,《廣東省作家協會入會申請表》(WORD格式)和證件照片電子版材料請以地級市+姓名格式命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廣東省作家協會入會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申請表下載後直接錄入打印,並貼上標準證件照片。

2.“工作單位 ”欄,請如實填寫,自由職業者(含自由撰稿人)無需填寫。

3.“從事文學工作綜述”欄,“從事文學工作綜述”主要反映從事文學編輯、組織、領導及教學工作的情況,填寫時請註明從事該項工作的起止時間、年限和主要成就。

4.“文學獲獎情況”只須填寫省級以上文學類獎項,其它可綜合說明。

5.“出版或發表情況”,請填寫獨立創作及結集出版的文學作品,合作創作的作品須在備註欄註明合作者;作品篇目按先省級後市、縣順序列出,如被省級以上刊物連載、選載、評介,或出版發表篇目較多,可另頁附後註明。

6.“所在單位意見”欄,請簽署單位意見並蓋公章。自由職業者無需填寫。

7.“兩位介紹人推薦意見”欄,須有兩名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推薦意見和簽名。

8.“市作協或分會推薦意見”欄,屬於團體會員單位個人會員的,須有所屬團體會員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

9.《廣東省作家協會入會申請表》須填寫完整,並按《廣東省作家協會個人會員申請審批辦法》要求加蓋相關公章。

四、申報時間

省作協組聯部每年1月至5月集中接受入會申請相關材料,申請者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將相關材料通過快遞或直接提交至組聯部。材料不全或逾期申報者,不列入本年度發展計劃。

五、其他事項

(一)每年申請未通過的材料只保存一年,逾期將自行處理,恕不返還。

(二)有抄襲、剽竊、請託、行賄行為的申請者,廣東省作家協會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文學藝術中心807組聯部

郵 編:510635

電 話:020-38486962、3884295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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