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再審裁定
告慰亡靈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淚已哭幹
永遠18歲的少年
2014年12月15日是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確定對呼格吉勒圖殺人罪、流氓罪再審宣判的日子。從朝陽法院回來,看了呼格吉勒圖再審案的新聞發佈會,聽到了意料之中的“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但沒有聽到“立即釋放”,也不可能聽到,那個18歲的少年早已在上個世紀的1996年6月10日被執行死刑。從立案到執行不足兩個月時間。呼格吉勒圖案,沒有被告人的無罪宣判——2014年最悲愴的案件。
關於這個案件所引起的法律思考,我將在過些時候得閒另文發表意見。
關於這個案件我現在想說的都在我以往的微博中說過,不想再重複,發微博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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