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雙劍合璧”漸入佳境 服務實體與防風險不矛盾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召開2019年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上回顧總結去年工作,研究分析當前形勢,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官方新聞稿中,對防範金融風險、整治金融亂象、提升銀行業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擴大對外開放等的表述中,均未對銀行和保險分別提出監管要求,而是通盤考慮。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不分別提要求的原因,說明銀保監會機構整合得很好。過去一段時間,銀保監會對銀行和保險的日常監管工作與機構改革是“兩不誤”,同時進行的。目前,機構改革順利完成,監管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有條不紊地推進。

曾剛認為,另一方面,銀行和保險的監管本身就有很多共通之處。從服務實體經濟的角度看,市場最為缺乏的是長期資金,而保險則是長期資金的提供方。在監管部門統一協調下,銀行保險“雙劍合璧”,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銀行保險“雙劍合璧”

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頂層設計,是在2017年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立的。

2018年3月份,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落地,明確銀監會和保監會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保監會”。從此,兩大監管機構的整合大幕開啟。

2018年8月23日,銀保監會內部下發的“三定”方案曝光,銀保監會的部門最終合併為26個職能部門和一個機關黨委。

2018年10月18日,銀保監會宣佈36個銀保監局籌備組的負責人名單,分支機構的籌備快速推進。

兩個月後的12月17日上午10點,銀保監會下轄的36個省銀保監局統一掛牌。2018年末的最後幾天,各銀保監分局也陸續掛牌。至此,銀保監會機構合併任務基本完成。

銀保監會的整合,在機構形態方面已基本整合完畢,但這只是“形似”,真正的“進一家門、成一家人、說一家話、幹一家事”才是機構改革的實質。

銀保監管之所以合併,一大因素是隨著金融業態的豐富,此前的分業監管模式顯現弊端。監管標準不統一,導致監管套利,監管缺乏穿透性,“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存在監管空白。合併以後,能更好地解決這些問題。

曾剛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監管機構的整合,監管規則的統一,有利於消除監管套利,尤其是在相同的業務方面。畢竟銀行和保險是不同機構,需要有專屬的監管規則,但相同業務,比如資產等,統一監管規則,對消除監管套利,降低交叉風險有很大好處。”

原廈門保監局辦公室主任塗東陽曾撰文分析過銀行、保險的相同邏輯。比如,銀行保險業都是“負債經營、經營負債”的特殊金融業,同類業務應當接受同等要求監管。兩者監管的共同核心是管資本,抓住“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保證公眾的利益和信心等。

服務實體與防風險不矛盾

銀保監會的監管工作會議上還提及,必須把防範系統性風險與服務實體經濟更緊密結合起來。

防風險的任務仍然艱鉅,也有部分機構因為風險偏好較低,出現了惜貸現象。銀保監會提出“125”的監管目標時,就有市場人士擔憂,銀行不良可能大幅增加。

曾剛表示:“如果靜態地看,這是有道理的,小微客戶一般風險更高。但並不是單獨地讓銀行服務小微和普惠,還有很多配套政策。比如風險分擔上,有國家的融資擔保基金等。監管政策上,也有傾斜,比如定向降準、定向中期借貸便利、不良容忍度、補充資本淨額等。”

在曾剛看來,監管通過降低銀行其他方面的成本來彌補高風險,為銀行提供更低成本、更長期限的資金。綜合來看,銀行通過附加的收益來抵消做小微貸款的損失,從這個角度看,風險不一定是增加的。

“長期來看,(服務實體和防風險)我就更覺得不是矛盾的。”曾剛表示,從長期來看,服務好實體經濟才是銀行最大的本分,換句話說,實體經濟的風險才是銀行最大的風險。

曾剛認為,顧全大局,穩住實體經濟,宏觀經濟向好,才是防範系統性風險的根本。

鑑於此,曾剛建議,一方面,銀行要逐步轉變理念,順應監管導向,改變自身原來過於短期化的經營理念;另一方面,監管機構也要把支持和配套政策做實,穩定金融機構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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