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年假,全稱是帶薪年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眼看2018就要過完了,又到年假“清零”時。一些未休假職場人士紛紛抓緊補休,也有一部分加班族忙得沒有時間休假,只能眼睜睜看著年假“過期”。你休年假了嗎?

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有律師表示,應休未休的年假可以按天獲得三倍日工資補償。經調查發現,超過70%的人不知道年假可以跨年休,更不知道沒休完的年假可以有日工資收入的300%工資報酬。

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我已經兩年沒休過年假了,跨年度休假和300%工資這些制度都只能看看,保住工作多發獎金才更加實際。”一網友說到。此外,還有不少人表示年假在跳槽後會縮水。在年休假天數認定上,一些企業只根據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計算,不將之前的工齡計算在內。或者要求員工提供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不能提供就不認定在內。

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僅將本單位工作時間作為享受休假的累計工作時間,是不符合規定的。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不讓休年假 單位要付3倍工資!你懂的~

無假可休、有假難休,潛規則盛行,帶薪休假落實這麼難。“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能夠得到基本落實”,這是國務院在《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提出的目標。時間只剩兩年左右,要完成這個目標,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