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盘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院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了《盘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建胜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我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先后召开了2次党组会,3次推进会,分析总结不足,并结合实际讨论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

加强学习,严格把握工作节奏

先后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院内业务骨干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4月13日,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7月31日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上的授课稿以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景文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上的授课材料;8月27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0问》发放至干警手中,要求全体干警对100问内容全面掌握、理解;4月27日、8月29日专门组织业务科室干警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8月28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和测试,让干警更加深入理解和把握了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员额检察官参加高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完善机制,突出打击重点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强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将“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目前,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涉恶案件侦查、引导取证1次。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涉恶案件1件5人,其中,批捕4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1人。

深挖线索,层层落实责任

市检察院督导组2次来我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按照市检察院要求,我院不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组织干警对我院2015-2018年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谈心谈话、约见检察官等制度,鼓励引导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检举揭发“村霸”、“地痞”、“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控申部门通过两微一端和法制宣传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3832000),保证一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查处。

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点打击范围以及举报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村霸”、“地痞”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等犯罪线索,实现群防群治,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合力。除此之外,盘山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连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宣传活动,实现网上、网下法治宣传活动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标语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干警进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并鼓励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在此,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如果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以下11类黑恶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涉嫌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的黑恶势力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TEL:38320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