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山南这个小区物业真掉到钱眼里了……

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左右我方到山南印象小区物业处询问出租小区车位事宜,物业工作人员在经查询后于10时许电话告知我地上15号车位原租户自2018年4月租期到期后多次电话联系均未续费,我方可以租用地上15号车位。下午17时许我方前往物业处缴纳山南印象小区地上15号车位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0日停车费1080元整,并签订租用合同。当日将车停放在车位后,皖AJX425(前15号停车位租户)将车辆停放在我车辆前方堵住出口,经保安劝说后将车辆开走。10月10日该车主前往物业处大闹要求租15号车位,物业打电话给我方协商将9号车位调于我方使用,告知其和家人商量,在未告知物业我们同意处理结果的情况下,物业擅自于10月10日收取皖AJX425车主停车费用,并将9号车位喷涂我车车号。10日下午皖AJX425在未取得物业及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停放于15号车位且拒绝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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