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牽手”檢察官 去年審查移送起訴刑事案兩件

河長“牽手”檢察官 去年審查移送起訴刑事案兩件

打好碧水保衛戰,實施河長制,去年我市創新探索“河長+檢察官”工作機制,為全市大大小小1100餘條河流保駕護航。

2018年7月,市河長辦、市檢察院會簽了《關於協同推進長江上游渠江水系巴中河段的實施意見》,我市河長首次“牽手”檢察官,共同守護河流。

該項機制建立後,我市因地制宜實施“大專項+小專項”行動。按照省統一部署,開展了“守護綠川2號行動”,重點整治集中飲用水水源汙染和城鄉生活汙染大專項;結合本地實際,大膽亮劍,開展“整治河道非法網箱養殖和汙水直排”小專項。據統計,2018年,我市共收集該類案件線索51件,立案36件,發出檢察建議34件,審查移送起訴非法捕撈水產品等刑事案件2件4人。

在實施“大專項+小專項”行動的同時,我市還進行“常規巡查+專項督查”。通過常規巡查發現的複雜疑難問題,檢察院適時開展畜禽養殖汙染、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督查和法律監督專項督查,監督鄉鎮人民政府、環保、產漁政、城建等職能部門依法規範履職。

據統計,自河長“牽手”檢察官機制實施以來,全市督促清理非法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100餘噸,責令違法行為沿河“補植復綠”20餘畝,協助關停和整治非法排汙企業17家,整治河道汙水直排12處和城鄉集中飲用水源地汙染5處,拆除非法養殖網箱241口,協調有關部門安置養殖戶100餘人。另外,南江縣院類案監督發出4份訴前檢察建議,推動綜合治理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汙染隱患,督促投入2000餘萬元專項資金、搬遷安置29戶農戶、關停礦山開採企業1家,保障全縣30萬居民喝上“放心水”。巴州區落實訴前檢察建議,已投入近3億整治巴城一級飲用水源化成水庫水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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