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院:院长负责制被终止颠覆,党委书记对医院负总责!

全国医院:院长负责制被终止颠覆,党委书记对医院负总责!

1985年后,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要求各级卫生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以扩大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的自主权。自此,院长负责制存在了33年。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于2018年8月前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实施办法。

最近,湖北省的《实施意见》公布了。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医院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每年底向上级党组织述职。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并向党委报告决议执行情况,每年底向党委会议述职。

全国医院:院长负责制被终止颠覆,党委书记对医院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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