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消失的森林部落——巴拉滿洲人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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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消失的森林部落——巴拉滿洲人源流

遼金時期阿什河兩岸女真人的習俗,如按《金史》以及新舊《唐書》、《隋書》、《北史》、《晉書》、《魏書》等有關資料對勿吉族民俗的記載,也就是從這個民族由分散、落後到統一、進步,進而在較短時間內兩次奪得地方政權的鼎盛時期所崇尚的民俗中提取一些粗略情節。金亡之後,隨著這一民族在北方民族政治生活中的驟然失勢,族人淪於動盪的生涯幾乎貫穿了元、北元、後金幾個朝代。直到清代,仍然居住在現今天哈爾濱及阿什河兩岸的女真人習俗,肯定也要發生變化,而這方面的情況,卻不見於經傳。

1982年,還有相當一部分巴拉人散居於哈爾濱市的雙城、五常、阿城、尚志、延壽、方正等縣。據說在<strong>清一代始終未編入八旗軍的滿洲人,原是迄止後金時一直生活在阿什河兩岸女真人的後裔。

巴拉人的形成據悉與後金努爾哈赤統一女真有關。努爾哈赤率領的建州女真統一東北女真的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尤其是在統一<strong>黑龍江野人女真的過程中曾在拉林河、阿什河、螞蟻河流域和松花江中游一帶,遭遇了野人女真的激烈反抗。在抗爭中,<strong>雙方都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做出了很大的犧牲

。再後來,建州女真經過努爾哈赤幾代人的不懈努力,終於鼎定天下。那些勢單力孤的當地居民大部分被俘,一小部分沒被俘虜的就跑到山中去避難。於是被編錄到旗籍的那些女真部族,便稱這些逃入深山密林中的女真部族為“巴拉人”,即為不受天朝拘管的森林狂野之人。而張廣才嶺就是這些“巴拉人”的集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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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哈爾濱市阿什河畔的伏爾加莊園

這部分女真人,據他們的後裔說,大約是在努爾哈赤收編八旗軍時,始相率從哈爾濱、阿城及阿什河流域各村屯,順哈爾濱的黃山和阿勒楚喀城一帶的小嶺山等捷便小路東逃,躲進了<strong>張廣才嶺。

他們中的<strong>很多人都自稱是金國完顏兀朮的後代,也承認是滿洲族,卻不知各自的旗屬。其實,據部分人家尚且保存的家譜證實,這些人隱避山中二百餘年,至道光朝方棄山務農,根本就沒有編入旗籍。

當地的旗人稱他們為巴拉馬(balama,漢語為野蠻、狂妄之意),也叫巴拉人。他們稱旗人為卓哈,這個詞是滿洲語"兵"的意思。

已經失散的這些哈爾濱<strong>女真巴拉人的習俗,同清代的滿洲人多有不同。其中,有的是本族傳統習俗的沿襲,有的帶有金亡族衰的痕跡,有的可能打上了逃居深山後這一段艱辛生活的烙印。總之,極度低下的生存條件,反為這些同我們時隔並不久遠的哈爾濱人,保存了不少比在正常情況下的清初滿洲人更為古老的習俗。

<strong>巴拉人,不拘男女老少多著皮衣,夏用光板的鹿皮、冬用帶毛的獸皮縫製衣褲。禦寒的棉鞋,為自制的烏拉,男女的區別僅在褶上——男人穿的烏拉褶大,女人穿的烏拉褶小。男人和未婚的姑娘都梳辮子,<strong>姑娘的辮子,下半截全用皮條扎著;<strong>男人則把辮子盤在頭上,不扎辮根;只有已婚的女人才留髮髻,纏在頭頂上。<strong>巴拉人不穿紅色的衣服,也不戴有紅色的飾物。因為,據他們說,常住山裡的人都經驗過,帶紅色的東西最易招惹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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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女真人的生活

烏德蓋(女真胡裡改部)畫家伊萬·鄧肯所畫

<strong>肉類是巴拉人的主食,分鮮肉和乾肉兩種。乾肉是沒有鮮肉時的備用品。他們把鮮肉切成條,放在外面風乾起來,吃的時候先用棒子捶,捶得鬆軟了再放在鍋上烙著吃。對於動物的心、肝、肚,常常是生著吃。據說這並不是為了省把火,那麼,顯然就是專為嚐鮮了。<strong>日用的蔬菜多是山中的野菜,飯桌上常見的佳餚是蕨菜。他們趁春季葉嫩,大量地採集回來,用水稍燙一下,然後曬乾儲存起來,可以吃上一年半載。在山坡的邊邊角角和林間空地上,也有少許農田,種的多是豌豆和糜子。間苗、除草的工具有點像現在用的鋤頭,不過<strong>鋤板是直的,而且是用硬質木料做的,巴拉人把它叫做達勒固。勞作時,人們手握鋤槓一直朝前捅,簡直就沒個停腳的工夫。<strong>還有一種工具叫沙其戶,形狀像鎬頭,是撒籽時刨坑用的。這樣簡單的農具和耕作方法,決定了耕田的地段只能選在土質鬆軟的地方,根本用不著地,因之也就很少使用鏵犁<strong>。偶爾下山,也只是用貂、獺、狐狸等毛皮換些鹽、煙、工具和黃米,而對裝飾品則表現得十分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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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strong>(1725年)以前,也就是阿勒楚喀副都統尚未設制的時候,<strong>阿什河的某些河段,曾是官府特為巴拉人開放的以物易物的集市。當然,交易遠不是等價的,他們不僅備受盤剝,而且政治上也遭排斥,<strong>地位比民人還低。他們說滿洲語,雖然土話多了些,但按族系,他們與滿洲人明明都是女真人的後人,卻不為官府視為同族。到了這時,巴拉人被官府困居山中已達百年,依舊未獲清朝的諒解,對他們出山或下山活動仍然限制得很嚴,甚至<strong>身居山中也不準採參。滿洲文從創制到自然地廢用,他們都無緣問津,因此<strong>巴拉人中幾乎沒有通曉滿洲文的。就這樣,他們儘管是處於人類近代文明的邊緣上,卻被束縛在另一個世界裡過著原始的生活。上面所說的巴拉人三餐皆肉,原是出於不得已而為之的苦事。<strong>他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實比他們的祖先在金國初建時期還要低得很多——那時的農耕在阿什河兩岸已經使用了鐵器;<strong>《金史》裡有因吃多了半熟的肉類脹死的事例,卻不見有生吃野獸心、肝的記載。

他們何嘗不盼望拉拉粥能喝得不致斷頓啊!可是糜子自來就是低產的作物,挪在山地裡種植,產量更是少得可憐,若到集市去換點黃米,又難免不先飽嘗一頓白眼。無可奈何,只好“靠山吃山”了。老北方的原始森林裡野菜叢生,為這些野人女真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莖葉菜,其中主要有刺老芽、蕨菜和山蔥等。夏鮮冬幹,這些野菜一年四季都可以食用。隨著時間的推移,伴隨生活的多樣化,有的女真人也開始發展種植業。主要以糜子和穀子等一類的作物為主,但面積十分有限,產量也極低。於是,他們索性把獸肉、黃米、豌豆、蕨菜或其他野菜一股腦兒全放進鍋裡,加水放鹽,煮個開,填滿肚皮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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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女真後裔赫哲人的鹿皮靴——翁兌

不過,據巴拉人說,<strong>他們的祖輩在山中的那些年月,間或也做些糕點、飲料,並常能吃到水果。這些後人尚能說得出的品種有:<strong>臭李子餅,都柿(藍莓,可見嘟柿一稱或來自古女真語<strong>),山梨,哈什螞(田雞)糕,蜂蜜黑豆水,等等。至於巴拉人的居住條件,更是今天的哈爾濱人所難以想象的。他們習慣於<strong>半穴居,即在地上挖個坑,坑底盤鋪炕,再在坑頂蓋些雜草。夏天,室內陰溼,家家炕上都要鋪幾張狐狸皮,據說這樣既可隔潮,又能取暖。入冬以後,外出狩獵的人睡在<strong>雪窩裡,這<strong>也是一種“房子”。山上雪深沒腰,漫崗下,雪面被寒風旋出一層硬殼,摳出裡面的積雪,雪殼便成為堅實的“屋頂”扣在四面的雪牆上,睡在這樣的雪房子裡,據說又擋風又暖和。也許是圖著向陽吧,不管房子是什麼樣的構造,<strong>巴拉人的房門總是朝東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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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藍莓-嘟柿

廣泛分佈於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及其餘脈

外滿錫霍特阿林、外興安嶺、蒙古國也有生長

80代初,在阿城縣有學者訪到一位叫<strong>富勒格的巴拉人婦女。當時,她的一家人已經全在屯裡住上了寬敞的大瓦房,可這位年近九十的老人,卻<strong>寧願住在特意為她在屯頭蓋的地窨子裡。不同的只是開在地窨子上面的小窗戶,是用紙糊著的,已不再像當年在山裡那樣,貼張薄薄的狍子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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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dun——地窨子、窯洞

<strong>巴拉人信奉薩滿和觀音,他們以為薩滿可以除病、驅鬼,觀音能主吉祥。不過,巴拉人又是多神論者,他們崇拜的神靈除祖宗之外,還有<strong>天神、地神、河神、山神、樹神、獵神、火神、風神、雷神、雨神、(引)路神、喜神,還有一種名叫瓦力的神,是專事保護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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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倫春人的薩滿神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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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strong>神全是雕刻的木人,除獵神刻的是身佩弓箭的木頭老頭,其餘的都是神姿各異的老太太。在一個小小的範圍裡,且是一個為數很少的人群組合裡,竟然有這麼多的偶像崇拜,說明他們已經完全屈服於大自然的威懾,似乎自感其全部家當,包括他們的生存能力都微薄得再也經不住一陣狂風或者一場暴雨了。人們走在山上,偶爾遇到一棵枯樹,也會當成神靈,趕緊膜拜一番。每逢家裡舉行拜祭,必燒按<strong>春香。這種香就是<strong>灌木葉研成的粉末,用時先在祭臺上墊些灰,在灰上放些燒著的柳條火炭,隨後撒上葉末,可以不斷地往上撒。隨風升起的縷縷青煙,散發著陣陣的葉香,這時節,確也有助於人們任情地去神思冥想。

<strong>家神有子孫媽媽(其實媽媽均為奶奶之意,是滿洲語mama的音譯<strong>)、灶神媽媽、門神爺爺、畜神媽媽等。巴拉人認為不論何種動物和植物都有神靈,都可以駕馭蒼生。所以他們每次出門去獵取野生動物都先祭神。他們還認為,人若能實現同神和諧相處,必須通過薩滿來溝通,於是那些所謂“日能見鬼”,善能溝通天地陰陽兩界的薩滿們就成了“巴拉人”心中崇拜的偶像,任何祭神活動都必須請薩滿來進行主持。

和所有的薩滿祭神活動一樣,“巴拉人”的祭神活動也分<strong>家祭和野祭兩種。<strong>家祭主要分祭祖和還願兩種形式,不論是哪種形式都要插柳枝或在神柳下進行。據說這也是為了<strong>祭祀曾經救過大汗性命的李氏夫人,因為李氏夫人是自縊在柳枝上的。<strong>野祭則主要是祭祀自己所信奉的神靈。“巴拉人”和旗人不同的是<strong>“巴拉人”沒有索羅杆子,取而代之的是家家戶戶都要在院子裡栽種一棵神柳,<strong>樹下不準拴馬或餵雞、鴨、鵝、狗和豬等,<strong>也不準小孩子們攀登或折枝,尤其不能在樹下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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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族的索羅神杆

家祭通常是在夜間進行。“巴拉人”先在院子裡豎起大型吊鼓架子,把大型的熊皮吊鼓吊在鼓架上,由兩個人用手拉著鼓下側的兩根皮條,使鼓的銅鈴發出聲響,由一個人用鼓鞭敲打著,使鼓發出低沉的響聲。薩滿一邊打著手鼓,一邊大聲地唱著祝詞,隨同的兩個小薩滿拿著小手鼓跟著合唱,家中的成員按著長輩和晚輩一排排地跪在地下,薩滿們邊唱邊舞,舞唱完畢,把祭神的一大碗酒,<strong>全都倒在豬的耳朵裡,豬便大聲地咆叫起來,這時薩滿鼓聲急促,口中念祝神祠以示對神的感謝,說明神已經受享即領牲(

該祭祀習俗至今滿洲族人中仍有遺存)。全家對供奉的木製先祖神像磕頭表示對祖先的感謝。然後把砍好的柳枝插在大門兩邊,以象徵吉利。接著再由小薩滿把豬殺死,大薩滿把豬血拿著向神柳下和院子周圍灑血,一直灑到大門口,邊灑邊說“祖先保佑子孫幸福,路神引路,獵神恩賞,多打獵物,喜神保佑,全家無災無病,年年平安。”在灑血以後把豬毛刮掉,取出五臟,把豬砍成五塊,下入神鍋煮熟,然後再對合到一起供在神前,薩滿大聲念道:“祖先們,領受子孫後代的祭祀年年平安,月月平安!”子孫後代再次給祖先磕頭謝享。然後<strong>全村的人都來吃吉利肉。<strong>必須一次把整個豬吃完,這才算吉利,如果<strong>吃不完要把剩下的肉統統埋在神柳下面。

<strong>“巴拉人”的野祭是全村性的,這種祭祀要選在每年春天青草發芽或第一批大雁飛來時,在野外的神柳下統一進行。祭祀不僅用豬還可以用野牲來祭祀,也可以請外村的人來吃吉利肉。這其中<strong>有祭祀一天的,也有祭祀三天的。“巴拉人”的野祭有很多禁忌:<strong>沒有生過子女的四五十歲以上的婦女是絕對禁止參加這種祭祀的;為人詭詐和對父母不孝的人也不得參加祭祀。如果他們參加了祭祀,由薩滿指定專人用皮鞭鞭笞三十,然後逐出祭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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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薩滿

俄羅斯烏德蓋畫家伊萬·鄧肯畫

野祭前,族人們要在屯外墊起一個高土臺,豎起一根尖尖的神杆,杆尖上插柳,下拴三塊豬脊椎骨,下有一個裝糧食的錫鬥。土臺邊有一圈木樁,正面開一小門供族長和薩滿出入。土臺前放一供桌供神像,前面放活豬或鹿等供品。祭時,族長焚香,率族人跪拜,族長念祭辭,求諸神保護漁獵平安豐收。然後,薩滿主祭<strong>獵神巴搭恩堆

和<strong>山路神窩瓜媽媽。薩滿跳完神殺豬,闔族喝酒吃肉。翌日,族人便可進山狩獵或下水捕魚。

<strong>1983年夏秋之交,黑龍江省博物館的考古專家們在前張家油坊發掘金代墓葬群時,在一個小墓裡曾發現有個完整的磚砌的小方臺,上面還按原狀堆著厚厚一層灰燼,灰堆的四角上:各放有少許禽骨,灰裡不見任何雜物。看樣子,這堆灰很<strong>像是金國女真人在墳前燒過按春香的遺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600年後的巴拉人所尊奉的香火和祭儀,當是沿襲古俗,而它同金源故地的社會習俗應該是更為密合的。此外,<strong>巴拉人尚白,想必也是繼承了遼金女真人的古風(蒙古人、朝鮮人也均尚白<strong>)。人們每逢過年或是辦喜事,甩的<strong>對聯全是白的,而且<strong>上面一個字也沒有,僅把兩張光禿禿的白紙條或是白皮條貼在門框上。屋裡的<strong>西牆上供著祖宗匣子,裡面裝著一根打了若干個結的皮條,因此又叫祖宗條子。每個結都有自己的寓意,據說家裡<strong>生了男孩是要打結的,若生女孩可就免了。<strong>匣子下面貼“卦錢”

,<strong>顏色也是白的。生孩子的人家,房門要掛條白布浪當,裡面裹著一張弓、三支箭,弓上還要貼襯一塊白布或是白色的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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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滿洲文對聯

提起生孩子,巴拉人也有自己的習俗。臨產前,家裡人得在房外為孕婦支起一個“初龍”,就是漢人所說的“馬架子”。惟這種馬架子四面圍草,房頂蓋草,地上鋪草,用以保持室溫。胎兒在這裡降生,產婦也在這裡做月子,<strong>產期的補品是喝肉湯,吃哈什螞(林蛙)

,一直到嬰兒滿月,娘倆才挪進屋裡。<strong>生孩子的人家,房簷上要插柳枝。如果<strong>房門上也插了柳枝,那是生了女孩;生男孩則把柳枝插在庭院的大門上,以示家人喜出望外的心意。

<strong>柳樹是巴拉人視同神靈的樹木(柳樹與尚白色一樣,同樣也是東北亞各民族的共同崇拜<strong>)。家家院裡就象滿洲族人要立個索羅杆子一樣,巴拉人卻是以植柳奉神。除上面所說的喜事要插柳枝,遇到喪事也借柳寄哀。<strong>往屋外運死者不能走門,得從窗戶抬出去,然後放進棺材裡。這種棺材,實際上是根枯朽的樹殼,人們把屍體用木板託著伸進樹窟窿裡,接著堵上兩頭,就算入殮了。下葬之後,要在墳包的周圍撒一圈水,墳前種柳樹,墳頭插柳枝,俗稱“插佛頭”。佛頭為fetehe。的諧音,即柳樹(滿洲語有fodoho和mimi hailan兩種說法)的意思。<strong>如果死了小孩,要把屍體抬"到山頂上,也放上幾根柳枝,任諸山鷹和烏鴉把屍身啄光(類似於樹葬、天葬的方式<strong>)。這種葬法,在國內外其他民族中也有,惟祭以柳枝卻是少見的。<strong>巴拉人敬狗,從來不吃狗肉。家裡死了狗,特別是對看家和隨獵的頭狗,都得掩埋、立墳,也要插柳枝,以祈望它死後能投生到一個好地方。

巴拉人崇柳,拋開其中的迷信色彩,不外是他們從生活中發現了柳樹所具有的非凡的生存能力罷了,這也反映出他們對待生活和未來的酷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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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地區蒙古語系民族的敖包

也均有插神樹——柳樹、柳枝的習俗

<strong>愛狗,甚至把狗人化,結成忘類之交,是女真人固有的習俗,這同滿洲族的義犬救駕的傳說是完全不同的。到了<strong>巴拉人的時代,女真人那種冬天在松花江上用狗拉爬犁的古風,依舊隨處可見。

不過,在被封閉的特殊社會環境裡,狗的用場這時似乎比過去要更多了些。家家養狗成群,少則幾十,多則上百,各有分工,有看家的,有隨獵的,有役用的,之中<strong>各有頭狗,若干,尤為主人所倚重。狗幾乎成了巴拉人家庭結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strong>姑娘出嫁,孃家陪送的嫁妝裡要有幾條女兒稱心的狗;<strong>新媳婦回門或人們外出做客都帶狗護身;想不到就連看管小孩的事情;也是由狗來承擔的。由於野獸多,他們<strong>冬以獸肉夏以肉乾做狗的飼料,從不為狗的飼料問題發愁。有的住戶也養<strong>馬匹,但主要是用於夏季騎獵。冬季“巴拉人”乘坐馬爬犁。巴拉婦女可以跟男人一樣從事狩獵,這與達斡爾人的風俗是不同的。當家裡的成年人全都走空時,剩下的小孩便被鎖在院子裡,由很多狗監護著。偶有異情,男人女人都會騎馬,從獵場很快就能趕回接應。據說,<strong>狗擅離職守或瀆職的現象是極少的。

<strong>家族中權力最大的人叫哈拉大(hala da<strong>),即巴拉人的族長,掌管祭祀,調解糾紛,有的也兼充薩滿。族內長幼有序,<strong>行一夫一妻制,尊重婦女,關心老人,

鮮有行兇、偷盜者。<strong>路遇老人要施跪拜禮;平輩相見,只須往前一貓腰一舉手就可以了。兩家結親,男方得先到女方家求婚。嫁娶時,新郎要到女方家迎嫁,拜完女家的祖先、父母,才能把新娘接回本家,再拜男方的祖先和父母。<strong>老人由本地的全體巴拉人贍養。人們<strong>從小習射,家家狩獵所得,都先分給老人一份。<strong>行人一旦迷路,可以見屋就進,食宿任之;主客如同親人,寄居多久,悉聽客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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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德蓋人的獵狗——正在吃鹿頭

<strong>每逢過年,從三十晚上開始,旗人家裡就比平常添了不少忌諱,不管言談舉止、吃飯走路,一切都要圖個吉利。然而,<strong>巴拉人在除夕之夜,卻似乎有些反常,全家人都撲在房外的煙囪旁邊,盡情地大哭大叫,悲悲切切,聲蕩夜空,聽來讓人心揪意亂,而又不明底裡。族外人遂誤以為他們是懷舊心慟,因之才在年根底下這樣不能自禁地哭祖宗。其實,那看來近乎唐突的舉動,原來也是出於想找個吉利。按<strong>巴拉人的習俗,這叫哭沙朵馬(喜神),意在用如泣如訴的哀情來感動他們心目中的喜神,以求其保佑一家人能在新的一年裡都過上平安的日子。在與虎豹狼熊相依的山中,生命的安危,倒確是讓人不能不時刻掛記的。

張廣才嶺是黑龍江東部的一個主要山脈,是口語“遮根採良”轉滿洲語的文字(julgen sain alin)語音,意為吉祥如意的山。<strong>“巴拉人”大部分都居住在張廣才嶺西麓,長期的野人生活使他們逐步適應了這裡的生存環境,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經濟和社會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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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勒根賽阿林——張廣才嶺

玉泉威虎山

長期的狩獵生活,為“巴拉人”積累了豐富的狩獵經驗。他們大規模的狩獵生產多在冬季進行。其主要原因不但是冬季森林裡駕馭狗和馬爬犁交通方便,更主要的是獵取的獸類冬季耐貯存。“巴拉人”捕獵工具有薩斯哈(地弩,滿洲語對應為selmin)、遮蘇魯(套子,滿洲語對應為dan)、烏魯(箭,滿洲語對應為niru和sirdan)、吉達(矛槍,與滿洲語一樣gida)、豬溫德(對版)、改金(夾子,與滿洲語為同源詞geji)、蓋利遜(套網兜,滿洲語對應為sunta)等。在捕獵季節,“巴拉人”由阿布達(“獵長”,與滿洲語一樣aba da,口語中將後面的元音略掉)帶領部落的青壯年和大量的獵犬及狗爬犁、馬爬犁入山。他們靠獵犬幫助狩獵和保護自己,用爬犁運載所獲獵物。獵物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供人食用的肉類動物,主要是野豬和熊,其次是狍子和鹿;另一類是皮毛動物,這類動物是為人提供皮張保暖,主要有狐狸、貉子、獾子、灰鼠、水獺和紫貂等。<strong>每個人在狩獵過程中都必須聽從獵長的指揮,服從獵長的命令,不得各行其是。個人捕獲的獵物歸個人所有,集體所獲的獵物由阿布達負責平均分配。

對<strong>沒有捕到獵物的人由阿布達在捕到的獵物中撥出一份送他。在每年冬季大型捕獵結束時,都要在山上祭祀班達瑪發(“獵神”)。方法是由阿布達充當薩滿,點起堆火,用漢楚(小鍋)煮熟各種肉類來祭神,大家載歌載舞,還要<strong>割掉三隻烏鴉的頭以去不吉,然後用爬犁將獵獲的動物高高興興地拉回自己的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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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有使用馬爬犁習俗的蒙古國蒙古人

<strong>他們春夏漁獵規模較小,一般都是一家一戶為單位單獨行動。

由於生存條件的侷限,“巴拉人”居住的房子都選擇向陽南坡,多數都是<strong>烏克墩(即地窨子,與滿洲語一樣ukdun<strong>)。屋子雖算不上寬敞明亮,但卻處處給人以溫馨。<strong>在烏克墩周圍,要圍上一圈嘎滿(圍牆,滿洲語對應為daifaha和has han),以防止牲畜撒歡跑到屋頂上把屋頂踩漏。在嘎滿外面還有一個套院牆,院牆裡有離地較高的倉房,家家都有必不可少的豬圈和馬圈,院門兩旁則是繞牆設置的多處狗窩。和所有的滿族人一樣,“巴拉人”不殺狗,不吃狗肉,不穿狗皮。狗死後不但要擇地掩埋,還要在狗的墳頭上插柳枝以示祭祀。

在烏克墩室內,他們還供奉窩烈媽媽用來保佑子孫繁衍和消病去災。同時還供奉火神(託恩都力,與滿洲語一樣tuwa enduri和tuwe enduri),用木刻制的神像供奉在灶門的旁邊以保正火種連續不斷,讓全家人都能吃到熱乎乎的熟食使身體無病健康。烏克墩是向東開門的一種房屋,<strong>保留了滿洲族的尚西習俗,室內為萬字炕,西炕不允許坐人。婦女生孩子期間不準在烏克墩(供奉神靈的房間)里居住,要重新在一個瓦西阿烏克墩(生育烏克墩),<strong>地下鋪上熊皮,炕上鋪狍、鹿皮

以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健康。<strong>婦女產期要吃魚肉和田雞蛙,每次要喝一些拉拉粥,或吃一些水煮的乾菜。認為這樣可使產期的婦女奶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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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薩滿祭祀

烏德蓋畫家伊萬·鄧肯畫

在商品經濟極不發達的原始屯落裡,<strong>“巴拉人”的商品交換完全是通過以物易物的形式來完成的。比如他們可<strong>以用一張猞猁皮換來一毛落

(類似升之類的量器)黃米,也可以用<strong>一張熟好的鹿皮換回兩張生鹿皮。在相互交換時<strong>由於沒有公認精準的計量工具,相互之間交換時也沒有什麼斤斤計較。一旦交換成功雙方都會十分滿意。<strong>但他們同山外人的交易就不那麼簡單,通行的是清朝中期才開始的垛勒別。他們由一個或兩個屯落組成一個商隊,選出垛勒達(買賣長),在冬季大雪封山時套上馬或狗爬犁到阿楚哈(阿勒楚喀,阿城)、拉林或燒鍋甸子等地用皮貨、鹿茸、鹿鞭、人參及野獸肉等換回酒、黃米、粉條、鹽、皮硝、鐵器等。在交換過程中,<strong>由於沒有公平交易的計量器具,對“巴拉人”來說,他們的山貨與山外的產品幾乎沒有什麼公平交易可言。大山深處的“巴拉人”每次交換都要受一些山外商人和官府的盤剝及敲詐,有時還會受到巡檢司的搶劫。所以“巴拉人”一般情況下都不獨自下山,<strong>沒有垛勒達帶領或不到萬不得已時,也都不會輕易出山交易。

此外也有人認為<strong>吉林省蛟河市蘇爾哈湖灣,也是“巴拉人”的發源地,據說這裡原始的“巴拉人”<strong>也是以漁獵為生。每年的四月二十五日,“巴拉人”都要舉行祭江儀式。

在祭江大典上,一些身穿藍色長袍、灰色打漁服的祭江人,在網達(漁夫頭領)和穆坤達(族長)的帶領下,登上祭江臺,開始祭江儀式。在“年祈香”煙霧環繞下,兩位大薩滿將豬頭擺在供桌中間,臉面蒙上豬頭面具,豬蹄叼在嘴中,尾巴擺放頸後,開始唸誦滿洲語祭文。隨後,頭戴鷹頭面具的薩滿也晃動腰間的牛角形銅鈴,跳起儺舞。大薩滿手捧鮮豬血灑入江中,以此來祭奠江中的神靈。表達即將去打魚的人們對河神的恭敬,希望水中神靈能保佑漁者平安。

民俗:消失的森林部落——巴拉滿洲人源流
民俗:消失的森林部落——巴拉滿洲人源流

2009年4月25日吉林蛟河市蘇爾哈湖灣

打牲烏拉鑲紅旗後裔羅關家族的穆昆達(族長)

關雲德與巴拉人共同祭祀松花江

開江祭祀吃魚的習俗可追溯於遼代的契丹人與女真人

<strong>“巴拉人”雖然長期和旗人隔絕,在文化影響上較為微弱,但也有自己的特性,有些語言也還保留著清朝建立前若干女真的一些方言土語。

除去<strong>神曲、祝詞等薩滿曲調以外,<strong>也有自己的民謠、歌曲(山歌、小調)、古詞和說唱,這些都是經過一輩一輩口頭流傳下來的。有些是屬於愛情歌曲,有些是歌頌民間巴圖魯的,有的歌頌最敬仰先人,有的說唱民間故事,有描述同清政府軍作戰故事的,也有說唱家鄉表達對自己家鄉熱愛的等等。

“巴拉人”雖也有自己的舞蹈,但大都是集體舞,稱為<strong>瑪式達,一般在喜慶吉日進行,<strong>舞姿和方式也是千姿百態,不拘一格。

巴拉人是在滿洲族上層貴族進關之前,被迫由文明的人類社會退回野居生活的。更由於此後清朝地方當局的種種刁難,以致他們在入清以後的200餘年間不僅無緣接觸滿洲人,而且幾乎與世隔絕。正因為是這樣,倒也使我們在巴拉人付出了巨大的犧牲之後,從中多少窺見一些遼金元時期哈爾濱女真人的遺風和舊俗。<strong>道光年後,北方封禁名存實亡,巴拉人方得離山,紛紛避阿勒楚喀副都統駐地而散居於外圍,與旗人民人等共建邊疆。這時,似乎熟悉但又陌生的平原社會,對於他們來說猶如遊進了另一個生活的海洋。因此,本來就為數不多的巴拉人甚至連同他們的習俗,很快便被融無蹤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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