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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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农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農曆十月,正是莊稼收穫清場入倉之際,古人有在新收時祭祀祖宗以示孝敬不忘本的民俗。據文獻記載:十月初一,北方多用新收成的黍稷碾米作羹來祭祀祖先。又《禮記·月令》有記述說:“是月也,天子始裘”,其意義是“皇帝以穿冬衣的儀式,昭告庶民:冬天已經來臨。”。明初,朱元璋在南京稱帝,為了顯示順應天時,也在十月初一這天早朝,行“授衣”之禮,並把剛收穫的赤豆、糯米做成熱羹賜給群臣嚐鮮。由此民諺說:“十月朝、穿棉襖,吃豆羹、禦寒冷。”而人們在這天加衣避寒的同時,除了將棉衣捎給遠在外地戍邊、經商、求學的遊子,更懷念已經故去的先人,由此,在掃墓祭奠時除了食物、香燭、紙錢等一般供品外,還把用彩色紙做成的“冥衣”一併焚化,叫做“送寒衣”。這即是後人在十月初一上墳民俗的來歷。

有關“寒衣節”的來歷,在民間尚有許多版本。除了上述的朱元璋“授衣”傳說, 還有孟姜女千里為夫送寒衣的傳說在民間流傳更廣。相傳孟姜女新婚燕爾,丈夫範喜良(範杞梁)就被秦始皇抓去服徭役修長城,秋去冬來,孟姜女千里迢迢為丈夫送衣禦寒,誰知丈夫屈死在工地並被埋在城牆下。農曆十月初一,孟姜女尋到埋夫的長城下,悲憤交加,以痛哭三天三夜不止感動了天地,竟哭倒了長城,露出了丈夫的屍骨,她就在長城下哭祭亡夫,並把帶來的寒衣燒掉。此後,長城內外就把十月一這天稱作“寒衣節”,也沿襲成為北方憑弔已故親人的民俗。

农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對於十月一上墳的民俗,成書於清乾隆年間的古典名著《紅樓夢》第47回中也有記敘,其大意是說:生活在京都的賈寶玉,見到與他相好的柳湘蓮就問,你有沒有到咱們的好友秦鐘的墳上去看看?柳湘蓮說:“年初曾僱人為秦鐘的墳上添了土,眼前十月一快到了,我已經打點下為他上墳的花銷了”,這一記敘說明了十月一寒衣節的民俗在當時的京都也是家喻戶曉的。

农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再說濰縣,古來先人們也在十月一這天,幾乎是家家戶戶都要到墓田裡掃墓。對此,晚清濰縣名士梁文燦在其鼓子詞中有記敘說:“十月孟冬寒氣至。禾稼登場,野外清如洗。風捲紙灰飛滿地,家家提榼(ke盛酒的器皿)墦間祭。”而在人們心目中,“十月一”與“清明節”一年兩次掃墓雖然是同樣重要的,但由於天道氣候的不同,也自然會影響到祭祀的氣氛。試想清明前後,正是春光明媚,萬物復甦,氣候宜人,到處生機勃勃。而十月孟冬,寒意蕭瑟,萬物開始凋零,野外冷清一片肅殺,由此,就能深切地體察到送寒衣給遠去的親人那種深沉殷切的懷念。民國《濰縣誌稿》在“民社.風俗”志中記載:“十月朔日,俗謂之十月一,家家掃墓與清明同,或剪各色紙作男女衣,長尺有咫,(長尺有咫,語出《國語》,咫,古代指八寸,意思是寒衣的長短不過一尺)攜向墓前焚之,謂之送寒衣”

後來在濰縣,十月一“送寒衣”的習俗,逐漸有了變遷,不再燒寒衣而是“燒包袱”,人們把許多冥紙封在一個紙袋之中,寫上收者和送者的名字以及相應稱呼,這就叫“包袱”。再後來,人們認為冥間和陽間一樣,有錢就可以買到需要的東西,連包袱也不再操扯,只燒紙(冥幣)就行了。

农历十月一,民俗“送寒衣”

在濰縣農村,十月一也是出嫁後平時得不到回孃家的姑娘,在這天回孃家掃墓並與健在的老人團聚的日子。這個時候,地裡的莊稼都已經收割完畢,天氣還不是太冷,也是人們選墓址、遷墳、造墓、立碑的最佳時機;還有一些續家譜、尋祖歸宗的活動,也在這個時期進行;更是農村兒娶女嫁有足夠時間操辦的大好時機。

近年來,上墳祭祀送寒衣、送包袱、甚至連燒紙的民俗也在不斷演變。這些細微情節的淡出,說明了民俗是會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而不斷與時俱進發生變化的。但是到了十月一這天,家家戶戶上墳祭祖的民俗,仍然延續了下來,這是因為它是以人們的血緣親情作紐帶,以緬懷先人、追遠報本為宗旨,是與中華民族的倫理道德傳統密不可分的,它也是永遠難以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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