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工會經費、職教經費的使用範圍

福利費、工會經費、職教經費的使用範圍

問:福利費、工會經費、職教經費的具體使用範圍有哪些?

答:

<strong>一、職工福利費主要用於職工的醫療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髮室、幼兒園、託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

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酬總額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企業稅前扣除是不是按照計提數,而是按照實際發生的並且在14%的這個範圍內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注意:根據相關規定,從2007年以後不採用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的辦法,而是在職工福利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或產品成本.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月末按各部門工資總額進行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原來工資總額的14%屬於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不屬於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會計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屬於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情況

福利費、工會經費、職教經費的使用範圍

<strong>二、工會經費《工會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本條同時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企業應當及時按規定比例計提工會經費,劃撥工會賬戶。至於多計提工會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超過職工工資總額2%部分的工會經費是不予稅前扣除的。如果企業想支持工會開展活動,可以通過行政補助方式向工會劃撥費用。

至於工會經費計提的賬務處理,基本是這樣的: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1、如果企業工會組織單獨建立了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麼,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直接進入工會組織的賬戶,作為工會組織收入進行核算。

2、如果企業工會組織沒有單獨建立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麼,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當進入企業財務部門的賬戶進行核算。收到返還工會經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

3、工會組織支付活動經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費、工會經費、職教經費的使用範圍

<strong>三、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

<strong>稅務處理


4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涉及到一般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優惠政策為: 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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