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9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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