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材生落户北京,一年后违约辞职要赔31万,是否合理?

据了解,一位非北京籍的应届高材生,通过北京某学校的人才引进计划招到本校当老师,学校许诺解决本地户口问题并获得事业编制,同时聘用合同要求,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但是,仅一年后,该高材生即行离职,另行就业。2016年暑假结束后,9月份开学时,该高材生就再未出勤。(其中缘由可想而知)

应届高材生落户北京,一年后违约辞职要赔31万,是否合理?

学校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老师”支付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赔偿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学校的请求,该“老师”不服仲裁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非常明确而具体,原告理应知晓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补充条款内容真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应届高材生落户北京,一年后违约辞职要赔31万,是否合理?

诚信

暂且,不论谁对谁错。面对道德诚信,个人利益或者为了后代能有个更加优越生活条件的等等因素发生矛盾时,到底要不要有道德底线,要不要诚信面对自己良知?

个人觉得,个人利益和后代幸福固然重要,诚信可是立身之本,一个人连诚信都没有了,这个社会会更好的接受你吗,一旦纳入诚信系统,影响的不仅是你个人,也许是你的子孙后代!

再者,作为一个高材生,高等教育的人,起码的契约精神是要有的吧,而且你应聘一个老师,你还要对得起那些学生吧,有些不负责任。

最后,假设“取消北京户口,打回原籍”或者“不给落户北京”会是什么结果,他还会来此学校吗?他还敢随意践踏契约?

如今的社会在利益面前,什么才是重要的?值得深思!

北京户口就是这么的重要,现实利益面前,诚信何足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