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两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成员被判处五年至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1月18日下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李长亮、赵志远等12人聚众斗殴罪一案宣判。聚众斗殴主要人员李长亮、赵志远分别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二年八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扫黑除恶」两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成员被判处五年至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长亮、赵志远等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造成两人轻伤,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7月1日19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渤海十八路南海风景区附近持械聚众斗殴。接报警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出警,现场收缴刀具两把,两人受伤。


「扫黑除恶」两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成员被判处五年至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公共场合公然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警情就是命令,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成立联合专案组,刑侦、指挥中心、网安、法制、特巡警、派出所等多部门、警种同步上案,开展深入侦查。


「扫黑除恶」两恶势力犯罪团伙12名成员被判处五年至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专案民警经过对前期调查线索的梳理,迅速锁定涉案主犯的真实身份以及其他三十余名涉案嫌疑人。由于涉案人员多,专案组民警连轴转,通过持续不断地走访摸排、视频侦查等,先后赶赴潍坊、青岛、东营等地抓获20多名涉案嫌疑人。涉案主犯赵志远系前科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始终在逃。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于2018年2月1日在东营将主犯赵志远抓获,“7.01”聚众斗殴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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