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7
债券代码:136271 债券简称:16天富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天富01”票面利率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天富0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权决定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2、根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富01”债券票面利率上调和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12)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16天富0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15),公司决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00至500个基点(含本数),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3、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票面利率上调幅度的公告。
4、根据2019年1月28日公告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富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16),在公司发出关于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19年2月25日、2019年2月26日和2019年2月27日)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现将票面利率调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6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票面年利率为3.76%,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本次利率调整幅度为100至500个基点(含本数),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9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7日)固定不变。
本次利率最终调整幅度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二、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联系人:谢炜
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2、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联系人:马晓昱、徐豪、黄旻曦
电话:010-88300799、010-883005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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