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核潛艇水下多少米發射導彈?實際可能並沒你想象的那麼深!

大家知道,戰略核潛艇以潛射洲際導彈為主要武器,執行的是戰略威懾或戰略打擊任務,這就需要最大限度隱匿自己的行蹤,並能按照指令迅速發動打擊。正因如此,戰略核潛艇發射洲際導彈時,都是從水下發射,一方面可以提高發射速度,另一方面可以在發射後迅速隱蔽的脫離發射水域,避免遭受火力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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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射導彈在水下發射升空,需要經歷三個階段:發射筒中—發射進入水中(發射筒注水)—衝出水面。在這三個階段,潛射導彈的受力狀況都非常複雜,包括海水壓力、海水對潛艇和導彈的擾動、燃氣和發動機推力等,在這些力的相互作用下,需要找到一個對發射較為有利,又較為安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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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發射深度越大,越有利於提高發射隱蔽性,增強潛艇生存能力。但導彈要衝破水的阻礙才能使導彈鑽出水面,飛進空中,導向目標。這就決定了潛艇發射導彈的深度越大,面臨的水壓也就越大,誰的阻力也就越大,穩定發射的難度也就越大。譬如,在水下30米處時,導彈發射筒蓋外水壓大約3個大氣壓,為了防止開蓋時大量海水湧入導彈發射筒,筒口安裝了水密隔膜。在打開筒蓋前,必須先用高壓氣進行筒內增壓,使筒內外壓力大致相等後,才能安全開啟筒蓋。發射時,燃氣發生器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將導彈推出筒外,直至衝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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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期的實踐探索,各國在發射深度和發射效率、安全性之間進行綜合權衡,確定的正常發射深度為30~60米之間,發射時的航速不能超過5~6節,海浪不能超過5級,否則會嚴重影響發射安全,影響導彈命中精度。

俄羅斯、法國多采用水下點火(熱)發射,導彈在發射筒內點火,或者彈出發射筒在水下點火,SS-N-23、M51等都是如此。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導彈狀態穩定,水中和出水姿態不易受海水波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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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早期採用水下彈射、水面點火方式(冷)發射,導彈先彈出發射筒,待導彈衝出水面15~25米高度時,發動機點火飛向高空。後期則轉變為水下點火(熱)發射,即導彈發射離艇後,在水下安全距離處點火,以確保導彈在出水時,始終有垂直向上的推力,避免受水面複雜風浪的影響。

中國的巨浪1號、巨浪2號也屬於水下冷發射類型,高壓燃氣將導彈推出水面後,導彈點火發射射向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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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出水面後點火。這種發射方式優勢很多:可以節省推進劑在發射筒內的消耗,節省導彈尾部的厚重防護罩,降低發射重量和達到導彈小型化;減少發射筒內的防護設施,使筒內構造簡單,造價低廉,增加了筒內的容積,可以配置更大直徑的導彈;筒內不受燃氣和火焰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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