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做,一次交通事故後的反省

當今社會,想當一個好人真的很難,也許善惡只是一念之差。即使付出了善舉,也是隻求良心上的心安,口袋裡的虧欠。

在2018年12月29日中午一點半左右,在濱州市黃河八路建設小區附近,一位婦人駕駛電動三輪車經過一名初中男生身邊,該男生騎著自行車左右搖擺,搖頭晃腦,帶著厚厚的帽子和眼鏡。當婦人超過男生後,聽見身後“咣”的一聲,停車向後看,看見男孩倒在地上。預計是男孩沒抓穩車把,撞在了電動三輪車的中後部。

婦人見狀趕快下車扶起男生,並答應男生的要求借手機給男生,讓他給家長打電話。隨後婦人主動陪同男生和其家長前往人民醫院檢查。經診斷治療後男生小指一關節骨折,男生家長對婦人抓住不放,一口咬定婦人剮蹭男生使其倒地。聲稱並不是要訛婦人,如果婦人開的是汽車,最少要賠償兩萬。隨後要求婦人賠償全部醫療費用416元。

婦人左右權衡,如果由交警處理,首先電動三輪車要被拖走而且有車管費,婦人還沒有電動三輪駕駛證,還要走很多程序。最終只能無奈認賠,同意賠償全部費用416元。賠償後婦人覺得十分委屈,自己被撞,還要給肇事者賠償醫藥費用。

如果婦人當時不管男生,就覺得良心上有所虧欠。停車幫助男生後,自己本身做的是好事,卻要損失金錢做出賠償。如果婦人當時立刻打電話給交警,保護好現場,不管那個男生的要求話,也許就不會白白損失了。

在這個世道上好人難做,只求心安,有得必有失,心安也許是用錢換來的,雖然很委屈。在此小編建議大家出行儘量避開使用電動車,其次當自己問心無愧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讓自己沾染上事。

祝願該男生早日康復,早日心安。對於這件事您又有怎樣的看法呢,期待著您在評論下方留言,說出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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