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凶犯一審被判死刑!

 2019年2月1日上午10時30分,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鍾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鍾元因賭博欠債,遂預謀搶劫併購置單刃短刀、橡膠頭套、封箱膠帶等工具放在其駕駛的轎車內,意圖在從事滴滴順風車營運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

2018年8月23日10時許,被告人鍾元通過滴滴軟件接到第一名女乘客的滴滴順風車訂單後,以通過微信另行結算為由讓該乘客取消了訂單,以逃避監管。當日13時10分許,被告人接上該乘客後尋找偏僻地段伺機搶劫。途中,該乘客發現被告人行為反常,堅決要求停車並趁機逃離,被告人未能劫得財物。

2018年8月24日9時許,被告人通過滴滴軟件接到第二名女乘客趙某某(女,歿年19週歲)的滴滴順風車訂單,再次藉故讓趙某某取消訂單,被趙某某拒絕。當日13時28分許,被告人接上趙某某,當車行至附近山路時,被告人採取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後為滅口殘忍地將趙某某殺害,並將其拋到路邊懸崖斜坡上。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認為

被告人鍾元以暴力方法搶劫財物,又強姦婦女,併為滅口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對被告人鍾元應數罪併罰。鑑於被告人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雖然被告人鍾元歸案後能坦白,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鍾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5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5000元。”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法官說法

(一)關於搶劫第一名女乘客是否系犯罪中止的問題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根據第一名女乘客陳述、被告人鍾元供述以及投訴電話錄音,證實了被告人因第一名女乘客設法逃離而未能繼續實施犯罪,並非主動放棄。被告人對第一名女乘客實施搶劫未成,於次日再次實施搶劫併成功劫得財物,其搶劫犯罪意圖始終持續、連貫,系犯罪既遂。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搶劫第一名女乘客系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應免於刑事處罰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和法律規定不符,不予採納。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二)關於本案量刑的問題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本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惡性暴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因賭博欠債,預謀搶劫,為此準備刀具、封箱膠帶等作案工具,並將犯罪目標鎖定於滴滴順風車女乘客,動機十分卑劣。被告人在第一次搶劫未成後,毫無悔改之心,次日即再次實施搶劫。繼而對趙某某實施強姦,在趙某某無任何反抗的情況下,為滅口採用扼頸、持刀連續捅刺頭頸部等方式將其殺害,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綜合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動機、手段、後果等因素,依法應當予以嚴懲,故以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鍾元死刑立即執行。


剛剛,“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兇犯一審被判死刑!


聲明:本文轉自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此致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