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有没有哪句诗,初识便心痛不已。

有,“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还有呢?

“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写出了一位女性是如何饱含深情暗恋心目中的那个人。

她卑微,一次次甘愿委身,无欲无求。

她高傲,宁愿深陷相思之苦,也不愿主动告白。

她聪慧,读书、弹琴、跳舞无一不精。

她愚昧,为了得不到的人,放弃终身幸福,遗憾而终。

暗恋像是一座牢笼,将她圈禁起来,只让她专注于自身的情感与精神幻想,抛却世间一切的欲望与金钱,只为等待他的回眸。

她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虚妄的爱,这份感情那样浓烈,让人觉得它可以赶走一切痛苦,战胜所有的罪恶。

此时,暗恋又像是一颗明亮的宝石,星光闪耀下,越是纯粹,越是难得,越是珍贵。

可这情感,又苦涩的让人发晕。

她是悲哀的,一次次制造偶遇,对方始终没有将她认出,她一次次在心底大声呼唤“认出我吧,快点认出我吧”,对方也只是将她当做夜店女郎。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一生之中,三夜风流。只是所有的爱抚与亲吻,不过是情欲的附赠,哪里有一丝真心?

那封来信,字字血泪,耗尽女人凄苦的一生。

可笑的是,当他读完这封“绝笔信”,也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对他来说,这场暗恋更像是虚无缥缈的雾气,只盈盈绕绕,却怎么触也触不到。

很早很早之前,我也曾暗恋一个人。

他性格腼腆,说话低声温柔,喜欢用纯蓝色的碳素笔写字,字体瘦长有力,落在纸上闪闪发光。

是我太过怯懦,怕告白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我只远远的看着他,因为他不经意的注视心跳加快,因为他与别的女生说话暗自神伤。

心中始终是矛盾的,明知该早早放下,却总是忍不住想起。

多年后读书才明白,当时的自己是陷入了“讽刺性反弹效应”的怪圈,所以才越想忘越忘不掉。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我从不否认,暗恋是一场伟大的自嗨。

一笔一划写对方的名字,从结构到笔画,一遍又一遍。

为对方写日记,将所有的遇见与交流都完整的记录下来。

打开QQ,等他的头像亮起,空闲时候早将他的签名揣摩了千万遍。

只敢在深夜去逛空间,退出前一定会将访客记录清理掉。

500条短信容量的手机真的太麻烦,只能将短信抄下来,还得防止被家人看见。

就是这样,暗恋浸透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痴心绝对,却傻的可爱。

如今回想起来,那年少的情滋味,散发着酸酸甜甜,美味如樱桃酒中倒进半杯柠檬汁,清冽浓郁,回味悠长却再不敢尝试。

河图的《天光之外》中有一句歌词,私以为形容暗恋最合适不过:你眼底有秋水一泓最清湛,任谁凝神再望也望不穿。熨烫过五官百感,越饮就越生痴贪,刹那竟可同悲同欢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原来你还在这里》中,也有一位典型暗恋患者,名字叫莫郁华。

她默默喜欢一个男孩7年,不求回报。

她穿跟他风格相同的衣服,烫同款的发型。

吃他爱吃的毛血旺,喝他爱喝的可乐。

她还酷酷地为他辩解:“他只是不喜欢我,他有什么错”。

演员苏青曾说:暗恋是理性千百遍提醒你该放弃,感情却让你在见到他的一瞬间缴械投降。你会觉得他美好得仿佛来自云端,自己再怎样优秀也不足以与之相配

暗恋不得,告白无果,到最后要么是转身离开,要么是退居身旁,默默守护。

最近一直在追综艺《我家那闺女》,节目中除却感动于父母对子女的爱,还感动张戈对袁姗姗的爱。

当暗恋变为单恋,才是真正的画地为牢。

张戈喜欢袁姗姗,是众所周知的事。追人追不到,所以成了袁姗姗父母的干儿子,叫袁妈妈“妈”叫得无比亲切。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节目中,袁姗姗说,如果到了30岁两人都还没着落,就将就将就。

旁人听到知道是玩笑话,可张戈却当了真,在一旁眼神笃定,又不乏神伤。

明知感情的事强迫不来,明知就算在一起也不一定会幸福,只是哪怕有那么一丁点希望,都甘愿付出一切。

有时候,暗恋又像是信仰。以我心,永追随。

选择暗恋或者单恋的人,十分有勇气。

要承受苦苦追寻却求而不得、付出所有却得不到回应,一颗真心可能早被伤得千疮百孔,而对方却全然无辜。

有人说,暗恋的时候,每时每刻不在想着要放弃,可只要喜欢的人给了零星的希望,就会继续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这样一想,被爱的那人也不是全然无辜,拒绝要拒绝的干净利落,切断一切联系,才是给对方最好的救赎。

暗恋的苦,拿得起,放不下,输得起却忘不掉。

有多少人,兜兜转转几经沧桑后心里还是你。

又有多少人,虽不再执着,却在午夜梦回时苦涩满心头。

思及往昔,手中紧握写有“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的便签,彷徨无措,最后决定放手一掷,让风将爱带去......

人世间只有这1种感情,输得起却忘不掉

有谁捡到了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