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黃龍雲:依法履職維護法律權威

亮 點

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途徑,對於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具有重大意義。依法審理好行政案件,既是對依法行政的監督,又是支持。2015年,廣東法院共審結各類行政案件2.05萬件,同比增長13.15%。深入推動完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機制,去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省環保廳負責人出庭應訴,實現廣東省直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零的突破”。全省80%的一審行政案件實現了集中管轄,今年將全面推行。積極參與依法治省,紮實開展“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專項司法建議活動,共發出司法建議1216份。積極為各級黨組織的規章制度和人大、政府立法提供法律意見155件次,促進科學立法,推動完善法治體系。

點 評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爭議、緩解基層人民群眾矛盾,是依法治國重大戰略的具體實踐,體現中央、省委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要求,具有帶頭示範作用。廣東省委前不久出臺的《關於加強人大工作的決定》,為我省人大工作、建設、依法履職提供了重要遵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是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的重要內容,也是廣東全面深化改革、增創發展新優勢,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有力法治保障的需要。

行政訴訟是“依法治國的抓手和試金石”。行政訴訟法新修訂實施後,依法對行政訴訟涉訴“紅頭文件”的附帶審查,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對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規定,體現和維護了社會主義憲法法律尊嚴。依法履行職權、尊重司法權威和履行法定義務,既是塑造行政機關的良好形象的實際舉措,也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問題的有效途徑。

增強人大的監督意識以及人民主體意識,就是要將人大的監督工作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有機鏈接起來。當前,我省已進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關鍵期,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建設幸福美麗廣東,離不開法治的支撐和保障,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法治政府專項司法建議、調整優化行政案件管轄權等方面,也迫切需要更好地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人大將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審判工作的監督,為法治廣東建設履行好自己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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