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20年後扇老師耳光,個案背後,存在著兩種教育方式跨時空對抗

河南洛陽,看天氣預報,這幾天是一直霧濛濛的。可是即便霧霾讓外出的人少了,健身散步的人少了,可是依然阻擋不了這件事,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那個攔住20年前老師,並狠摑耳光的常某,就是這件事的主角之一。

初見這個新聞,並不知道實際情況,首先第一個想法,是譴責這個沒有尊師重道的年輕人,同時對捱了不知多少耳光的老師,表示同情。

然而後續更多信息流露出來,事情貌似隱隱有了反轉的跡象。


學生20年後扇老師耳光,個案背後,存在著兩種教育方式跨時空對抗


直到現在,學校一方和年輕人親朋一方,兩大陣營各執一詞,吵的不可開交。學校說這位老師“性格內向”、“學生滿意”、“無毆打學生事件”;而常某的同學,一邊倒的力挺他,並願意為當年的事作證。

但是有一點,二十年前可能發生的事並不能構成常某現在打人的正當理由,所以法律上並沒有可以提供給他辯護的要素,自己反而違反了法規;而道德上,當街打人,確實不對。

在沒有調查結論的當下,猜測誰是誰非,或者準確點說,誰錯的更多,意義並不大。

但是我們不妨假設一下。如果這個年輕人,上學時期並沒有被老師羞辱毆打,二十年後,只是為了一時快感,只為了用自己成年後的強壯身軀,體會一下“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的現世感。

然而這個年輕人,卻被同村150人上書請願,證明他“大方豪爽”;同級同學十幾人出面擔保“確有此事”;這個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意,說明他知道打拼,並不是“無業遊民”不務正業;被打老師五個月沒敢說出來,如果問心無愧,也不會當場說“對不起”。所以假設常某無緣無故只圖一時之快,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然而反過來假設,老師當年真的有過分舉動,造成常某這次的“衝動”,好像上面一切又都能說通。

當然,假設不能當真,這個事件,在近幾十年裡面,也幾乎未發生過類似,只能算個案。只是由這件事想到,二十年前的學校教育,與現在的學校教育,到底是哪種更合適?

還記得二十年前上學時開家長會,不少家長都會對老師客氣的說:孩子您多費心了,該打就打!

說歸說,即便在當時,老師們真的使用了體罰,那絕大多數的情節,也是為了自己學生能夠上進。因為在我的印象中,體罰過後,老師都會把學生們犯下的錯誤,在課堂上著重強調,無論是知識還是做事,他們對學生的態度,始終一絲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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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極個別老師,會有過激行為,現在回想,確實有些發洩私憤之嫌。結合近幾年頻頻爆出新聞,有些老師對女生的不軌行為,給她們幼小的心靈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如同一位網友的評論:教師是一個值得尊重的職業,但不是所有老師都值得尊重,他們只是披著“老師”外衣的野獸。

總有老鼠意圖壞掉一鍋湯,可是我們不能否定這鍋湯原本的味道。

河南這位張老師所在的學校,極力為他辯護,稱其“不存在毆打學生的行為,而即便有,也是十幾年前的事”。

這種不負責任的說辭,讓我看完氣得笑了。十幾年前的事,難道不是事兒嗎?就像常某父親對媒體說的,他多次批評常某,但是老師當年打的他留下陰影,怎麼算?

二十年前老師的行為,可能改變了一位學生的人生軌跡。雖然受害者拿不出自己人生軌跡被改變的證據,無法被法律認可,但是二十年前老師的行為,與“命運劊子手”有什麼區別?

無論如何,這種行為即便能逍遙法律之外,其在道德上永遠也講不通。


學生20年後扇老師耳光,個案背後,存在著兩種教育方式跨時空對抗


然後,學校說張老師現在不存在毆打學生行為,直接“對抗”常某說的“毆打羞辱”。然而絕大多數的可能,是所有老師都不敢打了。二十年前後的教育狀態,有“激烈對抗”的趨勢。

因為現在的狀態已經變成,孩子在學校被體罰,家長第一個跳起來“過激反應”。

前段時間那個小學生,因為遲到被老師罰站半分鐘,卻被學生當派出所長的爸爸抓近所裡關了大半天。

說實話,哪個老師還敢打?

打是不敢打了,但是一種叫做“冷暴力”的東西,又悄然萌發,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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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孩子上小學,經常談起孩子學校的老師,總結起來大概有以下幾點。

一個是課堂流程化,講完為本,不管學生能不能跟上。

二是作業任務繁重,扯上兩個家長,還要弄到晚上十點以後。

三就是剛說的“冷暴力”,哪個孩子犯錯,不會被體罰,而是被忽略,上課從不提問,座位調整到邊角等等。

當然,不能說這是常態,只能說或多或少的存在。相信大部分年輕教師依然盡職盡責,教師職業仍然值得尊敬。

但是作為“體罰”的替代品,“冷暴力”依然有它生存的土壤,所造成的傷害還要更大。

怎樣的教育,才能算上合格的育人之道?大概很難給出答案。

本來這條探索的道路就曲折坎坷,為什麼總是不時的會有人跳出來,他們以或老師或家長或學生的身份,把傳承千年的“尊師”與“重道”四個字,狠狠地踐踏。

金庸先生《倚天屠龍記》裡面有一對師徒,似乎把二者關係演繹到了極致。

金毛獅王謝遜,早年被師父成昆以不可告人的目的,屠盡全家性命。為了找成昆報仇,黑化成魔,在江湖上屠出惡名。

若有人敢寫文章說謝遜的“魔頭”身份,不是師父成昆一手造成的,恐怕他的評論區,會被無數金庸迷轟炸的滿目瘡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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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在少林寺,謝遜與成昆算總賬,廢掉他武功,奪走他眼睛;謝遜大仇得報,自廢武功,皈依佛門。

當時謝遜說的話讓人記憶猶新:

“成昆,你殺我全家,我今日毀你雙目,廢去了你的武功,以此相報。師父,我一身武功是你所授,今日我自行盡數毀了,還了給你。從此我和你無恩無怨,你永遠瞧不見我,我也永遠瞧不見你。”

江湖兒女恩怨分明,雖是同一個人,前一聲“成昆”,後一聲“師父”,傳道之恩要報,血海深仇也要報。

畢竟是小說,極端化的情節,是為了表達作者對師道足夠的尊重,以及對恩怨清晰的界限。

謝遜的經歷,與洛陽發生的那件事,有神似,也有不同。只期望二十年前那種事沒有發生,也希望二十年後這種事不再發生。師還是師,徒仍是徒,其他的私怨,勿施於對方,那對方自然也不會當街“暴走”。

而對常某來說,這次的行為因痛苦而來,卻沒有因為痛苦的宣洩得以結束,似乎新的痛苦又將開始。但相信法律和輿論,都將給予公正:自己的錯誤應付出代價,對方的錯誤若真存在,也應有相應“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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