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法院審理首例“套路貸”涉惡案

1月30日上午9時30分,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審理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此案由該院院長張四恩擔任審判長,區檢察院檢察長王龍出庭支持公訴。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間,被告人夏志振、盛俊清成立無金融資質、未在工商註冊的達達金融公司,並以公司招聘為名,糾集另4名被告人組織了較為固定的、通過互聯網實施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分工明確,在夏、盛二人的組織、策劃和指揮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通過互聯網放貸,並有計劃地進行威脅、恐嚇等“軟暴力”催收欠款。在長達近一年的時間裡,共向全國28個省市的1328人實施“套路貸”詐騙犯罪活動,盈利1316713.77元。

公訴機關認為,此案中6名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合議庭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相關犯罪事實展開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向被告人訊問、發問,對在庭前會議中控辯雙方無異議的證據,庭審中對舉證、質證依法簡化,法庭重點調查了控辯雙方在庭前會議中有異議的證據。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整個庭審程序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各項權利。

該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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