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車城:關於主體資格等事項的承諾函

關於主體資格等事項的承諾函

本人作為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

的方式購買廣州安必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權,同時向不超過 10 名特定投

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就相關

事宜作出如下確認、承諾及/或保證:

本人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及行為能力的境內居民自然人,根據相關法律、法

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截至本函簽署之日,本人具備實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

主體資格。

本人最近五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

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

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本人最近五年誠信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失

信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未按期償還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關於主體資格等事項的承諾函》之簽署頁)

承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關於主體資格等事項的承諾函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

買廣州安必平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權,同時向不超過 10 名特定投資者

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重組”)。本合夥企業作為本次重組項

下的交易對方,承諾如下:

一、關於主體資格事項

本合夥企業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合夥企業,截至本函簽署之日,本合夥

企業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合夥協議規定需予終止的情形,具備

實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主體資格。

二、關於合法合規情況

截至本函簽署之日,本合夥企業自設立以來不存在出資不實的或者影響本合

夥企業合法存續的情況;本合夥企業近五年來在生產經營中完全遵守工商、稅務、

土地、環保、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本合夥企業及本合夥企業主要負責人最近五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

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

裁,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本合夥企業

及本合夥企業主要負責人最近五年誠信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況,包括但

不限於未按期償還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行政監

管措施或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

承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重組”)。本公司作為本次重組項下的

交易對方,就相關事宜作出如下確認、承諾及/或保證:

一、關於主體資格事項

本公司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本函簽署之日,本公司

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需予終止的情形,具備實施

本次重組的主體資格。

二、關於合法合規情況

截至本函簽署之日,本公司自設立以來不存在出資不實的或者影響本公司合

法存續的情況;本公司近五年來在生產經營中完全遵守工商、稅務、土地、環保、

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負責人最近五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

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不存

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

負責人最近五年誠信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未按期償還

大額債務、未履行承諾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受到證券

交易所紀律處分的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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