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的情境:直播與社會互動關係建構的當代再現——對梅羅維茨情境論的再審視

周勇,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新聞與社會 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何天平,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廣播電視學專業2016級博士研究生。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基於大數據的視聽傳播效果研究”(項目批准號: 14AXW008)階段性成果。

“自主”的情境:直播与社会互动关系建构的当代再现——对梅罗维茨情境论的再审视

研究緣起:“直播”的分野與合流

過去是“遇到要事才直播”,如今是“凡有飲水處皆可直播”。雖都是“直播”,但其變遷軌跡已在電視和新媒體兩端形成顯著分野。這種分野緣起於技術,落實在媒介的功能屬性層面。以儀式性直播和事件性直播為主體的電視直播,呈現出大型化、專門化、格式化的特點,雖多為線性傳播結構下的“淺層”內容文本,但電視直播在直擊要聞、凝聚民心、形塑主流價值觀等方面關照著宏觀社會結構的穩定性,並維繫著傳統媒介時代“點-面”的大眾傳播形態;而以互動場景為主體的網絡直播,則進一步賦權給個人,令直播文本“浮動”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上並創造出多重信息空間。依託於社交媒介,網絡直播充當了“當前社會日常生活經驗的構建者和人際傳播的全新內容生成平臺”(吳煒華,龍慧蕊,2016),由個人表演維繫的人際情感流動重構了人們的關係場景,“點-點”的人際傳播則生成了一個個微觀社會互動場域。

顯而易見,從電視直播的“追隨事件”到網絡直播的“引領事件”,兩種視野下的“直播”釋義早已不盡相同,其對於社會互動關係的構建也呈現出全然不同的路徑。但回顧整個媒介發展史,技術帶來的媒介形態區隔通常只是暫時的,在當前媒介融合的背景下,電視與新媒體的媒介邊界正在進一步消融,兩種“直播”也在事實上逐步呈現出合流的態勢。一方面,在儀式性直播、事件性直播等電視直播傳統中,網絡直播的身影也日益增多,2017年兩會、G20、十九大期間,具有個性視角和人際傳播優勢的網絡直播在重大熱點事件參與中扮演著重要的傳播角色;另一方面,網絡直播所定義的“秀場文化”也不再呈離散狀分佈,受制於線性、閉合傳播結構的傳統電視平臺,正在試圖切入更具開放性、主動化的網絡直播,從中央電視臺等主流電視媒體紛紛打造自有網絡直播平臺並強化相關戰略部署中可見一斑。網絡直播正逐步從“邊緣”進入“主流”,電視直播也由“中心化”向“去中心化”的形態結構讓渡,原本相去甚遠的兩種“直播”內涵業已出現更多的重合。當前直播形態表現出的合流的可能性,某種意義上再現出了當代媒介環境的深刻變化。“直播”的變化背後,是官方話語和民間話語、主流意識形態和個體微觀敘事之間更為豐富的互動。無論是群體性、儀式性的“前臺”情境,或是私人化、個性化的“後臺”情境,似乎都不再如電子媒介剛剛興起時那樣試圖尋找“中區行為”來消弭“幕布”的區隔,而是自發地促成一種新的融合情境來承載新媒介環境下更復雜、動態的社會互動關係。本文試圖聚焦的問題也在於此,“直播”原本涇渭分明的“情境”是否消失了?以直播為代表的媒介形態變化又如何通過媒介情境的再定義作用於當前的社會互動系統?

理論視角:梅羅維茨與媒介情境論

活躍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第三代媒介環境學人梅羅維茨以頗具個性的研究取向形成學派研究中的一種新傳統。其出版於1985年的代表作《消失的地域:電子媒介對社會行為的影響》(No Sense of Place: The Impact of Electronic Media on Social Behavior),直到21世紀初仍在相關領域中有著極強的學術影響力,本研究所援引的媒介情境論便出自該書。與其他媒介環境學人的研究取向一致,梅羅維茨同樣站在技術-社會視角下考察媒介環境對社會的諸種影響。有所不同的是,他的研究落點在於媒介如何作用於社會交往系統,即,媒介與人際互動的研究。媒介情境論的焦點也在於此,所謂的“社會情境”意指帶有特定社會預期的特定行為展示場合,通常是“社會角色扮演者和觀看者綜合決定的令人難以捉摸的場合”(Meyrowitz,1985:8)。在媒介建構社會互動關係的視野下,梅羅維茨(1985:89-90)著重考察了不同社會情境下大眾行為的變化。

媒介情境論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兩方面的影響,一是埃爾文·戈夫曼 (Erving Goffman)的“擬劇論”,二是伊尼斯和麥克盧漢等人的媒介研究理論。 “擬劇論”關注的是日常生活里人們如何操演 (performativity)自己的社會形象,換言之,是如何運用諸種符號來建構自己在他人面前的形象。其落點在於社會互動,即“人們見面時彼此行動的交互影響”(Goffman,1959:16)。在他的觀點中,日常的人際交往過程中存在大量的“表演”框架,人們在不同的社會場景下通常會遵循特定的場景規範做出特定的表演,並區分出“前臺”(front stage)和“後臺”(back stage)行為。伊尼斯和麥克盧漢的媒介研究則成為梅羅維茨的研究落點,他曾表示,“伊尼斯重寫了人類歷史,麥克盧漢擴展了他的理論,加入了感官平衡”(Oosterhoff,2001)。

如同梅羅維茨受到的多元理論影響,媒介情境論的學術體系也呈現出高度的融合性,帶著較為強烈的批判繼承色彩。在“擬劇論”的基礎上,他提出了“情境”是動態變化的觀點,並認為不能二元對立地區分“前臺”和“後臺”行為,在大多數混合性的場景中“中區”行為才是人們最主要的互動形態。與之相反的,在場景分離時所形成的“前前區”行為和“深後區”行為是更為複雜的社會互動關係的具體表徵,補充了戈夫曼研究中所忽略的“角色和社會秩序的變化”(何夢禕,2015)。另一方面,媒介情境論也在很大程度上“升級”了媒介環境學派的理論範式。相比當時媒介環境學派較為宏大的研究面向,梅羅維茨考察的是更微觀的“社會行為和角色扮演”(李明偉,2010)等議題,進一步指出電子媒介是如何影響社會的。

由此,帶有高度融合色彩的媒介情境論被賦予了理論範式的前瞻性。如今看來,變遷中的媒介環境所構建的社會互動關係也日趨複雜、深刻。梅羅維茨基於電子媒介時代開啟的“混合情境”所提出的觀點:社會情境的融合、社會角色的切換、社會行為的“暴露”等,都在當前“反傳統”的媒介環境中獲得現實探討空間。當然也有質疑的聲音存在,例如有學者認為其研究過度放大了媒介對社會行為的控制力(餘迎,劉文君,2010),但不論如何,這一建構性色彩濃重的理論探索,確實在反觀新媒介形態對既存社會結構的某種隱秘而有力的影響時發揮著重要作用。

解構“情境”:

直播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動態建構

基於媒介情境論的理論視角,當前的“直播”是技術-社會視角下頗為鮮活、生動的一種考察對象。但相較於媒介環境學派傳統意義上對單一電子媒介(主要是電視媒介)的研究,如今的“直播”儼然已經成為伴隨電子媒介高度繁榮發展之下的跨媒介形態。

梅羅維茨(1985:36)指出,社會環境中的人際交往本質(the nature of the interaction)取決於信息流動(patterns of information flow)而不是物理環境(physical setting)。一個個社會情境在一個個信息系統的主導下構成,訪問信息的機會是定義社會情境的關鍵因素。然而,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重構了原本的信息傳播網絡,在很大程度上消弭了人們在信息獲取能力上的溝壑。傳統媒介時代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已大為減弱。那麼,在當前這個全民直播時代裡,梅羅維茨定義的“情境”及其構築起的社會互動關係是否“消失”了?本節試圖從社會情境、社會角色、社會行為三個維度對此展開探討,之所以採用這樣的分析思路,源於媒介情境論所提供的闡釋框架:當具有主導性的媒介環境發生變化,媒介所定義的“社會情境”也隨之形成趨於複雜、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是內外部共同合力的結果,一方面是諸種社會外部環境的力量使然,另一方面也源於在梅羅維茨所描述的“融合性情境”內部,社會角色及其產生的社會行為交叉影響之下的結果(圖1)。

“自主”的情境:直播与社会互动关系建构的当代再现——对梅罗维茨情境论的再审视

(一)“社會情境”的隨機性

相較於印刷媒介,電子媒介的興起打破了信息獲取的壁壘,也大大消解了既有社會情境的區隔。以電視媒體為代表,更低的媒介接觸門檻使得“知識”不再集中於上層群體之中,按照梅羅維茨的說法,權威的“後臺”因此不斷暴露,於是在權威祛魅的同時也賦予了個體的私人情境融入公共情境的更多可能性。在當前的新媒體語境下,這種變化則更為顯著。一方面,民間話語越來越多地進入主流視野,甚至形成引領公眾輿論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共領域也正在不斷收編個體話語或私人表達,合力促成新的官方話語。

但當前的直播對“情境融合”的表徵顯然不止於此,除了既有社會互動關係所再現的社會情境,直播技術本身也構建起一組新的情境融合關係,即,真實社會情境和虛擬社會情境的互動。與此同時,伴隨日漸深刻的新媒體傳播環境,這一組社 會情境的邊界正在不斷拓展,並構成定義社會情境的全新註腳——這種定義或許正在突破原有社會情境中人們扮演的社會角色和採取的社會行動所既定的規則。例如,在當前較為熱門的電競網絡直播中,即便人們關注的仍在於遊戲本身,但玩家(直播主體)通過暴露位於“後臺”的玩家操作來進行遊戲解說,這種“後臺前置”的舉動也使得用戶從沉浸的虛擬情境涉入到真實情境當中;在奧運會直播中,人們也會看到部分運動員在參賽期間的個體直播視角,彈幕等互動形式令奧運會關注者可以更深入地參與到這一場媒介事件之中,此類“前臺後置”的表達同樣將人們從“全民奧運”的真實情境帶入到情感化的“偶像崇拜”虛擬情境之中。

換言之,在更多元的前後臺轉化關係以及“表演”性質背後,直播媒介所定義的“社會情境”已然具有了高度的隨機性——“幕布”隨時可以拉起,也隨時可以撤下,其邊界不再基於信息接觸方式的差異,而在於信息本身。

(二)“社會角色”的假定性

因為社會情境的隨機性,使得構築起社會情境的各類社會角色也不再是明確、甚至是孤立的存在。更為開放化的信息系統令看似並不相關的社會角色形成了更多複雜、動態的關聯。在梅羅維茨看來,電子媒介構築的社會情境創造了社會角色之間的聯繫,“群體身份、社會化、等級制度”(曾瑩,2010)的解構使得個人擁有了更多社會角色身份的定義,也由此獲得了更為複雜的社會互動關係。這種被喚作“副社會交往”的人際互動,重構了媒介社會的交往形態。

然而,以直播為代表的數字媒介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不僅創造了社會角色的聯繫,更在創造社會角色本身,賦予社會角色以不確定性。在直播視野下,不同的 直播視角形塑出了更多元的直播主體。尤其對於網絡直播,單個“直播房間”就構成一個獨立的社會情境,主播既在用戶的凝視裡完成自我構建,也在凝視用戶的過程裡建構起了他者的想象;走出這個“房間”,主播也可隨時切換角色身份,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成為凝視另一個主播的普通觀眾。無論看/被看直播,社會角色的認知與確立都是高度符號化的,可能與真實社會角色貼近,也可能全然背離於真實社會角色,這是個體主動選擇的結果。例如,當前網絡直播催生的“網紅”社群,如今已被逐步固化成一種當代社會角色,但這種角色特徵在不同個體的定義裡卻不盡相同,有人將其視作職業身份,有人將其視為個人身份,也有人將其視作階層身份等。假定的社會角色可以隨時流動、隨時登場,在直播的空間裡尋求“短暫的停留”,在實質上不再具有固定性。

(三)“社會行為”的普遍中區化

在當前直播視域下所形成的“中區行為”不再僅僅具有消除前後臺溝壑的功能,而成為了將前臺和後臺行為並行展示的一種操作路徑。例如,電視新聞之於社會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但近兩年,對於一些重要事件與活動的大型直播報道,不少新聞媒體也藉由微博直播等渠道或形式開展情感化的新聞敘事;再如,當前直播中湧現的“網紅”群體逐漸從邊緣進入主流,甚至部分得到了明星身份的轉化,並由此確立起了公眾形象。上述案例皆呈現出代表主流話語空間的前臺行為與私人化的後臺行為正在經由直播的形式交疊到一起,使得這一種媒介形態成為更全面的社會行為展現視角。

因為媒介與社會大眾之間的互動關係發生了變化,不同的社會對話也從衝突逐 漸走向協商,並由此再造社會共識。在更趨多元、開放的社會話語體系下,社會行為的“暴露”在事實上不再具有過去的隱秘性,所謂“前臺”與“後臺”的區隔正在消失。由此能夠看到,“中區行為”業已成為打通前臺與後臺行為的載體,換言之,這樣的社會行為正在普遍中區化。

總體上,“社會情境”的隨機性、“社會角色”的假定性、“社會行為”的普遍中區化,構成了媒介情境論視野下直播媒介對當代社會互動關係的再現(闡釋框架如圖2)。

“自主”的情境:直播与社会互动关系建构的当代再现——对梅罗维茨情境论的再审视

事實上,直播的發展帶來的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社會情境的“消失”,而是將既有的社會情境肢解成了一個個“自主”的新情境。相比媒介情境論提出時的電子媒介時代,當前的新媒體發展已經顛覆了人們常規的情境經驗,媒介情境的意義生成在很大程度上倚賴於用戶個體的自主讀解。也就是說,以直播為代表的新媒介形態解構了原有的社會交往系統,人們可以在使用直播的過程中定義自己的社會互動關係,並根據特定的情景來生成互動。反過來,根據直播互動的不同需要,諸種社會互動關係也會反身定義情境,線上與線下的區隔不再那麼顯著,“時空關係呈現出動態多變的特點,在流動中孕育著新的變化”(李慧娟,李彥,2015)。

重構“情境”:

審視直播發展的另一種視角

從宏觀視野來看,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時代所定義的媒介傳播活動,已經讓梅羅維茨所言的“信息與場景關聯的消失”變成了現實。如果說電子媒介剛剛興起時,信息環境與物理環境“隔離的消弭”還只是一個起點,那麼今天看來,信息環境已經擁有了遠超物理環境覆蓋力、影響力的潛質,這意味著從整個傳播環境來看,信息環境與物理環境中的“位置”要素已經從博弈逐步走向了融合,或者說,它們各自構成了大眾日常接觸中的兩重獨立時空,並且為大眾區分出“虛擬生存”和“現實生存”。梅羅維茨認為,電子媒介所催生的“普遍的他域”(the generalized elsewhere)有別於地緣意義上的區域文化特徵,併成為人們社會互動的重要組成。但他並沒有完全意識到,在今天的媒介環境中,“在地化”的生活已經被一系列新媒體傳播進一步解構了,麥克盧漢預言的“地球村”(Global Village)正在變得愈加清晰,“位置”不再是至關重要的實體因素,取而代之的是無數隨機出現的抽象位置信息,根據人們社會交往的需要出現或消失。由此,媒介所構築的社會情境也呈現出高度的動態性,它不再依託於諸種社會現實的映射,而是媒介文本、媒介自身、受眾主動建構之下的結果。另一方面,新媒體環境對於當代社會文化的再現呈現出兩條軌跡:一是全球化有了當代表現,大眾社會互動的廣度依託於互聯網得以實現,這意味著即便不在“本地”也能通過數字化的方式達成真實交往。物理距離對於社會行為的影響不斷削弱,不同時空的交往情境並舉,構築起“普遍他域”基礎上的全新互動關係;二是從“大眾”走向“分眾”。由受眾的角度出發,社會互動關係的構建不再倚賴於 “共同經驗”,而被置換成個性化、垂直化的“個體經驗”。既有的不同社會群體也被諸種具有差異性的個體經驗所打散,人們可以選擇感興趣的、即便是十分小眾的需求來開展社會交往,呈現出更為精準、細分的受眾選擇滿足。

因而,我們也能由此管窺以直播為代表的媒介形態對於當前社會互動關係的重構。人們藉由直播所獲取的內容、獲取內容的方式、對內容的使用,都並非如同過去電視直播和網絡直播呈現的那麼涇渭分明。當技術範式趨於一致的標準(或者說技術壁壘)被全面打破時,直播應當能夠滿足不同社會情境下不同社會角色的社會行為展示,且具有高度的媒介自主性。當直播這樣的媒介形態將既有的社會情境肢解成了一個個“自主”的新情境時,直播的就不只是內容本身了,它的實質在於對多元社會互動關係的構建。

由此,我們可以從重構“自主”情境的角度出發來商榷直播的特點。在直播文本的組織上,直播內容的界定不會侷限於被展示對象的客觀屬性,而是高度倚賴於主觀需要。如同鮑德里亞(Baudrillard,1970/2001:135)所指出的“擬象三階序列”(the three orders of simulacra),第三序列的標誌是“仿真”(simulation), 在消費社會中媒介所創造的抽象符號與現實生活高度融合,並且區別於現實真實, 是一種具有代償性的“類像”。而這樣的擬象化狀態將進一步作用於直播文本的組織上——人們既可以看到大型儀式性直播,也可以看到供以消遣解乏的個人化直播,針對不同的社會情境進行傳播。在直播主體的構建上,直播活動的傳受雙方將進一步離散化。做直播的主體可以是媒介機構,也可以是個人,可以是專業生產的“熟練工”,也可以是完全沒有經驗的“門外漢”;看直播的主體不僅具有更大的選擇主動權,甚至可以依託於看直播的需要聚合成為一個新的社群,圍繞不同的興趣和需要組成臨時社會關係網絡。傳播主體的多元化帶來社會資源配置的複雜化,未來直播活動的開展或許並不僅僅關乎傳受雙方,更會逐步抽離出並壯大第三類主體——他們既不是內容生產方,也不是內容體驗方,而是近乎於“中介”的存在,如當前著眼於“網紅經濟”產業鏈整合的MCN模式,主要用以幫助直播的傳受雙方來匹配不同社會情境下的直播需求滿足。在傳播渠道的拓展上,電視端和移動端的“屏幕”區隔只是短暫現象,事實上,在跨屏傳播的大趨勢下,未來的“屏幕”將會越來越多,而不同的傳播渠道只是直播文本根據不同的場景需要進行內容分發的手段。在互動形式的探索上,當一個個“自主”的新情境產生時,直播的互動也將進一步消弭屏幕兩邊主體不對稱的交往關係。與此同時,互動的形式也會在線上與線下、真實與虛擬之間遊走,由此來反身定義直播形態。

由此,藉由新媒體環境下的媒介情境論嬗變,我們可以從社會互動關係的視角對直播媒介在未來的發展管窺一二,本文基於上述考察提出媒介融合背景下“直播”媒介發展的結構框架(圖3)。

“自主”的情境:直播与社会互动关系建构的当代再现——对梅罗维茨情境论的再审视

本文認為,未來的直播活動將不再停留於媒介主動的“提前編碼”,不同的直播文本依託“自主”的社會情境生成,並“浮動”於情境之上。與此同時,直播的功能也不再囿於信息傳播的單一需要,其最終落點在於完成不同層次的準社會交往關係構建:微觀情境-個人化直播-人際交往;複合情境-複合型直播-複合型交往;宏觀情境-儀式性/事件性直播-群體交往。與此同時,這樣的關係聯結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具有高度流動性,因為人們採取的普遍的中區化行為,不同的直播之間的分野得以進一步消弭,進而使得直播媒介與社會情境的對應關係也能即時轉換,在這樣的邏輯下通過直播的形式達成情境要求與社會互動關係構建的對接。

本文系簡寫版,參考文獻從略,原文刊載於《國際新聞界》2018年第12期。

本期執編 / 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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